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債不還被起訴,這種情況會被判坐牢嗎?

大胖餃子喲


因欠債不還被起訴,這種情況會被判坐牢嗎?

這個若是要坐牢,那恐怕我們的看守所和監獄都關不下人了。借款糾紛已超過婚姻糾紛,成為法院受理最多的案件類型。從最高院的執行信息來看,因借貸糾紛被列入失信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更是舉不勝數。

借款人的心情我們也能夠理解,很多人前前後後打官司,耗時耗力還耗錢。好不容易獲得勝訴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錢也沒有拿回來。氣憤歸氣憤,但法律畢竟是法律。借款畢竟就是借款,屬於民事糾紛,被執行人是無法因此為承擔刑事責任。當然,若是被執行人有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行為,涉嫌犯罪的,可以依法追責。


葉律師


“欠債不還"(有錢故意不還)會坐牢嗎?

依我之見一一(涉嫌犯罪,就必須坐牢)

如果欠債故意不還,被原告起訴並最終法院作出了還款的生效判決,而勝訴的原告一旦根據生效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敗訴的被告方就有義務服從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比如交出存款丶交出房產所有權證書丶交通工具權屬證書丶貴重的首飾…等“被執行標點物"。如果敗訴的"有錢不還"被告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決,而故意轉移丶隱藏丶變賣上述“被執行標的物",以及其他依法具有協助執行義務的人主觀明知而協助轉移丶隱藏丶變賣上述"被執行標的物"的行為,均涉嫌構成"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罪",因為我國現行《刑法》(修正案)在第三百一十三條增加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對於這種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而故意不還並轉移丶隱藏丶變賣“被執行標的物",導致無法執行的行為依法均應追究其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簡單的說就是判刑坐班房。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借錢不還"就是犯罪丶依法是必須坐牢的。


唐先明75443043


如果有能力還而拒絕還是拒執罪,是要做牢的,我九十年代後欠外債九十萬元,積極面對,不要回避,一次也沒有被人起訴,積極還款,會被人理解的,我最後一筆五萬元錢,是一六年才還掉的,那個人說,我都不以為你會還我的。這期間我養過豬,羊,雞,鵝子,我就是害怕臨死前來到我床前,是催命還是催債。我就是到了另一個世界,掙的錢與人民幣也不能通用啊。李白在將進酒中說,天生我材必有用 千金散盡還復來。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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