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8歲孩子年借1266冊”不妨多點理解

□孫仲

8歲小讀者以年度借閱量1266冊的紀錄成為少兒閱讀“冠軍之星”,引發一些人的質疑,甚至有人聯想到2018年廣州市少兒閱讀“冠軍之星”也是一位8歲的兒童,全年借閱量為1123冊,認為此舉有攀比、沽名釣譽之嫌,落入了“借書比賽”的窠臼。

如果僅從比賽角度講,以借閱量為標準評選“少兒閱讀冠軍”,還真值得商榷,更何況一名8歲兒童一年之中借閱千餘冊書,確實是超乎想象的,究竟有沒有讀完和讀出效果,不能不讓人生疑。

不過筆者以為,作為一項面向少年兒童的閱讀評選活動,我們不能單純、習慣性地用成人眼光和思維去評判它,而應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換個角度來看,或許更容易接受。

其實,“少兒閱讀之星”評選活動本身就是一種形式,舉辦方利用這種形式來慶祝和宣傳國際兒童圖書日,從而鼓勵更多的少年兒童加入到閱讀行列之中。至於說評選的標準是否科學、結果是否合理等,相信參加活動的少年兒童及其家長是不會想得那麼多、那麼深的。圖書,是少年兒童接觸這個世界和接受新生事物的一個好渠道,通過舉辦閱讀評選活動,可以讓少年兒童更加愛書,能實現這樣的目的和效果就是一種成功。

再者說,8歲孩子一年借閱1266冊書,且不說本身無可非議,就算存在沒有全部讀完的情況,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這裡講的是借書,而不是買書,數量與閱讀質量既不成正比,也不成反比。將書借回,不管讀得多與少,都沒有其他方面損失與弊端。而且,在歸還之前總歸會翻一翻,都會有所收穫,閱讀的興趣也許就在自然而然中培養起來了。

要說閱讀質量,不要說少年兒童,就算是成年人,就能保證跟數量對等起來嗎?8歲孩子一年借閱1266冊書也許真的沒達到應有的閱讀效果,但是成人就一定能達到嗎?我們可以問問自己,每年借過多少書?又有幾本是認真、詳細閱讀的?甚至,有沒有為了裝門面而在家中或辦公室添置很多書籍,卻任由它們束之高閣?

所以說,在娛樂多元化、閱讀碎片化的今天,我們還是要鼓勵各種形式的閱讀活動,對於“少兒閱讀之星”評選活動以及“8歲孩子一年借閱1266冊”,我們也應予以支持,而不必求全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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