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小產權房”,與膽量無關~

在房價高漲的今天,在你居住的城市,可能有一類這樣的房子,它們集環境、價錢、交通為一體,被認為是“性價比很高”的房子,在高額房價的促使下,很多人即使知道其中可能存在一二風險,也還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去購買,這類房屋就是我們所說的“小產權房”~

今天,善言法務和大家一起來學習和了解一下,到底什麼是“小產權房”?在購買這類房屋時,我們到底面臨著哪些風險呢?

什麼是“小產權房”?

購買“小產權房”,與膽量無關~

“小產權房”一般是指建立在宅基地上,為固定鄉內成員之間流轉的,國家沒有發放土地使用證,沒有預售許可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在房管局沒有備案,拿不到房產證,可能有“產權證”,但其實質是由當地當地鄉或村政府發放的,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房產證”,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是價格比周邊房價便宜很多的一類房屋~

實質上,法律中並沒有“小產權房”這樣一個概念,是百姓之間對於擁有國家頒發的法律上有效的“房產證”的房子俗稱為“大產權房”而這類房屋就被對應被給了“小產權房”而得名,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但也不是說所有的“小產權房”交易都是不被認可的,以下幾種情況,可能會判定當初購買的合同有效:

1、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2、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大產權房”和“小產權房”的區別?

購買“小產權房”,與膽量無關~

1.大產權房有五證,受法律保護,有完整產權。小產權,沒有五證,不受法律保護,只有部分產權。

2.大產權拆遷有補償,小產權房則不一定有,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要拆遷房子,小產權業主有可能得不到得到相應拆遷安置補償。

3.小產權房屋質量沒有保障,可能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後保修難以保證以外,入住後的物業管理也極容易出現問題。

4.小產權由於沒有正規的產權證,不能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不可以辦理抵押等他項權利,即不能設定抵押或上市交易,也就是說,買小產權房不能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付全款。

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

購買“小產權房”,與膽量無關~

1.無法取得房屋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很多的小產權房不具備合格的施工證,也沒有預售證等銷售資格,若當原房主主張要回房屋時,由於“小產權房”在法律上的不認可,很可能會被判定當初的買賣合同無效,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令買家得不償失。

2、不能辦理房產證: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第十條規定,對於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3、不能上市交易:

小產權房不是商品房,即使是合法的小產權房目前也沒有完全放開流轉,不能上市交易,無法辦理抵押貸款,面對拆遷時,購房者很難得到補償。

4、沒有質量保證:

若此類“小產權房”在實際使用中出現了質量問題,發生房屋質量糾紛,購房者會面臨無處維權的風險,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5、可能被強制拆除或沒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一旦違法小產權房被依法強制拆除或者沒收,購房者將無法獲得任何補償,面臨血本無歸的巨大風險。

經常會聽到很多人在討論:買這種房子,不是所有人都敢買的,是有風險,但是我跟那人認識很多年了,這些問題都不存在,我膽子大我來,你們膽子小就最好不要買了。

“小產權房”風險重重,切莫因為貪圖便宜讓自己在將來的居住和生活中面臨更大的風險, 若是非要購買,也因得到相關組織和部門的批准,以免日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以至於維權無利。

購買“小產權房”這事兒,真與膽量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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