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區內違法電魚 一男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禁漁區內違法電魚 一男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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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區實施全年禁漁制度已近一年,為進一步保護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通州公安分局環食藥旅支隊依託“平安1號”專項行動,加強與區漁政部門對接,加強重點巡控,強化執法保障,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犯罪行為。近日,一男子因在禁漁區內違法電魚被當場抓獲,後被依法刑事拘留。

禁漁區內違法電魚 一男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4月16日,通州公安分局環食藥旅支隊會同甘棠派出所與通州區漁政部門在北運河水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巡查中,執法人員發現有人利用電魚的方式在甘棠大橋附近進行非法捕撈。執法人員立即將該人控制,當場查獲電捕工具(蓄電池、逆變器等7件)、漁獲物34條。

禁漁區內違法電魚 一男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經審查,嫌疑人甘某某(男,42歲,四川省人)使用自制電捕工具在甘棠大橋下進行非法捕魚活動,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經訊問,該人如實供述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魚的犯罪事實。目前,該人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禁漁區內違法電魚 一男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據瞭解,通州區按照農業農村部《“中國漁政亮劍2020”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相關要求,在全區範圍內全面開展電魚2020專項執法行動,通過公安與漁政、水務等部門開展高頻次聯合執法行動,保持高壓執法,嚴厲打擊採用電、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籠、迷魂陣等禁用漁具的違法捕撈行為。

禁漁區內違法電魚 一男子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以來,通州公安分局環食藥旅支隊與通州區漁政、水務和朝陽區漁政等部門已開展聯合執法行動9次,累計出動執法人員75人次、巡查河道300餘公里,查處涉漁違法案件11起,行政處罰12人,由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人,沒收皮筏艇1艘、粘網9塊、撒網7張、漁獲物19公斤,罰款6000元,清理河道內非法網具500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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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您:根據《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調整禁漁區、禁漁期的通告》要求,從去年5月份起,轄區內北運河、運潮減河等19條河流就已實施全年禁漁制度,禁止除釣具(不包括延繩釣)之外的所有作業方式。保護漁業資源,人人有責。

監製:吳小龍 | 編輯:田宏宇

來源:分局環食藥旅支隊、甘棠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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