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視窗⑭丨“一警情三推送”:化解基層糾紛的“合縱”與“聯橫”

社科視窗⑭丨“一警情三推送”:化解基層糾紛的“合縱”與“聯橫”

基層糾紛一方面可能加劇基層內部的緊張,甚至可能導致基層衝突的爆發。另一方面基層糾紛也可能促成內部爭論以民主協商的方式解決,化解衝突危機。將基層衝突在源頭上化解的關鍵是建立基層衝突的安全閥,打造基層糾紛的化解機制,維護基層社會秩序。近年來,浙江省永康市治安形勢呈現新變化,基層的案件類警情大幅下降,糾紛類警情佔比逆勢上升。為了防範於未然,讓可能演化為基層衝突的糾紛從源頭上得到妥善處置,建起基層衝突的安全閥,永康市公安局在2019年8月按照“信息共享、責任共擔、聯動化解”原則,建立健全糾紛類警情快速處置、分級推送、聯動化解的“一警情三推送”機制,讓矛盾糾紛從接警環節開始“一站式化解”。

根據“一警情三推送”工作機制,永康公安在接到警情之後,通過“警雲平臺”秒級生成警情研判分析報告,將相關信息“一推送”到派出所的接處警民警和社會聯動部門,快速到達現場化解相關糾紛。當遇到接處警民警不能立即解決的疑難複雜警情時,公安局就會將糾紛類警情“二推送”給基層派出所的責任民警,聯合相關部門和群眾調解組織參與疑難糾紛的調解與化解工作。針對一時不能化解、存在較大風險的糾紛,公安局會進一步將警情糾紛“三推送”至“基層治理四平臺”,通過各行政部門與各類基層權威人物參與協商與調解,對基層糾紛進行源頭化解。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在“一警情三推送”機制的作用下,基層秩序穩定,一個由縱向的行政與橫向的社會治理結合的基層治理共同體逐漸形成。

一、“合縱”:基層行政共同體的連接

區別於以公安為單一主體的被動處置思路,“一警情三推送”轉向了基於共同體為中心的社會治理思路,推進了主體間功能互補,凝聚了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有效地實現了源頭化解。2019年12月12日晚,周女士去某洗衣店領取因染色問題與店家發生爭吵並報警。古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即到現場調解,但由於雙方爭執不休,且該警情涉及到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在難以成功實現現場調解的情況下,該警情被推送至“基層治理四平臺”,由古山鎮市場監管分局的工作人員一同參與調解,最終促成店家同意賠償周女士損失80元,雙方達成和解,避免了糾紛進一步擴大。“基層治理四平臺”是整合基層力量,形成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功能性工作平臺。從該案例中我們可以瞭解到複雜的糾紛類警情事件往往不能由一個政府層級或者單一政府部門來化解成功。如果各個行政部門相互推諉與扯皮,這些基層糾紛就難以得到有效解決,基層行政秩序也會因為當事人的越軌行為受到嚴重影響。正是由於“一警情三推送”制度,疑難糾紛最終將推送到 “基層治理四平臺”,這個平臺使基層政府的各個層級與各個部門才能在某一事件的解決中有效的聯合起來,並進一步共享相關數據與信息協同化解行政危機。如果把行政體系作為社會整合的縱向結構,除了職權分明的科層制體系之外,我們還需要一些應對特殊事件的縱向聯合機制。在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一警情三推送”機制有效的起到了“合縱”的作用。正是因為有“一警情三推送”機制,永康的基層行政體系不再僅僅是一個職權分立的科層體系,而是形成了一個縱向的行政共同體。

二、“聯橫”:基層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打造

基層秩序的維持與基層社會的整合不能僅僅靠縱向的行政共同體。縱向的行政與橫向的社會治理聯合起來,才能有效打造穩如磐石的基層社會治理共同體。

基於“一警情三推送”的運行機理,一些接處警民警不能現場解決的糾紛類警情會推送到辦案民警、責任區民警和責任所領導,落實跟蹤化解。永康市公安會進一步分析矛盾根源,確定責任民警全程跟進調處化解,落實相關工作責任到具體工作人員。在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的基礎上,責任所領導與責任區民警會根據轄區警情糾紛派單的實際以及糾紛分析彙總的特點、事因、人員構成等不同特性,探索社區自治、小區自治、企業自治等社會力量參與糾紛類警情化解。在“一警情三推送”實踐的過程中,永康域內各地區形成了由社會力量參與的“辣媽調解”“鄉音調解”“1+3+N”大調解等“一所一特色”糾紛調解品牌。

2020年1月,永康市某公司年終聚會,一員工飲酒致死。死者家屬和公司老闆之間因賠償問題引發糾紛,公司老闆因此打110報警求助。2020年1月14日,責任民警聯合駐所調解室和胡紅武調解室一起發起聯動調解,經過5個小時的溝通協商與調解,涉事雙方達成了協議,並簽下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一警情三推送”機制除了能夠在糾紛類警情事件的解決中將科層制的政府連接成一個行政共同體,還能將社會力量吸納到行政共同體中,從而實現“聯橫”,構築起一個基層社會治理共同體。

三、小結

“一警情三推送”糾紛化解機制目前在永康域內實現了有效運轉,發揮了積極作用。首先,它有效化解了社會的“戾氣”,起到了基層衝突安全閥的作用;其次,維護了永康域內的穩定與團結;最後,使社會各類主體積極參與到社區糾紛警情的解決,提高了基層治理參與度,有利於縱向的行政與橫向的社會治理連接起來,促進基層治理共同體進一步形成。2019年9月以來,永康市公安局共向各個基層的綜治職能部門推送矛盾糾紛警情1365起,在公安與基層的共同努力下共化解1342起,成功化解率達98.3%。2019年10月、11月永康市基層糾紛類警情同比分別下降了4.1%和9.2%。這一基層糾紛化解機制既取得了現實成效,也獲得了上級領導的認可。2020年1月19日,金華市分管領導聽取永康公安工作彙報後,點讚了永康公安對化解基層糾紛類警情的創造性努力,認為“永康市局這項創新工作以問題為導向,能夠認真地把握警情的規律性及基層治理的協同性,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已具有全市推廣的基礎條件”。2020年3月6日,浙江省分管領導在全省公安局長會議上強調:要紮實推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深化落實矛盾糾紛“一警情三推送”模式。

(本文系永康市公安局-浙江師範大學“一警情三推送”課題階段性成果。作者:張品,浙江師範大學法政學院講師、博士;李妙,永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

【後記】習總書記說,哲學社會科學的現實形態,是古往今來各種知識、觀念、理論、方法等融通生成的結果。一個民族要想站在科學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沒有理論思維。八婺大地,發展迅速,萬象紛呈,該如何解讀,該有怎樣的視野。我們和金華市社科聯一起,為你打造一份權威的金華社科讀本。每週四推出,幫你解開現象的迷霧,助你追尋理論的真諦。

社科視窗⑭丨“一警情三推送”:化解基層糾紛的“合縱”與“聯橫”

值班主編:楊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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