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官解民憂 善意執行促履行

駐馬店網訊(記者 熊國森 通訊員 郭旗 王明)4月16日上午,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來到金鋪鎮某村新型建材公司勘驗現場,對一起返還原物案做清場交付前的準備。法官在現場認真記錄和拍照,固定了判決書確定交付內容的現狀,並深入瞭解了企業在整修廠房和設備方面遇到的種種問題。

接近中午,一行人返回縣城,途經金鋪鎮十字路口時,執行法官姚威突然發現停靠在路邊的一輛車牌號非常熟悉,趕忙喊停車。經核實,這輛車確為另一起買賣合同案的被執行人劉某的車輛,此時車前門玻璃沒有關閉完全,劉某應該就在附近。

原來在2018年,劉某賒賬購買屈某防盜門,後經判決應支付屈某欠款2000元。執行過程中,經法官多次聯繫劉某,劉某仍以種種理由拒絕償還。法官查詢到劉某名下有輛轎車,在心裡記下了車牌號碼。

姚法官在車旁與劉某打通了電話,告知了身份和所在位置。不一會劉某與幾名年輕人氣呼呼的趕到車旁,先是說自己很冤,不應還款。法官正告劉某確有冤情,可以申訴解決,但不應拒絕執行。劉某等人又七嘴八舌地辯稱案件確實冤枉,申訴成功案件翻過來了咋辦。執行局副局長郭旗上前釋法:如果案件經申訴逆轉翻案,法院同樣會採取執行迴轉方式,把錢給你要回來。劉某聽罷,稱去找錢。幾分鐘後折了回來,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劉某手中拿的是一本賬條子,原來劉某對自己的債權如何兌現想弄個明白,想向法官諮詢訴訟程序及問題,法官耐心答覆對劉某提出的問題一一作答。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法官們耐心解答,劉某表示:“你們法官這樣的服務我認,因為錢不多,俺本來以為是你們追著要偏向對方,俺這算服氣了”,並當場通過手機微信轉賬足額支付了欠款、執行費及訴訟費,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此時,時間顯示為:下午1點53分,執行幹警們又驅車踏上了返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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