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禮書

書是司馬遷創行的史體之一。《索隱》說:“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正義》說:“五經六籍,鹹謂之書”。其實司馬遷《史記》中的八書之書,與五經六籍之書完全不同。後者是名詞;前者是動詞,為書寫之書,是記錄的意思。班氏《漢書》改稱為志,志、誌,古代通用,也是記錄的意思。本來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都是記錄,惟因內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故以不同名目區別之:史以帝王為中心,名為本紀;人物為傳紀,名列傳;諸侯以世襲,名世家;大事系以年月,列成表格,名之為表;餘無所屬,便徑以書名之。

書體的由來,多數人承認是司馬遷獨創,同時又以為,雖曰獨創,必有所本。於是有人以為仿自《禮經》(如劉知幾《史通·書志篇》),有人以為原於《爾雅》(如鄭樵《通志序》),或以為昉自《呂覽》、《淮南子》諸子書(如章學誠《文史通義·亳州志掌故例義》)等。今人程金造撰《史記管窺》另標新說,以為是由《尚書》擴充而成。理由之一是“左史紀言,右史紀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史家只此二事。太史公撰史事紹發《春秋》,八書自當是仿於《尚書》了。之二是《尚書》與八書都名為書,內容又有相彷彿處,如《禹貢》之於《河渠書》,《堯典》之於《天官書》等。其實都是敷會。《尚書》是上古檔案,非獨紀言;八書之中,如《封禪》、《河渠》等篇亦非紀言,可見與紀言、紀事無關。至於說《堯典》與《天官書》形似,《禹貢》與《河渠書》形似,更是郢書燕說、魯魚亥豕之談了。史以紀事,事關人物及其言論、行動者,司馬遷分別以本紀、列傳、表、世家貫穿之,此外不能及者,按類分篇,以書名之。若從按類分篇看,與諸子書頗相似,但內容絕不能侔;若從內容與《禮經》、《尚書》、《爾雅》有相似處看,其輕重,繁簡、體例又絕不相同。因而,只能說史之有書體,創自司馬遷,僅此而已。與之形似者雖多,都不能說是八書的原形。

八書的內容清人趙翼說是“以紀朝章國典”,這是歷代定論。仔細推敲,似不盡然。八書中的禮、樂、律、天官四篇主要內容都不是紀朝章國典。有人說,前三篇系後人所補,非太史公原著,不足憑據。亦有可疑,以《禮書》論,皆知是後人以《荀子》文補之,兩相對照便知,《史記》多有增刪改易處,大多雖僅一字二字,必中肯棨,若非太史公所為,世間更那有如此手筆?《曆書》一篇,太史公是太初改歷的主持人之一,所載又偏偏缺少太初曆法(書中的《歷術甲子篇》後人以為系褚先生所補),實在令人不解。由此似可認為八書中的禮、樂、律、天官四篇是學術專論,系司馬遷雜取時論而為之。其餘四篇旨在指責漢代,特別是漢武帝時代的政事,如《封禪書》專論武帝之一婬一祀;《河渠書》譏武帝屢信淺陋之言,工程勞而無功;《平準書》責武帝無故興兵開邊,財用不給,於是刻民侵商,致國困民貧。惟武帝太初改歷為一代盛事,《曆書》於太初曆法又缺而不書。當時便以《史記》為謗書,大約主要由於這些緣故。自《漢書》改書體為志,專記朝章國典,雖是受《史記》啟發,卻不是司馬遷創立書體的本意。

【譯文】

八書之一是《禮書》。專門探討有關禮的若干理論。禮,就是維繫世間萬物等級、秩序的規定或制度。司馬遷列為八書之首,反映了他對社會等級、秩序重要性的認識。本篇以“禮由人起”為界,分為二部分,以前為序錄,簡述禮的特徵、功能和沿革。以下是詳說,是刪截《荀子》“禮論”、“議兵”二篇文字而成。又可分為七個層次:序論二,詳說五。前二個自然段為第一層,論“沿人情而制禮”。“沿人情”的意思包一皮一皮括“順人情”、“節人慾”二個方面。第三、四、五自然段為第二層,述禮制沿革。第六、七、八自然段載自“禮論”,是第三層,內容是第一層的深化,惟把“順人情”概括為“養”人情,“節人慾”概括為“禮之辨”。進而指出後者是儒、墨兩家理論的分界線,即認為墨家主張“一之於情性”,儒者則主張人慾按等級加以節制。第四層包一皮一皮括九、十兩個自然段,是“議兵”篇中文字,內容是以實例證明禮的重要性。以下至篇末均出自“禮論”,其中第十一、十二、十三自然段為第五層,論禮的另一特徵是“貴本親用”。先述“禮有三本”:天地、先祖和君師。次以實例說明辨尊卑大小是“貴本”的具體表現。末述“貴本親用”是禮的最高形式。第十四自然段為第六層,是以上內容的綜述。餘為第七層,是太史公評語(也是載取“禮論”中文字而成),重申了禮的重要性,提出“禮為人道之極”、禮貴適中的觀點。

