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市一女子醉酒後遭“撿屍”,醒來後發現被髮生關係

環京津網

01-08 14:06廊坊廣播電視臺

家住通遼市的小玲在事業單位工作,今年30歲出頭,離異數年。2019年11月27日晚,小玲在家喝了不少啤酒後又來到一酒吧與朋友繼續喝酒。期間酒吧的演藝引起小玲的興致,於是她離開座位前往拍攝角度較好的酒桌用手機拍攝小視頻。此時,男子邵某正和朋友圍坐這張桌子喝酒。邵某今年20多歲,未婚,身材高大長相俊朗,簡單交談後,小玲坐在邵某所在的酒桌又與邵某等人喝酒。

內蒙古通遼市一女子醉酒後遭“撿屍”,醒來後發現被髮生關係

據警方詢問時小玲自述,她自己不知喝了多少酒。警方調查瞭解到:期間小玲的朋友想拉小玲離開但她不走。一直到2019年11月28日凌晨2時許,邵某見小玲已酒醉,就將小玲帶離酒吧。在離開過程中,小玲因醉酒無法行走多次摔倒,邵某就拽著小玲上了邵某朋友陳某某開的車來到某快捷酒店。

據警方調查:邵某利用陳某某的駕駛證開了一個房間,並交付押金,將酒醉的小玲帶至房間後發生關係。邵某使用的是酒店房間裡擺放的一盒避孕套,這期間小玲醉酒無意識,邵某在與小玲發生關係後,將使用過的避孕套丟進衛生間馬桶內沖走,並將剩下的避孕套揣入衣兜後離開酒店。

2019年11月28日9時許,小玲在酒店房間睡醒後下樓退房。在退房結算房費時,清理房間的服務員通知酒店前臺,該房間消費了一盒避孕套,小玲這才發現端倪,於當日11時報警。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區分局紅星派出所民警接警後對受害人小玲進行詢問,並根據入住酒店時登記的陳某某駕駛證信息進行調查,但陳某某戶籍所在地在旗縣,且並未留存聯繫方式。民警通過細緻工作,聯繫到陳某某的親屬後最終確定當事人為邵某。2019年11月28日晚10時許,邵某在家中被民警帶走協助調查。

警方對邵某訊問時,邵某承認他與小玲雙方都在酒醉的情況下發生了性關係,他認為屬於雙方自願不構成強姦犯罪。但這些狡辯是徒勞的,2019年11月29日該案被立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邵某現已被刑拘並批准逮捕。

內容來源:科爾沁都市報、平安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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