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跨境賭博資金非法轉移案例的通報

國家外匯管理局16日發佈關於跨境賭博資金非法轉移案例的通報。外匯局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跨境賭博所涉資金非法匯兌行為,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

此次外匯局共公佈了10起案例,其中最高處以罰款140萬元人民幣。

2015年9月至10月,刑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筆,金額摺合314.5萬美元,並將資金用於境外賭博活動。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40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福建籍林某非法買賣外匯案中,2019年6月,林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摺合290萬美元,並將資金用於境外賭博活動。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40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另外,通報中也涉及境外個人。2018年2月至7月,境外個人CHEONG某利用境內賬戶通過地下錢莊非法兌換涉賭資金11筆,金額摺合63.79萬美元。該行為違反《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1.4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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