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約與平臺競爭對手合作,RNG被判賠償鬥魚3000萬元

轉載自21世紀經濟報道

遊戲直播平臺鬥魚與電競俱樂部RNG歷時一年的合同訴訟終於有了結果。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近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鬥魚勝訴,樂遊公司(RNG運營主體)敗訴,樂遊公司需向鬥魚支付3000萬元違約金,以及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等237350元均由樂遊公司負擔。

據悉,鬥魚與樂遊公司於2018年9月1日簽訂合作協議,合作期限為1年。但2019年2月,鬥魚發現RNG戰隊上單選手劉志豪(別名:姿態)在合同期內跑到虎牙進行直播,在詢問樂遊公司後得知,樂遊公司已於2019年1月將其核心資產RNG戰隊運營權利授權給天同公司,其中包括隊員的經紀權利、俱樂部的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等。隨後,鬥魚正式起訴樂遊公司,該案於2019年9月10日正式立案。

因違約與平臺競爭對手合作,RNG被判賠償鬥魚3000萬元

此案件一審結束,目前的判決並未生效,RNG方已經提起訴訟,等待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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