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世衛組織的“七宗罪”? 其實可以成一宗,叫做“莫須有”。

一個世衛組織的主要資金提供國,在全球抗擊新冠病毒最艱難的時刻,突然決定撤回資金支持,是因為世衛組織犯有“七宗罪”。

也許讀者會問,到底是哪七宗罪讓那個國家暴跳如雷,與世界人民的健康於不顧?讓我們梳理一下:

1,世界衛生組織“以中國為中心”

2.“世衛組織反對實行中國和其他國家的旅行限制”

3.“世衛組織未能及時,透明地充分獲取,審查和共享信息”

4.“在1月中旬,WHO曲解並公開認可了“並未發生人與人之間的傳播”

5.“2019年12月有可靠的信息懷疑人傳人,這本應促使世衛組織進行調查。”

6.“世衛組織在宣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延誤寶貴的時間”

7.“世衛組織迄今為止無法獲得病毒樣本,這剝奪了科學界的基本數據”

這七宗罪,其實一條都站不住腳。

首先,世界衛生組織代表近200個成員國。專家和顧問往往來自西方,不是以中國為中心。

其次,世界衛生組織只能在最極端的情況下建議旅行限制,並且很多國家也可以不遵守。

再就是,中國於12月31日首次向世衛組織發出警報。第二天,該報告在世界各地共享,不叫不及時。

1月14日,雖然WHO 推特稱“中國當局進行的初步調查未發現人與人之間傳播的明確證據”。但在同一天美國流行病學家,世界衛生組織部門負責人瑪麗亞·範·科科夫告訴記者,“人與人之間可能存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而且有“超級傳播的可能性”。說得夠明白。

2019年12月31日,中國當局向世衛組織通報了疫情。但據報道,美11月份就獲得了情報,但被否認。

世衛組織於1月22日召集了一個緊急委員會,但來自世界各地的獨立成員無法達成共識。1月30日就宣佈發生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能算耽誤時間。

由於中國於1月11日公開發布了Covid-19的基因序列,到2月初,世界衛生組織已能夠在全球範圍內分發針對Covid-19的測試。怎麼叫無法獲得樣本?

對於一個新發現的病毒,世衛組織工作可以說做得有條不紊,給它定七宗罪太麻煩,乾脆就叫“莫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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