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減少“甩鍋”,為基層“放權賦能”

系列評論之七

半月談評論員 梁建強

從曾經的“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到如今的“上面千把錘,下面一根釘”“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顆頭”,基層治理中,一些地方習慣了責任層層“下推”,但卻並未把權力同步“下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之際,深化“治理改革”為基層放權“賦能”,需要儘早提上日程。

必要的壓力傳導,原本是推動工作落實的必要之舉。然而,有的地方,壓實責任被異化為“層層加碼”“責任甩鍋”,半月談記者的相關調研顯示:督查檢查“甩鍋”,轉發文件“甩鍋”,分配任務也“甩鍋”,“鍋鍋”砸向基層,讓基層難堪重負。“你能甩責任,我就瞎對付”,一些地方由此出現了基層治理異化。

“甩鍋”頻出,本質上是權責失衡。當前,深化“治理改革”,就是要釐清不同層級、部門、崗位之間的職責邊界,按照權責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責任清單,科學規範“屬地管理”,防止層層向基層轉嫁責任。只有有效扭轉“執法權限在上級、責任歸屬在基層,落實管理在基層,實際收益在部門”等失衡問題,才能讓基層治理進一步權責分明、權責對等,避免基層幹部總要忙碌於各種繁雜瑣碎的“推責”工作中,費力、費時、傷神。

深化“治理改革”,同樣需要多總結一些地方的新鮮經驗,進一步向基層放權賦能,加快制定賦權清單,推動更多社會資源、管理權限和民生服務下放到基層,人力物力財力投放到基層。基層治理中,“放權賦能”貴在落於細處、落於具體的事項之中,絕不能“口號震天響,改變沒多少”。

“放權賦能”,對應著具體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加強城鄉社區服務和管理能力建設,構建基層智慧治理體系,提升基層公共服務、矛盾化解、應急管理水平……這些,都要有務實之舉、管用之策,要為“賦能”真正提供更多“可能”。

“放權賦能”,放得下,也要接得好、接得穩。這就要求各級領導機關要打破開展工作的傳統路徑依賴,切實把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轉到現代、科學、法治的軌道上來。革故鼎新,要用新的思維方式、工作方法取代“老傳統”“老辦法”,才能實現基層治理的現代化、法治化“破局”。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基層幹部是直接面向群眾的一線力量,是中央各類政策、各項工作連接百姓的“最後一公里”的關鍵所在。當前,深化“治理改革”為基層“放權賦能”,加快研究制定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政策文件,構建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機統一的基層治理體制機制,既是基層治理的客觀需要,也是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治理改革”迫在眉睫、“放權賦能”刻不容緩。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中,已對“治理改革”指明方向,期待各地以更多“放權賦能”的鮮活探索,回應公眾期待、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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