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發佈關於做好“五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州直、駐延中省直各部門和單位,各人民團體:

為切實做好“五一”期間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值班值守等工作,經州委、州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強疫情防控。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切實加強中、高風險地區入延人員管控,告知並引導4月1日以來有哈爾濱市、牡丹江市及其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延人員,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委會)報告,實行嚴格的單獨居家或集中隔離措施。要嚴格落實公共場所“一碼通行”“吉祥碼”“健康碼”掃碼管理及消殺、測溫登記工作,住宿經營主體(含洗浴場所)要嚴格登記入住人員信息,對有哈爾濱市、牡丹江市及其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要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呈陰性的健康證明方可留居,否則立即報所屬社區,由相關部門按要求對其採取隔離管控措施。要宣傳引導群眾“五一”期間儘量不遠行,或在省內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周邊地區。鼓勵群眾開展郊外(室外)活動、運動,提倡少聚會、少聚餐,避免到人員密集的地方或場所。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要嚴格落實“兩報告”制度,即出行前向所在社區(村委會)登記報告,回延後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委會)報告,並居家單獨隔離或集中隔離。各縣(市)、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公職人員帶頭遵守防控要求的管理,對“五一”期間有外出行為的公職人員,及時統計並報屬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隱瞞外出旅居史造成後果的,要嚴厲追責問責。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行業和藥店的管理,尤其是對承辦婚慶宴會等大規模的就餐聚會活動的經營場所,要實行報備制度,督促其嚴格控制就餐人員數量,做好測溫和消殺等防控工作。

二、紮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持續加強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消防、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整治,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要深化行車秩序專項治理,加大對超載、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酒後駕駛、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路面不失控、不漏管。要從嚴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全面加強預警監測,合理佈防力量,抓好宣傳教育、野外巡護、火源管理、隱患徹查等工作,要認真落實秸稈焚燒管控責任,嚴禁禁燒區焚燒秸稈,堅決防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

三、全力維護社會穩定。要進一步強化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對本轄區、本部門的不穩定因素,特別是徵地拆遷、金融、勞資、債務等領域矛盾風險,深入開展全面排查,及時發現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依法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積極做好穩控工作,嚴防各類群體性事件發生。要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要持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大治安巡邏力度和頻次,提高街頭見警率,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要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的安全防控力度,嚴防暴力恐怖襲擊事件和破壞活動發生。

四、認真做好應急值守工作。要嚴格執行節假日值班帶班分類要求,主要領導和帶班、值班人員要嚴守值班紀律,嚴禁擅離職守,嚴禁非正式人員頂崗值班,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要熟悉值班工作要求,熟練掌握應急處置程序,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報告、妥善應對、高效處置,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直接服務群眾的單位要安排好節日期間值班執勤並保證服務質量。州委、州政府值班室將對節日期間值班工作進行檢查、抽查。

五、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州委關於厲行節約、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有關制度,持之以恆抓好作風建設,一體推進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的整治,對節日期間糾治“四風”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確保本地本部門節日期間風清氣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督查暗訪力度,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嚴查快辦,對典型問題要及時通報曝光。

中共延邊州委辦公室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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