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
4月22日上午,安徽省巢湖市欄杆集鎮趙集居委會早早就來了兩位老人,他們將在這裡見到兩位特殊的客人——上門為他們辦理國家司法救助申請事宜的巢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我本身患有肺癌,一年多了一直在吃藥,老伴患心臟病身體也不好,受傷後我也不能幹活了,而且到現在對方一點醫藥費都沒賠給我,我們老兩口只能靠低保的補助維持生活。”申請人崔某某已是白髮蒼蒼,見到檢察官的他抑制不住激動,立即訴說起自己的遭遇。
2019年5月20日,犯罪嫌疑人遲某某與崔某某因瑣事發生爭執,在推搡過程中造成了崔某某輕傷二級的損傷。崔某某受傷後,就賠償事宜雙方一直未達成和解協議。案件移送巢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在審查過程中發現崔某某家庭生活比較困難,又沒有獲得賠償,可能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救助範圍,便將此線索移送該院綜合業務部。
負責控告申訴工作的檢察官在獲得這一線索後立即向公安承辦人、居委會工作人員調查核實,瞭解申請人家庭生活情況和賠償諒解情況,並電話聯繫崔某某,詢問相關情況。在得知其系建檔立卡貧困戶且年事已高行動不便又不會寫字的情況後,便主動“上門服務”,協助崔某某辦理國家司法救助申請事宜,於是便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經審查,崔某某家庭生活困難情況屬實,其申請符合《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決定予以救助。
目前,案件正處於救助金髮放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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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丨郭 偉
來 源丨巢湖檢察微信公眾號
編 輯丨李 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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