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法院:女子非婚生子撫養費誰來承擔?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張定有 見習記者魏廣寶 通訊員王卉 高玉瀟

高新區法院:女子非婚生子撫養費誰來承擔?

作為非婚生子趙小某的母親和代理人,楊某以趙小某的名義對郭某提起撫養費糾紛訴訟,要求郭某支付趙小明撫養費共計50000元。隨後,南陽高新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代理人楊某訴稱,郭某與楊某於2002年確立戀愛關係。楊某與郭某因為種種原因雙方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2008年年初楊某懷孕並於同年11月8日生下男孩趙小某。孩子出生後郭某不負擔相關費用,更不承擔做父親的責任。

2019年底,楊某以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為由將郭某訴至南陽高新區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郭某認為楊某生的孩子與自己無關,並提出做親子關係鑑定。但郭某無正當理由缺席了法院安排的親子鑑定,故法院推定郭某是趙小某的生物學父親。最終法院判決郭某每月支付撫養費700元直至趙小某年滿十八週歲。

目前,此案已經審理完畢。

法官釋法: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非婚生子與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權利,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的生父,應當與生母共同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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