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臺十二條措施全方位扶持商貿業發展

近日,蚌埠市出臺《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貿業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十二項措施,根據企業不同類型和實際需求,對在蚌埠市登記註冊從事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等商貿企業進行全方位扶持。

鼓勵商貿企業保障供應

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有效落實防控措施,承擔並完成糧油肉蛋奶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務的市區農產品批發、品牌超市和其他應急保供商貿企業,給予一定補貼。具體措施是:對日均供應蔬菜達到500噸、儲備達到1500噸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同時市場舉辦者或經營管理者,要相應給予市場內生鮮蔬菜批發經營戶場租或房租補貼。對直營連鎖門店30個以上的大型連鎖超市,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限額以上(含新申報)生活必需品保供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創新流通方式。鼓勵餐飲企業提供團餐服務和網絡配送,鼓勵商貿企業發展新零售和無接觸配送,利用互聯網開展訂購、配送等營銷服務。對上半年提供團餐服務達200萬元限上住餐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半年網上零售額達200萬元限上零售企業、500萬元限上批發企業,給予網絡推廣營銷費30%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支持商貿企業復工復業。鼓勵商貿企業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業,對2020年上半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實現正增長、增幅達到10%的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參照其上年月度平均納稅額對地方財政貢獻,分別給予半個月、1個月一次性獎勵。

降低商貿企業運營成本

減免中小微商貿企業房租。對承租本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防疫期間前3個月房租全免、後期(6月底前)減半。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適當租金。

減免相關稅費。依法執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商貿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降低水電氣成本。比照中小微工業企業疫情期間用水用氣價格,商業用水、用氣價格均下調10%(執行期限2020年2月、3月、4月)。對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條件的企業,執行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和兩部制電價的電力用戶,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商業水電氣新價格政策同比執行。

激發商貿企業活力

支持批零住餐企業“小升限”“個轉企”。積極引導推動個體工商戶轉為法人企業、符合條件的批零住餐企業升限入庫。給予首次新增入庫的限上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因“小升限”“個轉企”增大稅收成本的商貿企業,參照其連續三個月上繳稅收情況,由各縣區給予企業一定補貼,市級對各區補貼部分不參與稅收分成。

支持商貿企業組織開展各類促銷活動。鼓勵各類商貿行業協會等組織開展各類消費促進活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進一步簡化優化戶外營銷活動審批流程,公安交管部門加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支持利用公共場館、場地等開展消費促進活動,對利用國有資產開展的消費促進活動免收場租費用。適時啟動消費券活動。

階段性減免商貿企業社會保險費及減輕公積金繳存負擔。執行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和2020年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執行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和嚴重困難企業緩繳政策。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商貿企業,2020年6月底前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商貿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經營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商貿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商貿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各級政府性續貸過橋資金積極支持受疫情影響暫時還款困難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對單筆不超過1000萬元、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30天的經營性貸款給予轉貸受理,續貸過橋資金利率下浮20%。

積極做好穩外貿工作

支持外貿企業發展。支持企業境外採購防疫醫療防護物資,對外貿企業和跨境電商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1月、2月、3月、4月)進口防疫用醫療防護物資的(含口罩、護目鏡、醫用手套、醫用帽子、防護服、消毒液等),按照每美元0.01元給予資金支持。認真落實小微出口企業基本風險統保政策和市級出口信保政策,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和承保規模,做到應保盡保。落實2020年境外展支持政策,對外貿企業疫情期間不能正常參加的境外展會並已實際發生展位費用的,經認可的組展機構出具有效證明,納入政策支持範圍。發揮貿促會國際商事法律服務職能,為企業免費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服務(不可抗力事實證明),保障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鼓勵重點外貿企業提質增效,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實現穩增長的外貿企業給予獎勵。

開闢企業戰疫“綠色通道”。積極協調穩定開行鐵海聯運、“蚌西歐”班列、水運口岸等為企業提供戰疫“綠色通道”,提高對外物流效力。對疫情期間穩定開行班列為企業提供口岸貨運服務,給予相應政策支持。(陳瑤 和鵬飛 記者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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