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可以退住宿費了,公平

學校可以退住宿費了,公平

近日,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通知還規定了住宿費的收取辦法: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餘部分退還學生。消息經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發佈以後,引起眾多網友關注。


學校可以退住宿費了,公平

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隨著中高考時間的確定,各地畢業年級學生陸續迎來了復學復課,不過,很多非畢業年級學生的復課時間還不確定。總體來說,本學期學生實際在校時間已明顯短於正常時期。儘管各校紛紛通過在線教學,堅持“停學不停課”,但學生沒有使用包括宿舍在內的校園資源是事實。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繼續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住宿費用,就明顯不符合學生使用校園資源的實際情況。


此前,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明確要求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河北等地提出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是對教育部預警的直接遵循,讓廣大關心學校收費問題的學生和家長吃下了“定心丸”。


學校可以退住宿費了,公平


儘管公辦學校的住宿費用並不高,對很多家庭來說構不成太大的負擔,但堅持按實際住宿時間收費,是對教育公平公正理念的應有踐行。此外,還要照拂到一些經濟困難家庭的需求,這些家庭為培養下一代積攢的每一筆資金都來之不易。減少不必要、不合理的收費,也能幫助一些家庭渡過難關,把錢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市場化是民辦學校收費定價機制的改革方向,對於民辦學校的住宿費計收,更應當堅持市場的公平交易原則。靈活計收住宿費,按照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算,不僅是疫情防控期間的非常辦法,也應該成為民辦學校收費制度的一種自覺,在日常管理中常態化實施。


相比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學生宿舍管理和收費制度,我國學生宿舍的公益化屬性尤其突出。不僅高等院校為學生修建宿舍樓,許多中小學也為家庭住址較遠、通勤不方便的學生提供宿舍,在新建教育機構的規劃中,學生宿舍也是普遍的標配。


將學生宿舍建設納入教育預算和教育用地徵用,讓廣大學生享受廉價的住宿,大大減少了家庭的教育支出。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學生宿舍的公益性會繼續鞏固。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割捨”這部分住宿費收入,對財政而言並不是太大的負擔,而對提振社會信心不無裨益。河北退還學生部分已收取的住宿費的通知已下達,就有不少學生在社交網絡上高興地說,感覺自己多了一筆期待以外的“零花錢”。


學校可以退住宿費了,公平

站在現代公共服務事業的目光下審視,教育與公益是無法分離的。堅持教育的公平、開放,讓所有受教育者獲得機會公平,是教育者和政策制定者的責任。疫情防控期間,靈活調整住宿費用的收費,及時把多餘的收費退還給學生,更透露出一種成風化人的教育理念。學生從中增強了權利意識,家長因此減輕了經濟負擔,公眾從中感受到人文教育精神的傳遞。


隨著復學復課時間的確定,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重新計收學生住宿費的做法將在全國範圍內鋪開。期待政策儘快傳達到基層,各校明確本學期學生住宿費的計收和退還辦法,讓社會盡快享受這一福祉。

來源:光明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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