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縣一男子違法電魚被罰8000元

近日,中國漁政松溪縣大隊接到群眾舉報電話,稱有人在松溪河張屯電站大壩下進行非法電魚。縣漁政大隊接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將正在實施電魚的黃某當場查獲。執法人員現場繳獲電魚機1套,漁獲物共計10.2公斤。黃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被處罰款8000元。

經查,黃某對使用電瓶“電打魚”的行為供認不諱,“我就是想弄幾條河魚吃,解解嘴饞。”原來,黃某在明知電魚是違法行為且具有巨大危害的情況下,因拗不過嘴饞,最終不惜冒著違法的風險下河電魚。

“這次電魚案的查處,是松溪縣開展打擊電、毒、炸魚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查獲的案件之一,今年我們還將聯合有關單位,通過採取路上巡查、水上抓、岸邊蹲點守候的方式,持續強化非法捕魚專項整治。”縣漁政大隊執法人員表示。

日前,縣農業農村局還組織執法人員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漁業法》法治宣傳行動,向村民發放《福建省實施辦法(摘錄)》和《刑法(摘錄)》,告知廣大村民嚴禁炸魚、毒魚、電魚等非法捕撈行為。並通過宣傳欄、宣傳車等方式進行全方位宣傳,使漁業法律法規家喻戶曉,提高廣大村民遵法守法意識,為漁業資源保護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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