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離婚律師諮詢:離婚案件諮詢的十大問題及解決策略(上)

今日作者:廣州離婚律師王幼柏團隊核心成員金龍。

本期推文的內容,其實並不燒腦。

只是羅列了離婚諮詢當中大家最常問的十大問題。

看完這篇推文,你就會明白你以為的“離婚”真的是“你以為”(你以為的都是錯的!)。

話不多講,我們就來看看大家最想問些什麼?


NO.1“TA和小三生了私生子,我能不能告他重婚,讓他牢底坐穿?!”

不一定能!

首先,私生子這種事,我必須要豎箇中指!

但親愛的筒子們,有私生子並不是一定構成重婚哦,所以你不要盲目自信,別總想著一定能喂上對方一口牢飯!

如果渣男、渣女並沒有以夫妻名義或者身邊的人也不認可他們是夫妻並且也沒有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即使偶有同居也僅是違法同居,並不涉及犯罪。而有私生子,並不能完全說明他們存在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問題。

那麼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維護合法權益呢?

正確做法應該是以起訴重婚為手段,施加足夠的壓力,讓對方在經濟和撫養權上予以讓步,獲得離婚中最大的精神安慰和經濟補償。

畢竟,對方坐牢未必能讓你有復仇的快感,但足夠能讓你的孩子因為家世不清白而過不了“政審”這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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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我能否狀告小三破壞我家庭?!”

不可以!

小三確實可恨!但單從情感侵權角度起訴小三破壞家庭,法院是不受理的!白告!

因為法律是理性的產物,不處理情感糾葛問題,家事案件愛恨情仇,清官也難斷家務事。

所以情感受傷只能在道德上譴責,法律上確實愛莫能助。

那正確做法的做法是什麼呢?

起訴小三要求小三返還配偶所贈與的財產!

這一招不光可以挽回財產損失,甚至可以離間小三和配偶的關係,起到一石二鳥,讓小三人財兩失,你就說香不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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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分居2年是不是就自動離婚,重獲自由?!”

我終於和他分居滿兩年啦!我是不是可以尋找下一段幸福了?

抱歉!並不能!

親們,不要太傻太天真,都知道結婚要有證,離婚咋不知道?!

還為啥?!

領了結婚證,公家知道你結婚了,離婚不領證,公家怎麼會知道你離婚。

你以為的分居2年是指因為感情不和分居2年,法院應當認定你們婚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你們離婚的情形。也就說不經過法律程序,婚姻關係仍舊存續,你和你的“真愛”還是非法關係。(民政局協議離婚、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只有這兩種離婚方法,再無其他!)

所以,醒醒吧,2年時光催人老。如果真的分居,一定保留好雙方分居的相關證據(詳細可諮詢專業的離婚律師),比如簽署分居協議證明近兩年確實是分居狀態,這有助於幫助你順利離婚。或者委託專業律師直接法院起訴,一般情況下,根本不需要等兩年,就可以離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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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TA家暴又出軌,是不是法院會判他淨身出戶?!”

哇!這個問題可以說直擊心靈!我必須要好好講一講。

答案是:不行!

家暴、婚外情這些受盡世人冷眼,道德譴責的非人行徑為什麼不能淨身出戶?!

第一、婚姻感情中矛盾孤掌難鳴,並不能完全歸結於一方過錯,清官難斷家務事,法律強制剝奪財產,有失公允;

第二、如果法律支持過錯方淨身出戶,那麼社會就會大量滋生引誘家暴、婚外情釣魚事件、非法調查公司氾濫、隱私安全等嚴重的社會問題,造成嚴重個人隱私的洩露,這樣的婚姻和社會你敢要嗎?!

第三、情感和性作為動物的生理本能,如果一次犯錯就要產生淨身出戶的效應,這樣的法律規定未免太過嚴苛,且嚴重違揹人性。

第四、出軌、家暴這樣的婚姻過錯普遍存在,如果法律支持淨身出戶,社會將會湧現大量“無產階層”或“失產人員”,這些將會對社會穩定造成一定衝擊,也會滋生諸多社會不滿和問題,誰也不想動不動就要上街遊行!

理性角度上,我支持針對婚姻明顯的過錯方,財產分配上可以考慮傾向性分割,但不支持“淨身出戶”。

正如名言所言“讓法律的歸法律,讓道德的歸道德”。

所以,我也由衷希望大家能夠企盼法律公正的同時,也要“放過”法律。

那還有辦法讓犯錯方淨身出戶嗎?

當然有,簽署婚內財產協議或者夫妻財產約定!

要充分利用對方的悔過心理及時簽署前述書面財產約定,對財產進行劃分,但凡約定婚後資產的協議一經簽署即生效,效力強大,足以達到讓對方“淨身出戶”的效果。

但上述協議屬於技術性協議,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建議務必委託專業的離婚律師起草,避免浪費簽署機會,造成財產損失。當然,財產想要傾向性分割,專業離婚律師也能提供更多切實可行的辦法,確定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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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結婚的時候TA騙了我,能不能告他騙婚?!婚姻是不是無效?!能不能撤銷?!”

回答這個問題,小編笑出了聲。

過盡千帆,你難道還沒領悟,婚姻就像是一場“騙局”嗎?!

婚姻是否有效,取決於你們是否滿足結婚登記的要件,比如是否存在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否達到結婚登記年齡等等,而不會因為對方隱瞞了某些事實和你結婚登記就產生婚姻無效的法律後果。這些事實只要不是影響婚姻本質效力的事實,婚姻關係的合法性就要被認可。

而可撤銷的婚姻也僅限於脅迫或限制人身自由形成的婚姻,並不包含“欺騙”。

所以不要在吵架的時候,反覆痛罵對方騙了自己;

有些“被騙”含著淚也要認栽,婚姻就是其中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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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

今天小編羅列的這些淺顯的問題,也是婚姻中最簡單的道理。

離婚案件諮詢的十大問題及解決策略(下)期待你繼續學習。

當局者迷,正處婚姻苦惱中的你,常常迷迷糊糊,抱怨法律不公,

但實際是你並不懂法律,也並不懂婚姻。

權利也是有時效和期限的,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就從此刻開始,關注我們公眾號,多學一些婚姻法,維護合法權益,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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