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董置業台州違法無證建設遭罰 為華董中國子公司

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4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三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三門華董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門華董置業”)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案作出處罰,對三門華董置業違法行為罰款14.01萬元,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公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記者查詢發現,三門華董置業為華董(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董中國”)旗下全資子公司。三門縣,隸屬於浙江省台州市,位於台州市東北部沿海。

行政處罰決定書稱,三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受理三門華董置業申辦審批手續過程中,發現其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房屋基礎樁,於是函告三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依法查處。

2020年3月11日,經初查情況屬實,三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以三門華董置業涉嫌違法建設為由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三門華董置業於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在三門縣城A-09-03-01地塊(三門縣海遊街道新港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了3#、4#、5#樓混凝土灌注樁及室外地下室混凝土灌注樁,分別為:3#樓樁51根,4#樓樁51根,5#樓樁65根(樁規格、均為樁徑700mm、樁均長38米)。主樓外地下室樁45根,規格為樁徑700 mm、樁均長32米,合計已建樁數212根。建設工程造價233.58萬元(根據三價行認字[2020]第005號價格認定結論書確定工程造價)。

三門華董置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已構成違法。該規定如下: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以及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除外。

三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查證據如下:一、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證實當事人三門華董置業在三門縣城A-09-03-01地塊,建設了3#、4#、5#樓混凝土灌注樁及室外地下室混凝土灌注樁事實;二、現場照片,證實當事人建設了混凝土灌注樁事實及施工現狀;三、調查詢問筆錄,證實當事人違法建設時間、地點、行為、情節等事實情況;四、營業執照,證實當事人主體資格與法定代表人資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標識。五、三自資規審聯[2020]005號函件,證明當事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基礎樁事實,但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依法處罰後可以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六、三價行認字[2020]005號價格認定結論書,確定建設工程造價233.58萬元。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實當事人建設用地符合城鄉規劃要求;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證實受讓人三門華董置業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依據《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三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決定對三門華董置業處建設工程造價6%的罰款,罰款14.01萬元。該規定如下: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三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4月2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三綜執罰決字[2020]第00100號。

2020年1月22日,三門縣人民政府網站發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批前公告》顯示,三門縣城A-09-03-01地塊建設單位為三門華董置業,總建築面積約60218.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約44433.53平方米。(具體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

三門華董置業成立於2019年9月3日,為華董中國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華梁(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5000萬元。華梁(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是華董中國子公司。

官網顯示,華董中國總部位於上海,是一家以地產開發為主業,集金融投資、不動產投資、產業園區運營、酒店管理、物業服務、國際貿易等於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華董置業台州違法無證建設遭罰 為華董中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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