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一男子酒後駕車被查

黃河新聞網呂梁訊(通訊員徐棟)4月23日晚,交口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開展集中夜查酒駕行動。22時10分,民警在縣城一廣場設卡檢查車輛時,一輛白色轎車駛入檢查點,見到民警後企圖逃離,一股酒味接踵而來,民警立即採取緊急措施將其攔截,經呼氣式酒精儀檢測發現司機任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44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任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

交口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得不償失,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人身、財產重大損失,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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