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暖供應不正常、停車位嚴重不足……濟南要進小區排查化解這些矛盾糾紛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4月17日訊(記者 張穩)4月17日,記者從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濟南將持續、深入開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實現“小糾紛不出社區、大糾紛不出街鎮、疑難糾紛不出區縣”的目標。

記者瞭解到,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排查範圍為濟南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建設的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包括物業企業服務不規範、業主委員會履職不規範、業主違法違規使用房屋、小區水電暖供應不正常、共用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引發、住宅小區其他問題等引發的矛盾糾紛。

其中,物業企業服務不規範引發的矛盾糾紛為:物業服務企業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環境綠化、衛生清掃、秩序維護以及公共設施設備維護服務,少服務多收費或亂收費,擅自經營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獲取不當利益,接管小區或交接程序不規範,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關係僵化、工作互不配合,以及其他物業服務不規範行為引發的矛盾糾紛。

業主委員會履職不規範引發的矛盾糾紛為:業主委員會擅自決定應由業主大會決定的更換物業、出租共用部位、處分共用部位收益等事項,不能正確對待業主針對小區物業管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其他不規範行為引發的矛盾糾紛。

業主違法違規使用房屋引發的矛盾糾紛為:業主違規裝修、私搭亂建、住改商、侵佔綠地、侵佔共用部位、違規飼養寵物,不積極履行維修義務影響其他業主生活,長期欠交物業公共服務費、機動車停放費,以及其他使用房屋不規範行為引發的矛盾糾紛。

小區水電暖供應不正常引發的矛盾糾紛為:小區未進行水電暖設施設備改造移交,未實現專業經營單位收費、直供到戶,存在水電暖供應不正常等行為引發的矛盾糾紛。

共用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引發的矛盾糾紛為:電梯出現故障、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物業服務企業不及時組織維修,業主對維修方案存有異議,以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業主不能及時籌集維修費用等引發的矛盾糾紛。

住宅小區其他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為: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不服從物業項目所在街鎮、社區或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存在涉黑涉惡行為;小區停車位嚴重不足,亂停亂放問題突出等引發的矛盾糾紛。

採取的工作措施包括小區自查、社區排查、街鎮整治以及部門指導等。其中,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要對照排查內容開展自查化解工作;對於排查出的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自查工作臺帳,明確化解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人,每週五報社區居委會;通過定期召開小區物業管理懇談會,研究分析問題原因,制定改進措施,形成長效制度;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態化內部自查機制。

社區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開展自查工作,結合日常巡查,以現場查驗、走訪業主等方式,對轄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進行排查,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確保排查全覆蓋、無盲區、無遺漏;建立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臺帳,每半個月將化解工作情況報街鎮。

各街鎮要發揮好“街鎮吹哨、部門報道”的作用,牽頭成立社區居委會、基層治理力量等單位參加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組,做好轄區排查化解工作。街鎮物業管理辦公室要加強對社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監督指導,對社區上報尚未化解的矛盾糾紛建立工作臺帳,實行統一編號和動態銷號管理;組織研究制定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和綜合執法優勢,通過召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及時化解矛盾隱患。對於影響小區和諧穩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的違法違規行為,街鎮工作組要發揮綜合執法平臺的作用,組織開展綜合執法進小區活動,依法予以查處。街鎮每月5日前,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情況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指導、協調街鎮物業管理機構開展社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加強對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形勢硏判,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對於重點、難點矛盾糾紛,提請區縣政府召開聯席會議予以研究處理;每季度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情況進行彙總,於下一季度初10日前書面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同時,濟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區縣開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應排查而未排查出亂象、整治化解不力的,根據城市管理綜合考評工作方案和考評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對排查細緻、化解及時、穩控得當的部門和企業予以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細緻或化解穩控措施不到位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通報批評並作為不良信用信息記入信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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