對此篇出處有三說:一如《索隱》、《正義》,認為“是褚先生取荀卿禮論兼為之”;二如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二十三所說,自“禮由人起”(第六自然段)以下為後人妄增,但未必便是褚少孫;三如清·郭嵩濤《史記札記》卷三所說:第一部分為“太史公草創之文”,不是定本;第二部分取荀子書以足之,“史公於此,有深意焉”。意思是“禮書”出自太史公,但非完書。今觀《史記·龜策列傳》,“正義”說:“史記至元成間十篇有錄無書,而褚少孫補《景》、《武紀》、《將相年表》、《禮書》、《樂書》、《律書》、《三王世家》、《蒯成侯》、《日者》、《龜冊列傳》。《日者》、《龜冊》言詞最卑陋,非太史公之本意也”。其中說“元成間十篇己有錄無書,不知所本。”至於是否褚先生所補,則大有斟酌餘地。其中以有“褚先生曰”字樣,可確認為褚先生補書者只有《三王世家》、《日者》、《龜冊》三篇。此外《禮》、《樂》二書系取他書文字而成者,《律》書各段文字不相連屬,這三篇僅略有補綴痕跡,實難斷言是褚先生手筆。蓋緣史無足徵,則取他書以成之,是古人著書通例,不獨《史記》為然。像《漢書》整篇抄錄《史記》,醫書《靈》、《素》多有同文,農書更是互相傳抄。《史記》“禮書”皆知錄自《荀子》“禮論”,但又與《大戴禮》“禮三本”篇雷同,可見《荀子》、《大戴禮》亦相抄錄,實不足由此撼作者。另《太史公自序》說:“維三代之禮,所損益各殊務,然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禮因人質為之節文,略協古今之變。作《禮書》第一”。由前述段略大義,《禮書》雖錄自《荀子》,通篇內容既不悖太史公初衷,且由略到詳,層次分明,自成一嚴密整體,抄錄時已經過匠心斧斫,故謂系太史公自補亦未嘗不可。

太史公說:“禮的品格、功能,實在博大眾多而又盛美啊!它主宰萬物、驅策群品,豈是人力所能做到的?我曾到大行禮官那裡,研究夏、商、週三代禮制的演變,才知道,按照人情制定禮,依據人性制定儀,是由來已久的事了。

做人的道理,千條萬條,無不貫穿一條基本準則,就是誘導人們,使知仁義,並以刑罰相約束。所以,德厚之人,地位尊顯貴重;俸祿多的享受榮耀恩一寵一 ,以此來統一天下人的意識,整齊人心。人的身體乘車馬感到舒適,就以金飾車,又雕鏤車衡,鑲金錯銀,加上繁瑣的裝飾;眼睛愛看五彩美色,就設計了黼黻文章等花紋,使外表形態更美好;人耳樂聞鐘磬等動聽的聲音,就調諧各種樂器以激盪人心;人口喜歡吃美味食物,就烹調出嘉餚異饌,或酸或鹹,各盡其美;人情喜愛珍貴善美的物事,就以美玉製成圭璧,又加琢磨,以順人意。這樣下去,如何得了?於是,又製造了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等,防止過分奢侈,挽救衰敗。所以,上至君臣等朝廷中的尊卑貴賤秩序,下到黎民百姓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的等級,事事皆有適宜之度,物物文飾皆有節制。孔子說:“禘祭自灌以後,次序顛倒,我不願再看了。”

周朝衰落後,禮制廢棄,樂制破壞,大小不按等級,以至管仲家中娶三姓婦女為妻。世上遵法律、守正道的人受侮辱,奢侈逾制的人名顯身榮。

上自子夏這樣的孔門高弟,猶且說:“出門見到紛紜華麗盛美的事物而歡喜,回來聽到夫子的學說而歡喜,二者常在心中鬥爭,不能決定取捨”。更何況中材以下的人,長期處在失於教導的一習一 俗、環境中了?孔子論衛國政治說:“必先正其名分。”但在衛國終於無法做到。孔子死後,受業門人沉一淪 星散,有的到了齊、楚,有的遁入河北、海內。豈不令人痛惜!

