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講堂】全球學術英國篇(八)英國的院士制度介紹

英國皇家學會對新院士的推選有嚴格的名額限制,是與法國寧缺毋濫的稀缺思路相近的國家,但名額比法國多一些,目前共有約1600名院士。每年只能選出最多52名新院士。

英國皇家學會的起源和歷史

英國皇家學會(The Royal Society)始創於1660年,迄今已有358年曆史,是英國最具名望的科學學術機構,其院士均為尖端科學領域的領軍人物。皇家學會是一個獨立、自治的機構,在制定章程、選舉院士時獨立操作,無須政府批准,但與政府的關係又是非常密切的。政府為皇家學會經營的科學事業提供財政資助。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也是學會的贊助人。

第一次“學會”會議於1660年11月28日召開,在此之前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 Wren)在格雷沙姆學院做了一次演講,與羅伯特•博伊爾(Robert Boyle)和約翰•威爾金斯(John Wilkins)等其他頂尖學者一起,很快得到了英國王室的批准。從1663年起,它被稱為“倫敦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

學會的座右銘為“Nullius in Verba”,含義為“不相信任何人的話(take nobody’s word for it)”,它表達了研究者們抵抗權威的支配、通過實驗確定的事實來核實所有陳述的決心。

1850年,當時的英國政府向皇家學會提供了第一筆資助1000英鎊,用以資助科學研究,英國政府對皇家學會的資助制度由此確立。儘管如此,皇家學會始終保持獨立運作,不對政府負責,也不接受政府領導和管理。到了1876年,政府的年撥款數額升至5000英鎊。現在,皇家學會每年能籌集到4200萬英鎊,大部分來自政府資助,其餘部分來自多種渠道的收入,如學會的投資、遺產及個人的捐贈、出版物、工業界的研究合同等。

學會沒有自己的科研實體,它的科學研究、諮詢等職能主要通過指定研究項目、資助研究、制訂研究計劃、通過院士與工業界聯繫及開展研討會等實現。

院士總名額

英國皇家學會會址位於倫敦市中心區。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共有21名成員,每年通過年會改選其中10名。21名成員中有5名是學會的負責人,依據學會章程,除這5人外,其他16名理事會成員不得連續任職兩年以上;學會會長及外事秘書任期為5年。自1915年以來,皇家學會的歷任會長大都是諾貝爾獎獲得者。現任的英國皇家學會主席是Dr Venki Ramakrishnan,於2015年12月1日開始任期。他在核糖體結構方面的研究獲得了諾貝爾化學獎,並於2012年被授予爵士頭銜。

1660年創立之初,皇家學會大約只有100多名院士,10年後人數增加了一倍。到19世紀初葉院士達到500人上下,但其中真正的科學家還不到一半,一大半都是名譽院士。1731年學會修改了章程,所有院士(院士)候選人都必須獲得書面推舉,並需要得到支持者的簽名。到1847年學會才決定,院士的獲選提名必須基於他們的科學成就。這樣,英國皇家學會從一個“會所”轉變為實際意義上的科學學會。

增選名額

英國皇家學會是一個由英國和英聯邦最傑出的科學家、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組成的自治團體。研究員和外國成員是通過同行評議程序,在科學卓越的基礎上終生選舉產生的。有大約1600名研究員和外國成員,其中有80多位諾貝爾獎得主,每年從現有研究金提議的大約700名候選人中選出最多52名研究員和最多10名外國成員。歷史上大名鼎鼎的牛頓、達爾文、愛因斯坦,當代的斯蒂芬·霍金、胚胎移植及肝細胞研究權威安妮·麥克萊倫、互聯網發明人蒂姆·伯納斯·李等世界著名科學家都在其院士名冊。數據顯示,皇家學會的院士中有5%是女性。過去10年間當選的院士中女性佔10%。

增選辦法

·提名

每一位競選者或外籍院士的候選人必須由皇家學會的兩名成員提名,並簽署建議書。該證書載有一份說明,說明提出建議的主要理由,並可供其他研究員查閱。填妥的建議書必須於每年9月30日前收到。此外,英國皇家學會會長鼓勵大學校長、研究理事會主席和首席執行官向候選人提出建議。這些建議也必須在每年9月30日以前收到。提名研究員有責任通知候選人他或她已獲提名。申請人須與候選人協商,確保所有與提名有關的資料均為最新資料。任何一年新提名的人數都沒有限制。在2019年的選舉中,約有700名候選人競選院士,約70名候選人正在考慮成為外國成員。候選人一旦被提名,就有資格參加七年的選舉。如在此期間未能當選,可在三年任期屆滿後重新提名一名候選人,然後仍有資格參加三年任期的選舉。這個三年週期可以無限重複。除在評審過程中私下諮詢的個人外,學會不會向其他人士提供獲提名候選人的詳細資料。

·選舉

英國皇家學會理事會負責監督遴選過程。生物科學秘書和物理科學秘書這兩名幹事負責這一進程的順利進行。理事會委任十個學科領域委員會,即分區委員會,負責推薦最具實力的候選人參選。每個候選人由相關的部門委員會根據完整的簡歷、他們的研究成果的細節、他們所有的科學出版物的清單和他們20篇最好的科學論文的副本來考慮。小組委員會的成員每年3月初投票產生一份最終名單。各部門委員會還推薦外國院士候選人。理事會在4月確認了最多52名候選人和最多10名外籍候選人的最後名單,並在5月的一次會議上舉行一次無記名投票。候選人如果能在出席並參加投票的議員中獲得三分之二的選票,就能當選。多達52名候選人提名獎學金,最多18個獎學金可以分配給候選人來自物理科學,18位來自生物科學,10位來自應用科學、人文科學和聯合物理生物科學。

·任命

在7月的儀式上,新院士正式被協會錄取,屆時他們將簽署《章程》和英國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院士的義務。該義務如下:“我們在此簽署,特此承諾,我們將努力促進倫敦皇家學會提高自然知識的好處,並追求該學會成立的目的;我們將盡我們所能,執行以按照理會名義要求我們採取的那些行動;又遵守本會的章程和常例。只要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人向我們的會長表示要退出學會,將來就可以免除這一義務。”

皇家學會是英國實際上的國家科學院,在國內、國際上都代表英國科學界,學會是國際科學聯合會的創始成員國之一,並一直在歐洲科學基金會中發揮著積極作用。多年來,學會與英國國內及世界各地眾多科學組織都建立並保持著互利合作的關係,為促進世界科學的進步與繁榮作出了巨大貢獻。(責任編輯肖書笑,主編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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