真正的喜歡是什麼樣子的?

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個話題:“真正的喜歡是什麼樣子的?”

評論裡大家眾說紛紜,有人說:喜歡掛在嘴邊,會忍不住時時提起。也有人說喜歡是隱忍,默默將他藏在心底就好。卻唯獨有一條評論最得我心。


“喜歡就是喜歡,哪來那麼多欲擒故縱剋制隱忍,我巴不得一日三餐吃了什麼都告訴你,路上遇見小貓舔爪子也要拍給你看。”


是啊,喜歡不就是這樣嗎?


真正的喜歡是什麼樣子的?


記得上學時,坐在後座的男生總是喜歡揪我的辮子,每每惹得我生氣,他還哈哈大笑。我那時對他厭惡至極,始終搞不明白,為什麼總是欺負我而不是別人。後來他終於給了我答案:他那時喜歡我。


他大概不是真的想欺負我,只是為了引起我的注意,其實這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叫做表演行為。源於內心無意識的羞恥和恐懼,是對別人關注的強烈依賴願望,渴望別人的關注。而表演行為,其實是內心無意識衝突的一種體現。通過幼稚化和自我貶低,來放大自己的情緒來緩解焦慮,同時暗示自己的態度並非嚴肅認真的。


卡耐基《人性的弱點》中說過一句話:“人類天性至深的本追,就是渴求為人所重視。”這是痛苦的人類的“飢渴”。


尋求自重感,是人類和動物之間,一項重要的差別。


真正的喜歡是什麼樣子的?


你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嗎?是關注,是迷戀,是欣喜,是感受對方的溫柔和親密。


心理學家總結出了真正喜歡一個人,會出現的感覺:生理上的衝動,獨自佔有,強烈的自我展露。


美國心理學家斯騰伯格曾提出愛情理論,認為愛情是由激情、親密、承諾這三個成分組成。

其中,激情是感情中的慾望成分,也是情緒認知上的迷戀。所以我們對某人產生興趣或者喜歡上他時,心中會希望彼此能夠有身體上的接觸。在真實的感情中,這種慾望是始終存在的,只能以你的意識為轉移。


是了,年少時喜歡一個人,會想每天都能跟她說上話,會因為不經意間的接觸而歡欣雀躍。會一想到她滿心都是甜蜜,想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喜歡她。想跟她一起做所有自己認為美好的事情,想擁抱,想親吻。這便是江闊雲低的喜歡,浩浩蕩蕩,無邊無際。


每個人都是從年少時過來的,都曾稚嫩青澀,對愛情滿腔情願,卻也在傷痛中成長,變成了曾經最討厭的自己。對愛情不再葆有希望,不想也不敢心動,再也記不起曾經的勇敢和熱血。

心中那頭曾經砰砰亂撞的小鹿,大概也安分了。


於是,現在喜歡一個人,是“悲歡離合總無情”。遠遠望著便覺美好,我願意把我自己分一些給你,成為彼此的人生。可你若違背,我也可以淡然取之。


活在當下,至於是否永久,是否偕老,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也許這便是成年人的喜歡吧。


我看到過一個問卷:喜歡一個人會有什麼表現?

選擇人數最多的一條是想給他分享一些瑣碎的事情,是啊,喜歡不就是這樣嗎?


國人都是含蓄的,說不出嘴的“我愛你”就藏在每日必道的早安裡,藏在路邊野花的綻放裡,藏在熱氣騰騰的包子裡,藏在每日跟你分享的瑣碎裡。


人吶也都是愛聽甜蜜的話的,這樣生活才能更美好不是嗎?所以呀,喜歡一個人還是要勇敢的去表達。無論是含蓄的“今晚月色很美”,還是直接的“我愛你”,那個人能明白就好。


朝暮與年歲共往,然後與你一同行至天光。


真正的喜歡是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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