至秦統一天下,全部收羅六國禮儀制度,擇其善者而用之,雖與先聖先賢的制度不合,卻也尊君抑臣,使朝廷威儀,莊嚴肅穆,與古代相同。到漢高祖光復四海,擁有天下,儒者叔孫通增損秦制,制定了漢代制度。主體卻是沿襲秦制,上自天子稱號,下至僚佐和宮殿、官名,都很少變更。孝文帝即位後,zheng府有關部門建議,要重定禮儀制度,那時孝文帝喜愛道家學說,以為繁瑣的禮節只能粉飾外表,無益於天下治亂,沒有采納。孝景帝時期,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深通刑名之學,屢屢建議說:“諸侯是天子的屏藩、輔佐,與臣子相同,古往今來都是如此。如今卻是諸侯大國專治其境,與朝廷政令不同,諸事又不向京城稟報,此事斷然不可持續下去,流毒後世。”孝景帝採納他的計策,削弱諸侯,導致了六國叛亂,首以誅晁錯為名,天子不得己,殺晁錯以解時局的危難。此事詳載於《袁盎列傳》中。自此以後,為官者但務結一交一 諸侯、安享俸祿而已,無人敢再復倡此議。

今上(漢武帝)即位後,招納羅致通儒學的人才,命他們共同制定禮儀制度,搞了十餘年,不能成功。有人說:古時天下太平,萬民和樂歡喜,感應上天,降下各種祥瑞徵兆,才能夠採擇風俗,制定制度。如今不具備這些條件。皇帝向御史下詔書道:“歷朝受天命而為王,雖然各有其興盛的原因,卻是殊途而同歸,即因民心而起,隨民俗確定制度。如今議者都厚古而薄今,百姓還有何指望?漢朝也是一家帝王,典法制度不能流傳,如何對後世子孫解釋?治化隆盛的對後世影響也自博大閎深,治化淺的影響就偏窄狹小,怎可不自勉勵!”於是,以“太初”為元年改定曆法,變易服色,封祭泰山,制定宗廟、百官禮儀,作為不變的制度,流傳後世。

禮是由人產生的,人生而有欲一望 ,欲一望 達不到則不能沒有怨憤,憤而不止就要爭鬥,爭鬥就生禍亂。古代帝王厭惡禍亂,才制定禮儀來滋養人的欲一望 ,滿足人的需求,使欲一望 不致因物不足而受抑制,物也不致因欲一望 太大而枯竭,物、欲二者相得而長,這樣禮就產生了。所以,禮就是養的意思。稻梁等五味是養人之口的;椒、蘭、芬芳的芷草,是養人之鼻的;鍾、鼓及各種管絃樂器的音聲是養人之耳的;雕刻花紋是養人眼目的;寬敞的房屋以及床 簀几席,是養人身體的。所以說禮就是養的意思。

君子欲一望 既得到滋養而滿足,又願受到“辨”的限制。所謂辨,就是辨別貴賤使有等級,長少使有差別,貧富輕重都能得到相稱的待遇。因此,天子以大路越席保養身體;身旁放著香草,用來養鼻;前面的車衡經過嵌錯裝飾,用來養目;車動時,鸞鈴叮?,節奏緩和如《武》、《象》二舞的樂曲,急驟如《韶》、《濩》舞曲,是用來養耳的;龍旗下,九旒低垂,是用來養信用的。戰陣上,以兕牛皮為席,車上手握處,雕成虎文,用鮫魚皮蒙馬腹,雕龍文飾車軛,是用來養威的。駕馭大路的馬,之所以必須調一教 順馴,才能乘坐,是為了養安。誰能知道,士人出生入死,邀立名節,正是為了養護他們的生命?誰能知道,輕財好施,揮金如土,是為了養護錢財?誰知謙恭辭讓、循循多禮,是為了養護平安?誰知道知書達禮,一溫一 文儒雅,是可以安養性情的?

