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文/涵美一

圖/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情感#


“我是家中唯一的男娃兒,上面有三個姐姐,父母在接近四十的時候有了我,算是“老來得子”,因此,從記事起,我就比三個姐姐更得父母的歡心和疼愛。

和父親張弛有度的寵愛不同,母親的愛稱得上是“掌控全局”,她從小就喜歡事事為我做決定,讓我大事小事都要聽從她的安排,美其名曰“為我好”,實則是沒有底線的過分溺愛。我從上小學一直到大學,甚至是大學所選的專業也都是由她一個人拍板決定。

我一直以為大學畢了業就能脫離母親的“控制”,可以遵從自己內心的想法,在一座喜歡的城市選擇一份喜歡的工作,可誰想,母親竟揹著我偷偷的找好了工作,在我們當地的小縣城做公務員。

我是真的很不想過那種一眼就能看到頭的生活,我想在年輕的時候拼搏一把,不管成功與否,至少作為一個男人我努力過。我把心中所想告訴母親,期待能和她促膝長談一次,可她還沒有聽進去幾句,就毫不猶豫的一票否決,並稱是我想的太幼稚,還說自己拖了很多層關係,拉下臉到處求人才給我找了這麼一個鐵飯碗。

我很想據理力爭,可想著三個姐姐陸續遠嫁,家中就剩我一個“獨苗兒”,也想著暫時先穩住母親的情緒,我便勉為其難地答應了她。

就這樣,從踏進校門到步入社會工作,我都在母親的“精心呵護”中妥協。我以為母親的“面面俱到”可以到此為止,也以為自己所有的“乖巧”可以換來以後在婚姻大事上的選擇和決定權,可現實再一次地打了我的臉。

“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大概是工作了快到一年的時候,因為不滿母親處處張羅的相親,我和大學時期的女友樂樂一商量,便讓她來到我家見父母。

我是真的喜歡樂樂,儘管我們畢業後異地,可仍然一直保持著聯繫。而且我們相戀了四年,雙方的家境和人品,彼此也都知根知底。我本以為母親會爽快的接納樂樂,可她在看到樂樂的第一眼起就很不滿意,不是嫌樂樂個頭不高,就是說她家離得太遠,還表示不是當地的女孩子不可信,因為會“管不住”,執拗的讓我聽從她的安排在當地找一個女孩。

如果說以前的種種我都可以退讓,但在結婚這件事情上我不願馬虎、湊合,畢竟是兩個人要過一輩子,因此,這麼多年以來,我第一次和母親有了分歧和爭吵。儘管父親苦口婆心的規勸“兒孫自有兒孫福”,但母親依然憤怒的表示我為了一個認識幾年的女孩子不惜和她翻臉,還說我是長大了翅膀變硬。

後來,在父親的不斷勸說下,母親最終答應了我和樂樂的婚事。我以為是她打開了心結,願意敞開心門接納樂樂,卻不知就是從這時候開始,她和樂樂之間有了芥蒂,因為她覺得樂樂是讓我和她反目的“罪魁禍首”,所以婚後她總是處處針對樂樂。

其實,平心而論,樂樂對母親真的很孝順,她心細、體貼,從吃飯到買衣服,都是先問一下母親的喜好,有時,家裡的家務也會搶著做。我總想著,畢竟是二十多年沒見過面的兩個人,突然生活在一起肯定不習慣,或許磨合一段時間母親就會放下執念,再說了,將心比心,樂樂長此以往的對她好,她一定會感受得到。可直到我們結婚了半年,母親都是對樂樂視若無睹,平時在家不和她說話就算了,有時樂樂主動和她聊家常她也總是愛搭不理,就連樂樂出門買菜回來的晚,她都會不留情面的指責她幾句。

“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私底下,樂樂也曾向我抱怨,我也很多次做過母親的思想工作,畢竟都已經是一家人,勸她不要再生悶氣,更何況樂樂在家真的是本本分分。可母親總是聽不進去,她仍然會時不時挑一些刺兒,不是飯菜做的難吃,就是家裡弄的太亂。有時候,我給樂樂夾菜,或者我們在客廳聊天、說笑,甚至我幫樂樂晾曬衣服,母親看見後都會黑著臉。

我知道母親的內心想法,她一直覺得是樂樂奪走了我對她的愛,害怕我會“有了媳婦忘了娘”,我體諒並理解她,平時不僅會想著法子逗她開心,而且也儘量在她和樂樂之間平衡,從不刻意偏坦。

結婚九個月的時候,樂樂被查出來已將近有兩個月的身孕,想到有了孩子以後一大家子人擠在一起不方便,我便向母親提出我們搬出去租房子住,等攢著錢了再在附近買一套房,也方便以後互相照顧。

母親聽到後火冒三丈,她說我是受了樂樂的挑唆,稱她太有心計,當面一套、背後一套,挑撥我們母子之情,不管我怎麼解釋是自己做的決定,母親都偏執的堅持是一切禍首都是樂樂。

