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 建議試行企業休眠制度

近日,國務院擇要通報了部分意見建議及轉辦情況。通報在提及關於完善保市場主體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時指出,試行企業“休眠”制度。部分督查組反映,市場監管部門對連續兩個年度未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建議對未按規定報送年報的企業設立“休眠期”,合理設置休眠條件和程序,承認休眠期間企業合法存續地位,保證企業經營資格和主體資格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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