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明確:證券業務審計會計師事務所,不能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


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等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原文發佈日期:2020年4月21日

一、近期,關注到某些小型會計師事務所承接資本市場業務,請問您如何看待?   

答: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著社會審計的重要職責,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強化財會監督,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為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財政部認真貫徹落實《註冊會計師法》,於2019年修改了《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9號,2019年1月2日財政部令第97號修改)。   《註冊會計師法》規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符合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範圍”。財政部第97號令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和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關係公眾利益的其他特定業務,應當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普通合夥形式”。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採用合夥制,主要是為了強化合夥人和從業人員執業責任,保護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利益。而且,財政部第97號令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承辦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應當嚴格執行上述法律規章。   

二、請問,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是如何考慮的?

  答:按照新《證券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目前,財政部門正在聯合有關部門制訂有關備案辦法。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同財政部門依照有關行業法律法規加強行業管理之間是相互促進的,目的都是為了深入推進註冊會計師行業“放管服”改革,維護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場秩序,防止出現劣幣驅逐良幣,推動註冊會計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提高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質量。   

三、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再審批後,有會計師事務所新承接資本市場業務,請問財政部門將如何加強監管?   

答:會計師事務所必須依法依規執業。財政部門作為註冊會計師行業的主管部門,已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近年來,財政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切實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並且加強行業自律,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我們將繼續堅持以上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時,針對取消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資格審批後,部分事務所新承接證券服務業務,財政部門將組織力量按照財政部第97號令的要求進行對照檢查,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按有關規定採取責令整改等措施,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場秩序。   

四、請問財政部門近期對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有何具體工作安排?   

答: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管理調整是一項重要的政策調整,財政部將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關於調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管理 切實提高審計質量的實施方案》等文件,對相關工作進行系統全面部署,隨著相關文件的陸續出臺發佈,財政部門將做好政策解讀和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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