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019執業檢查對四家會計所進行懲戒

寧夏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關於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情況的通報》。

寧夏註冊會計師協會組織開展了2019年全區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對寧夏瑞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寧夏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寧夏分所、寧夏永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寧夏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寧夏興鹽會計師事務所等6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執業質量檢查。本次檢查抽查比例為19.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檢查會計師事務所有員工182人,其中註冊會計師36人。2018年度業務收入3683.52萬元,佔行業總收入的19.4%。其中:審計收入1201.16萬元、驗資收入21.04萬元、其他業務收入2461.32萬元。本次檢查共抽取82份業務報告進行重點檢查,其中:審計報告71份。

檢查中發現存在質量控制體系、審計業務項目質量方面存在問題。寧夏註冊會計師協會決定對寧夏永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給予公開譴責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郗紅俠、楊永新、楊進賢給予通報批評的懲戒;對寧夏興鹽會計師事務所給予公開譴責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高位東、孫煥金給予通報批評的懲戒;對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寧夏分所給予公開譴責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扈瀝予、王翀給予訓誡的懲戒;對寧夏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張秉和、王永革、馬曉東、劉洋給予訓誡的懲戒。同時根據《寧夏註冊會計師行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責令上述四家事務所限期整改,整改期限6個月,期滿後需向協會提供書面整改報告,協會決定是否納入下年檢查情況。

寧夏2019執業檢查對四家會計所進行懲戒

以下為公告全文:

寧夏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開展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我會組織開展了2019年全區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工作的總體情況

按照檢查要求,對寧夏瑞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寧夏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寧夏分所、寧夏永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寧夏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寧夏興鹽會計師事務所等6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執業質量檢查。本次檢查抽查比例為19.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檢查會計師事務所有員工182人,其中註冊會計師36人。2018年度業務收入3683.52萬元,佔行業總收入的19.4%。其中:審計收入1201.16萬元、驗資收入21.04萬元、其他業務收入2461.32萬元。本次檢查共抽取82份業務報告進行重點檢查,其中:審計報告71份。

從2019年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總體顯示我區執業質量水平穩中有升,在中注協“職業化建設年”主題背景下以及我區“履行社會責任評價”活動的常規工作要求下,大部分被檢查機構在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都有所改進,按要求建章立制,並將制度落到實處,但相關制度的完善性和運行有效性仍有待加強;通過在我會日常監管的環境下,被檢查事務所在質量控制體系和審計業務項目質量方面較以前年度檢查有了一定的改善與提升,但由於受規模和人員限制,質量控制體系和審計業務項目質量方面離檢查要求仍有差距。

二、檢查內容及檢查結果

(一)檢查範圍及內容

2019年的執業質量檢查貫徹中注協的堅持“五個並重”原則,即質量控制體系檢查與項目質量檢查並重、技術程序檢查與職業道德檢查並重、完善檢查技術與建立檢查質量保證機制並重、檢查制度改革與檢查專家隊伍建設並重、落實審計責任與落實注協監管責任並重。檢查範圍主要包括事務所質量控制體系檢查與業務項目檢查,堅持兩項檢查相結合,以質量控制體系檢查結果指導業務項目檢查,以業務項目檢查結果支持質量控制體系檢查的結論,並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體系設計的適當性和運行的有效性,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水平和執業質量作出整體評價。

審計業務項目質量檢查主要以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出具的報告為主。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1、質量控制體系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質量控制環境方面。一是被檢查事務所多未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未建立清晰的經營目標或長遠發展戰略。導致在機構創新能力不強,業務能力發展緩慢,相對倚靠價格競爭,服務質量和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二是人才儲備不夠充裕,檢查中發現註冊會計師年齡普遍偏大,部分機構從業人數和業務量不匹配。在當前業務量增長、專業知識更新快、信息發展速度迅猛的大環境下易導致註冊會計師及其從業人員專業勝任能力不足的風險。三是部分機構僅在財務核算中使用了信息化軟件,未使用專業審計軟件,也未建立門戶網站,事務所信息化系統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2)在合夥人機制方面。被檢查事務所多存在合夥人薪酬主要採取按保底工資加業務收入提成的方法,可能會導致合夥人只注重業務承接,而對執業質量重視不夠的風險,說明還存在著是以市場為導向而不是以質量為導向的嫌疑。

(3)在人力資源方面。個別事務所未能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專門的員工考核評價及晉升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合夥人和主任會計師參與決定員工工資增長的情況較為常見。

(4)在業務執行方面。被檢查會計師事務所大部分雖建立項目分類管理制度、重大分歧處理等程序,但未能有效執行,仍存在部分項目實質性程序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5)在職業道德方面。被檢查會計師事務所在職業道德方面的制度和規範較上次檢查有所改進,但未能完全做到貼合自身實際情況,執行有效性有待提高。

2、審計業務項目質量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檢查業務報告反映出,各所被抽查業務報告中存在的問題不一。主要為以下問題:

(1)風險評估程序雖有相關工作底稿,但實際執行過程未能完全執行,未從實質上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

(2)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不到位。諸如缺少部分函證程序,一些項目雖執行了函證程序,但未實施函證控制程序或未附函證過程的控制軌跡或記錄,無法判斷註冊會計師是否對函證保持有效控制;存貨監盤程序、重新計算程序、截止測試程序等常規程序實施不到位,個別審計業務項目未實施這些審計程序。

(3)項目質量控制複核方面,由於被檢查事務所多為小所,大部分未建立業務項目的分類分級管理制度,缺少對不同類業務項目實施項目質量控制複核的規定。

三、處理情況

本著幫助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檢查理念,經過嚴格的工作程序,檢查結論經檢查委員會審議,並提交懲戒委員會決議,形成2019年我區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懲戒意見。決定對寧夏永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給予公開譴責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郗紅俠、楊永新、楊進賢給予通報批評的懲戒;對寧夏興鹽會計師事務所給予公開譴責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高位東、孫煥金給予通報批評的懲戒;對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寧夏分所給予公開譴責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扈瀝予、王翀給予訓誡的懲戒;對寧夏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懲戒,對其註冊會計師張秉和、王永革、馬曉東、劉洋給予訓誡的懲戒。同時根據《寧夏註冊會計師行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責令上述四家事務所限期整改,整改期限6個月,期滿後需向協會提供書面整改報告,協會決定是否納入下年檢查情況。

希望各事務所引以為戒,不斷提升內部管理,進一步提高質量意識,加強對本所註冊會計師及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執業準則的培訓,提高事務所整體業務素質和執業水平,更好的服務我區經濟發展。

寧夏註冊會計師協會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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