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命名爭論:“COVID-19”和“SARS-CoV-2”這裡講究多

新冠病毒命名爭論:“COVID-19”和“SARS-CoV-2”這裡講究多

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世界衛生組織日前宣佈新型冠狀病毒所引發疾病的英文名為“COVID-19”(CO代表CORONA-冠狀物,VI代表VIRUS-病毒,D代表DISEASE-疾病,-19代表2019年首次出現),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ICTV)宣佈這種病毒的英文名為“SARS-CoV-2”,引發中國學者的廣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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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將 2019-nCoV 命名為 SARS-CoV-2 具有誤導性」,建議將病毒重新命名為 HCoV-19,即人冠狀病毒 2019,避免產生誤導和混亂,並幫助科學家與公眾進行更好地溝通。

2月18日,多位中國專家聯名在《柳葉刀》線上平臺刊發《新冠狀病毒需要一個不同的名字》(A distinct name is needed for the new coronavirus)文章,對新型冠狀病毒命名提出了建議,呼籲將病毒命名為HCoV-19(“2019年人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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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等機構發佈的《新人類傳染病命名的最佳實踐》等,傳染性疾病應這樣命名:

提倡使用中性術語:

以中性、一般的術語代替人物、地點、動物、食物和職業的名稱來命名;

減少疾病名稱對貿易、旅行、旅遊業或動物福利的不必要負面影響;

避免對任何文化、社會、國家、地區、專業或民族群體造成侵犯。

儘量容易發音:疾病名稱應儘量簡短並且容易發音,例如:H7N9(一種禽流感)、RABIES(狂犬病)、MALARIA(瘧疾)……

可使用日期:當有必要區分在不同年份發生的類似事件時,可使用日期。

包括病症描述或病原體:

疾病名稱可包括描述病症的通用術語,例如:呼吸道疾病、神經綜合徵、水樣腹瀉;

當已知引起疾病的病原體時,該病原體應寫入疾病名稱,比如:冠狀、流感病毒、沙門氏菌。

《新人類傳染病命名的最佳實踐》規定,在疾病名稱中應避免一些詞彙:地理方位,人名,動物或食物種群,涉及文化、人口、工業或職業的內容,有可能一起過度恐慌的術語。

中國的科學家指出,SARS-CoV-2 這個名稱可能會在世界範圍內對疾病流行國家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的不利影響。

造成人們對新冠病毒產生 SARS 再次發生的聯想,因此感到恐慌,旅行者和投資者可能因此不再訪問病毒流行的國家。

另一方面,人們可能誤以為新冠病毒與 SARS 一樣,一旦當前的暴發結束就再也不會重新出現,可能導致人們對此失去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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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官方網站介紹,當新病毒構成疾病發做時,有三個與病毒和疾病相關的名稱須要定名:疾病名稱、病毒名稱(常用名)和病毒分類名。疾病定名由WHO決定,病毒分類定名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決定,病毒的一般俗稱是相關病毒專家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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