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元和500元,誰是 "自己人"

80元和500元,誰是


近日,組織了一個一百多人參加的培訓班。

班上,老師講了一個故事,說人和人之間應該保持的一種距離。大意如下:

女人找結婚時的介紹人,抱怨說,男人和婚前判若兩人,自己實在受不了了。介紹人很奇怪,因為按照她的瞭解,男人不可能變的如此之大。

就來了個全面的“調查”。先是找男人周圍的人,同事、朋友、鄰居等等,詳細的詢問了男人的作為,結果是這個男人和以前一樣的優秀:有上進心,有愛心,有責任心。於是介紹人有點納悶,就又分別單獨找男人和女人聊天,多方“拷問”,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男人是個對自己很苛刻的人(重點在於對自己生活費的開支上),而對其他人則很熱心,很熱情。比方親朋好友有什麼事情,總是跑的很快,出手大方,給別人買禮物,正常比方說300元吧,他要拿500元。婚前,和女人在一起的時候,也是這樣,很大方,讓女人感覺溫馨,感覺受重視。

可是婚後就變了。給自己妻子買禮物吧,80元就覺得很好了。


80元和500元,誰是


好了,介紹人知道事情的癥結了。

男人覺得婚前女人是“外人”,所以要像對待親朋好友那樣熱情,現在結婚了,變成“自己人”了,—— 對自己人不是要嚴苛一點麼?80元和500元有區別麼?

初聽到這個故事,只是一笑而過。下來咂摸一下,有味道。想想親人之間建立在親情之上的關係中,尚且有“自己人”的劃分,社會上建立在各種利益關係之上的“自己人”豈不是更加的複雜和難以捉摸?

百度說:所謂“自己人”,是把對方和自己劃歸於同一類型,然後要對方保持和你一樣的觀點、態度,你呢?當然要同對方保持一樣的觀點了。

把對方和自己看成一體。然後對“自己人”所說的話更信賴、更容易接受。

咱們國家是個人情社會,講人情,所以“自己人”很重要,所謂“自己人,好說,不是自己人,一切按規矩來”,自古以來如此吧。

所以大約“社交”這個詞的潛在目的,就是要把交往對象運作成為“自己人”,則這個社交就是完成任務很成功了。

只是這個社會上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關係準則,竟然在家庭這個最親密最安全的堡壘中也有體現,細思極恐啊!

老師講的故事,無疑在我們的生活中時有耳聞。可是這個“自己人”不但不能拉近兩人之間的關係,“好辦事”,反而讓人不能忍受,難道夫妻之間的這個“自己人”是錯的,並不是真的“自己人”?

看來還是需要“分別心”來看啊:彼“自己人”,不是此“自己人”,—— 利益、名利方面產生的“自己人”的關係,和親情方面的“自己人”不是一個意思。

好多心靈雞湯上講到的那個“豪豬的故事”,不知道真假,也沒有見過,不過,豪豬之間保持距離,既不扎傷對方,還能互相取暖的做法。

倒是很符合老師講的那個故事:是自己人,但還是要保持距離,給自己,給對方一個溫暖的親“近”:你的人生裡面形成的“三觀”,並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誰要抱這種老子什麼都對觀點的,請你速速站出來,保證沒有人來打死你!

那麼憑什麼要求對方和你保持一致呢。同樣的,對方的“三觀”也並不是錯誤的,那不是就更加的沒有權利來要求對方捨棄了自己,來“從了”你吧!

誰要說,因為有愛,所以一方就要“從了”一方,忘掉自己的。你就別站出來了,我懶的打死你了。因為你壓根就是一個長不大的小自私鬼吧。


80元和500元,誰是


因為愛,走到一起,因為愛,就有尊重,因為尊重,就有了寬容,有了寬容,才能懂得對方的言行舉止,而正是因為懂得,愛才會長久。

那個男人犯的最大的毛病,就是忘掉了,愛的前提,首先是尊重,沒有了尊重,愛也就黯然失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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