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9年度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公示

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的規定,為做好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2019年度報告報送公示工作,現公告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河北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均須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訪問網址:見文後鏈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上的“企業信息填報”模塊,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2019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河北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報送電子版2019年度報告並公示,也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紙質2019年度報告。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如實填報年度報告,並對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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