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美國選舉人團?如果他們不按規定投票,會有什麼懲罰嗎?

什麼是美國選舉人團?如果他們不按規定投票,會有什麼懲罰嗎?

美國總統特朗普

根據《美國憲法》以及相關修正案,美國總統不是由民眾直接選舉產生的,而是通過選舉人團,用間接的方式選舉產生。目前,美國有538個選舉人團席次,只要候選人獲得270票,就能當選總統。

按照規定,每個州都擁有一個選舉人團單位,席次由各州的人口數量決定。所以,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擁有55個席次,而人口最少的阿拉斯加州、特拉華州等只有3個席次。

什麼是美國選舉人團?如果他們不按規定投票,會有什麼懲罰嗎?

除了內布拉斯加州、緬因州,其他48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採用的都是“贏者通吃”的制度。也就是說,只要候選人獲得了多數選票,就能贏得這個州所有的選舉人票。

美國之所以採用選舉人團的制度,主要有三大原因:

  • 第一,美國是聯邦制的國家,要體現各州在一定程度上的自治權;
  • 第二,保障小州和偏遠地區的利益,
  • 第三,在獨立初期,通訊不發達,這樣做可以方便計票,減少選舉舞弊。

選舉人從哪來?

通常情況下,在大選的前幾個月,州一級的政黨組織會推薦選舉人,他們都是該政黨的鐵桿支持者,以避免失信選舉人的出現。在賓夕法尼亞州,選舉人則由總統候選人的競選團隊推薦,這樣可以進一步減少失信選舉人的出現。

什麼是美國選舉人團?如果他們不按規定投票,會有什麼懲罰嗎?

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第2節,各州的立法機構負責制定選舉人的具體產生辦法。同時規定,聯邦議員和聯邦官員不得成為選舉人。在實際操作中,兩黨往往選擇州一級的官員作為選舉人。

在大多數州的選票上,只寫了總統和副總統的名字,並沒有列明選舉人的名單。但實際上,美國選民是在給各黨的選舉人投票,再由勝出一方的選舉人為自己的總統候選人投票。

什麼是美國選舉人團?如果他們不按規定投票,會有什麼懲罰嗎?

在正式投票前,選舉人會進行宣誓,要按照該州的選舉結果,將選票投給獲勝的總統候選人。但是,在美國曆史上,一共出現了165位“失信選舉人”,他們背棄了該州民眾的意願,將選票投給了其他的總統候選人。

如何懲罰“失信選舉人”?

根據美國憲法,即使是失信選舉人,他們的選票也是有效的。早在1796年的第三屆總統大選,就出現了失信選舉人。不過,由於失信選舉人的數量很少,屬於極其個別的情況。所以,他們的選票都沒有改變最終的大選結果。

什麼是美國選舉人團?如果他們不按規定投票,會有什麼懲罰嗎?

美國選舉人進行宣誓

但是,在歷史上沒有出現,並不代表未來不會出現。因此,美國聯邦政府,以及各個州的政府都採取了很多措施,以避免失信選舉人的出現。

在1952年的Ray v. Blair一案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選舉人是代表州進行投票,所以,如果他們拒絕宣誓,各州就有權替換他們。

當然,我們都知道,很多美國人都有一種自由散漫、藐視權威的性格。所以,即使有各種各樣的法規、宣誓,還是會出現一小撮的失信選舉人。

什麼是美國選舉人團?如果他們不按規定投票,會有什麼懲罰嗎?

在2016年的大選中,一共出現了7位失信選舉人,是有史以來最多的一次。最後,華盛頓和科羅拉多州的失信選舉人被罰款1000美元。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失信選舉人都沒有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罰,他們更多隻是面臨著道義上的譴責。

不過,在2020年7月的Chiafalo v. Washington 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各州應該採取措施,讓選舉人完全遵守州民的投票結果,不能憑個人意願投票。

也就是說,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明確,如果今後再出現失信選舉人,州一級的政府是可以懲罰他們的,有可能是罰款,也有可能是監禁。當然,罰款不會罰太多,監禁也不會太久,只會是一些不痛不癢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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