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案爆出新型非法“送養”產業鏈,名為“送養”實為“販賣”

自4月9日鮑毓明案爆出以來,該事件已引起全國網民的廣泛關注。相關警方已組成工作專組對此案件進行調查,最高檢、公安部也派出工作組聯合督導該案,人民日報也發聲,相信真相很快就會水落石出。

鮑毓明案爆出新型非法“送養”產業鏈,名為“送養”實為“販賣”

隨著事件越挖越深,身為父母的廣大網友對當事人的種種惡行恨之入骨,同時也對受害人被送養的原因百思不得其解。4月13日法治週末記者對網絡送養黑產鏈進行了深入報道,更多網絡非法收養、送養的信息浮出水面,讓人不禁大吃一驚。

新型非法“送養”寄生於網絡

據法治週末記者明察暗訪,在多個網絡平臺存在“送養小孩”的信息。甚至在知乎上有網友稱自己已經“領到”孩子,“定的時候孕婦懷孕八個月,現在女兒已經一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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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網友的引薦下,記者加入了一個專門提供收養、送養服務的QQ群。群裡用暗語標註著孕婦的孕期、嬰兒性別甚至價格。而當記者詢問是否為合法收養時,對方的回答竟然是“合法去福利院,別在這裡找。我們不犯法,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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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產業鏈的參與方

1.送養人。

報道稱送養者不僅僅包括無力撫養小孩的家庭或單親(包括未婚、離異、喪偶)媽媽,還有生“二胎三胎的”,讓人大跌眼鏡。甚至有些不法人員會養一些孕婦,就是為了“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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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法中介。隨著網絡日益發達,不法中介通過QQ群、發帖等方式發出“送養”信息,其實是以幫助收養的名義從事違法行為。

3.不法醫療人員。為解決“收養”之後落戶問題,某些醫療機構非法人員向收養人出售“出生證明”,收取5000-1000元的高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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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養人。不能生育、不想生育、失去孩子的家庭,或者是一些出於幫扶殘疾兒童、孤兒、棄嬰的愛心人士。

律師表示“私自收養、送養”均為非法

律師認為,私自收養即未辦理收養登記、自行建立親子關係/類親子關係(祖孫關係)的收養,其實是非法行為。近年來,相關案例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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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9日,公安部就曾破獲一起打著“中國首個私人民間收養組織”旗號的全國特大網絡販嬰案,網站創建人周代富和蘭曉青最終落網。

2015年,郭某因為給私自收養的女兒上戶口,被北京市昌平檢察院以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提起公訴。

2019年,湖北省黃梅縣公安局破獲一起以送養名義售賣嬰兒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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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送養、收養給兒童帶來的傷害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性別與法律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鄧麗認為,私自收養脫離國家視野,缺乏規範監管和充分支持,法律關係和法律責任均不明晰,往往會導致所涉兒童權益不保。北京勇者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小豔也指出,民間送養可能侵害兒童的人身權利,包括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受教育權等。被私自收養的兒童身處原生家庭、國家監護與收養機制的罅隙之間,面臨極大的風險和危險”。

現實中,即使是合法收養的孩子,性格也極易受到影響,甚至一生都籠罩在陰影之下。

1.性格極為敏感。很多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得知自己不是親身的,就再也難以與父母和諧相處,從此形成孤僻、內向的性格,很容易走向極端。

2.嚴重缺乏自信。因為孩子感覺自己被拋棄,沒人疼愛,形成怯懦、自卑的心理,在自己的整個人生中都受此影響。

3.心存埋怨仇視心理。有些孩子得知真相後,內心痛苦又無處訴說,芥蒂自己的身世,還要處處注意養父母的眼光,稍遇挫折便會埋怨他人,甚至產生仇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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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打擊非法販賣、非法收養方面,我國不斷加強打擊力度,相關制度也在不斷完善。但是仍然有不法機構和人員鑽法律的空子,行非法之事。相信該事件曝光後,會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成為整治網絡非法送養的導火索。

孩子,是上天賜予的天使;孩子,是祖國的未來。保護孩子就是保護祖國的明天。希望社會法制和制度不斷完善,世界上再也沒有孩子受到傷害;也希望人與人都以愛相處,讓惡無法生根。當然,也希望“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壞人終將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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