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 危險

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 危險

4月13日,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將大量廢舊滅火器丟棄在縉雲與蓮都交界處公路邊的山溝裡,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接到舉報後,支隊立即指派縉雲縣消防救援大隊的消防執法人員前往現場。

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 危險
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 危險

消防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後發現,大量丟棄在路邊的廢舊滅火器主要為水基型和乾粉滅火器,大部分瓶體已鏽跡斑斑,為2005年生產,壓力已經異常。“超壓且過期的滅火器,長期暴曬容易造成鋼瓶爆炸。”執法人員說,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期限,最多不能超過10年,水基型滅火器不超過6年,二氧化碳型滅火器不超過12年。

隨後,消防部門聯繫了專業的消防器材公司,將丟棄在這裡的180個滅火器運回公司,進行專業化拆卸處理。

消防部門提醒,報廢滅火器應回收到生產廠家或正規消防產品檢測維修中心集中處理,已報廢的滅火器應進行卸壓、打孔、徹底拆除鋼瓶等方面處理。如果處置方法不當,易引發爆炸,因此切勿擅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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