我沒想到母親會有這麼大的牴觸情緒,也不願意因為這件事情把關係鬧僵,最終還是妥協,但同時也給母親提了一個要求:希望她不要再為難樂樂,一家人和睦相處。我不想再讓這個家裡硝煙四起,也不想讓身懷有孕的樂樂鬱鬱寡歡。

打那之後,母親的態度緩和了一些,雖然她對樂樂還是不冷不熱,但平時做飯和家務都不再讓樂樂親自動手。我以為是她開始想通了,心裡的大石頭也算是落地,畢竟一家人相安無事的好好過日子比什麼都好。

“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樂樂懷孕八個月的時候,因為孕肚過大行動多有不便,再加上雙腳浮腫得厲害,我一般都會在晚上幫她揉一揉雙腳,有時也會接一些熱水讓她泡泡腳,但為了讓母親“眼不見心不煩”,會關上門在自己的房間裡,就連倒洗腳水也會選擇父母已躺下休息的時刻。

一次,我照例出門倒水,誰知,本以為已經休息的母親卻坐在客廳看電視,當她看到我端了一盆洗腳水後,臉色頓時拉了下來。

“我以為你天天鬼鬼祟祟的幹啥,原來就為這!她怎麼不直接去浴室衝一下腳,那麼大一個人了,還讓你給她倒洗腳水!你長這麼大,我讓你給我洗過腳、倒過洗腳水沒?”

我一邊小心翼翼地安慰母親,一邊向她解釋樂樂只是肚子大不方便。

未曾想,聽到我說的話後母親非但沒有消氣反而更變本加厲了,“別以為我不知道,她不就是喜歡處處使喚你麼!自己是沒手沒腳了啊!再說了,我都打聽了,肚子大腳浮腫就是生女孩兒的跡象,別人生兒子都沒那麼金貴,她倒是例外了!”

儘管我和過來勸和的父親一再強調夜深人靜,讓母親消消氣明天再說,但正在氣頭上的她一點也聽不進去,反而愈演愈烈。

“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那天晚上,我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再一次和母親發生了爭吵。一氣之下我摔了家裡的熱水壺,並明確告訴母親,她如果再這樣執迷不悟的“胡攪蠻纏”,那我和樂樂就會搬出去,以後再也不會回來。

母親大哭著癱坐在地,不顧一旁父親的苦苦相勸,說我是鬼迷心竅,還把躲在屋子裡哭的樂樂喊了出來,當面稱她攪屎棍,說她有手段、狐媚我,從始至終都在假裝孝順、高尚,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我真的是心力交瘁,母親一直都不明白,她和樂樂矛盾的根源,不是因為樂樂搶走了我的愛,而是因為自己對我愛的太滿,見不得我對別的女人諂媚討好。

靜下心來的時候我會去想,哪一個母親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過的快樂幸福,可為什麼母親從來就轉不過來彎兒?我和樂樂過得恩愛又幸福,她應該打心裡覺得高興,而不是處處計較。有時我也會悔恨,倘若從一開始我不是事事服從母親的決定,是不是就不會發展到如今的這個地步。

後來,在樂樂預產期前的半個月,我們還是搬走了,但沒有走遠,就住在我們家隔壁的小區,我想,既然住在一起總是糾纏、鬧矛盾,那麼,分開一段時間應該會好很多吧。畢竟,距離能產生美。當然,我更希望母親能冷靜下來,她不應該在把心思放在我身上太多,她也需要好好享受生活。”

“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這個故事,大家想到了什麼呢?我想到了這兩點:

1.作為母親,該放手的時候要學會放手。

有些事情,你可以以過來人的身份為子女指點迷津,但也有些事情,比如,子女的婚姻、家庭,你只能隱退其後,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客觀、公正的表達自己的態度。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對子女最好的愛,不是面面俱到的為他張羅,也不是攥在手心裡不容得別人分享,而是給他一片開闊的草原,讓他開心幸福的馳騁。

2.作為兒子,要有主見,有擔當,更要拎得清、分得清是非對錯。

很多子女喜歡對父母言聽計從,不論大事小事,甚至是成家之後,還會事事以父母為主。

我們常說,百善孝為先。真正的孝順不是不分對錯、一味的討父母歡心,而是張弛有度的對待與父母的情分,知進退、有擔當。

給父母最好的禮物,不是在日復一日中成為她們感情的寄託,而是做一個知仁義、明事理的溫暖之人。


其實,不論是愛或者被愛,都是一件令人幸福感油然而生的事情,只不過,物極必反,過分的“愛”不僅會帶來負擔,加重家庭關係的矛盾,反而更是一個沉重的枷鎖。

所有的“以愛之名”都不過是打著愛的幌子,做一些逾越本分的工作。

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對“愛”劃有界限。

“只因給媳婦端了一盆洗腳水,母親就把她罵了一個狗血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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