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禁止非本村、社區人員和車輛進入

哈爾濱:禁止非本村、社區人員和車輛進入

哈爾濱一處防疫服務站點,工作人員在風雪中引導車輛。

22日,記者獲悉,為了堅決遏制疫情蔓延擴散勢頭,哈爾濱市出臺《關於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意見》,靶向實施防輸入、守住門、管好人、禁聚集等九條管控辦法

哈爾濱市嚴把前端關口,與邊檢、海關、航空、鐵路等部門建立情報互通機制,確保在第一時間精準掌握境外和國內疫情重點地區到哈人員信息。建立“手遞手”工作機制,在機場、鐵路集中力量設立前端卡口,有效落實集中或居家醫學隔離觀察措施,確保所有入哈重點人員全掌控、不漏管、不漏一人、萬無一失。

對境外入哈人員和國內疫情重點地區進入哈市人員,一律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進行隔離管理。根據國內學校疫情防控安排,要求境外的來哈留學生和外籍教師在接到正式開學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

此外,該市所有村、社區(住宅小區)的進出口,要安排專人或流動人員值班值守,堅持“嚴進寬出”,人員進入必須“掃龍江健康碼+測溫+戴口罩”;

各村、社區(住宅小區)一律禁止非本村、社區(住宅小區)人員和車輛進入。快遞、外賣等集中到村、社區(住宅小區)防疫卡點,消毒後由居民取走。發熱病人外出看病,要由村(社區)專人做好個人防護,用專車直接送到設有發熱門診的醫院就診。

此外,哈爾濱市還嚴防各類聚集:以戶為單位,嚴格禁止城鄉居民探親、串門、打牌、聚餐、聚集。引導群眾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覺抵制家庭聚集性活動;對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嚴格執行“掃龍江健康碼+測溫+戴口罩”的准入要求,採取限制進入人數、分散導購等措施。加強對公園廣場等場所管理,防止人員扎堆。婚喪嫁娶不操辦;在機場、火車站、地鐵站、公路客運站的候機廳、候車室、安檢口安排專人引導,對進出站旅客進行有序疏導。市內公交車要合理安排班次。出租車要做好清潔消毒,嚴禁合乘;疫情防控期間,各類演出、賽事、論壇、展會等大型活動停辦。

對所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全部按境外入哈人員進行隔離管控和醫學檢測,確保無遺漏。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住所樓棟單元實行為期14天的全封控管理,在其住處顯著位置設立標識牌,封控人員生活必需品由所在社區(村)保障。對被封控人員全部進行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IgM和IgG)檢測。

居家隔離要一律安裝電子門禁系統,如擅自外出的,一律轉送集中觀察點,費用自理,隔離期限14天重新計算。

對近28天內新發現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凡是其去過的公共場所要全面消毒消殺。

《意見》提出,對出現發熱(體溫37.3℃及以上)、乏力、乾咳等疑似症狀,不按要求如實、主動報告,逃避、拒絕、阻撓工作人員測量體溫、核查情況、防疫檢疫、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要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要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責任。要向哈籍境外人員宣講政策,組織引導境外和國內疫情重點地區來哈人員先行申報有關情況。繼續實行群眾舉報制度,凡舉報查證屬實的、未曾登記掌握的,每人給予獎勵3000元,併為其保密。

哈爾濱市積極推行網上預約掛號、網上診療,引導患者錯峰就醫。嚴格落實預檢分診、轉診制度,設立固定通道。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特別是發熱門診要發揮其及時發現的“哨點”作用,第一時間對可疑病例進行“攔截”,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凡到哈爾濱主城六區醫院住院、就診,應持一週內核酸檢測報告,方可接診;嚴禁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小門診、小醫院開門營業。

所有藥店對前來購買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的人員,要登記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詳細住址、電話號碼、所購藥品名稱和數量,並落實報告責任。

養老機構繼續執行不再接收新入院老年人規定,禁止任何人任何形式的來訪探望。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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