人若一意苟且求生,如此必死;一意苟且圖利,如此必受害;安於懈怠、懶惰的必危,固執情性的必亡。因此,聖人一概處之以禮義,就能獲生避死、近利遠害、居安離危,事事得兩全其美了。反之,若一概任情儘性,就會兩者齊失。而儒者的學說使人兩全其美,墨家學說使人兩皆有失,這是儒墨兩家的分別。

禮是治世辨惑的極點,強國固家的根本,威力施行的基本方法,事功名位的總表現。王公奉行它,可以統一天下,臣服諸侯;不奉行就會捐棄社稷,破家亡國。所以,堅韌的甲冑、犀利的兵器,不足以獲得勝利,高大的城牆、寬深的溝池,不足以為險固,嚴酷的號令、繁苛的刑罰,不足以增加威嚴。按禮辦事,就事事成功,不按禮辦事,就諸事皆廢。楚人以鮫魚革,犀牛、兕牛皮為衣甲,堅韌如同金石;又有宛城製造的大鐵矛,鑽刺時犀利如鋒蠆之尾;軍隊輕利飄速,士卒像疾風驟雨般迅捷。然而,兵敗於垂涉,將軍唐昧戰死;莊蹻起兵,楚國分而為四。這能說是由於沒有堅甲利兵嗎?是統領的方法不對頭啊。楚國以汝水、穎水為險阻,以岷一江一 、漢水為溝池,以一鄧一 林與中原相阻隔,以方城山為邊境。然而,秦國軍隊直攻到鄢郢,一路如摧枯拉朽。怎能說是因它無險可守呢?是統馭的方法不對啊。殷紂王剖比干之心,囚禁箕子,造炮烙刑具,殺害無罪之人,當時臣民懍然畏懼,生死不保。周朝軍隊一到,紂王命令無人奉行,百姓不為所用,怎能說是號令不嚴、刑罰不峻呢?是統領的方法不對頭啊。

古時的兵器,不過戈、矛、弓矢罷了,然而,不待使用敵國已窘迫屈服。城郊百姓不須聚集起來守城,城外也不須挖掘防守用的溝池,不須建立堅固的阨塞要地,不用兵機謀略,而國家平安,不畏外敵,堅固異常。沒有其他原因,只不過是懂得禮義之道,對百姓分財能均,役使有時,並且推誠相愛。所以,百姓聽命,如影附形,如響附聲。間有不服從命令的,以刑罰處治他,老百姓也就知罪了。所以,一人受刑,天下皆服。犯罪的人對上級無怨無尤,知道是自己罪有應得。因而,刑罰簡省而威令推行無阻。沒有其他原因,按禮義之道辦事罷了。所以,遵行禮義之道,萬事能行;不遵此道,諸事皆廢。古時帝堯治理天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大治,書傳說是“威雖猛厲而不使,刑罰厝置而不用。”

天地是生命的本原,先祖是宗族種類的本原,君主與業師是國家治理、安定的本原。無天地那裡會有生命?無先祖你如何能來到這個世上?無君主和業師,國家怎能得到治理?三者缺一,則無人能安。所以,禮上奉事天,下奉事地,尊敬先祖而隆遇恩師,是禮的三項根本問題。

所以,帝王得以太祖配天而祭之,諸侯不敢懷想,大夫、士也各有常宗,不敢祭先祖,以此來區別貴賤。貴賤有別,就得到禮的根本了。只有天子有郊天、祭太祖的權力,自立社以祭地則至於諸侯,下及士大夫各有定製,以此表現尊者奉事尊者、卑者奉事卑者,應大則大,應小則小的原則。所以,統治天下的奉事七世宗廟,有二乘采地的奉事二世宗廟,待耕而食的人不得立宗廟,以此來表現積德厚的,恩澤流佈廣,德薄的流佈狹的原則。

大祭祀饗神,樽酒崇尚玄酒,俎實崇尚腥魚,羹以大羹為先,是飲食貴本原的意思。饗神雖崇尚玄酒,飲用的卻是薄酒;食尚黍稷,所飯還要加稻粱;祭一屍一先上大羹,飽腹的卻是各種餚核雜饍,這是貴本親用的意思。貴本是形式,所以叫做文;親用符合實際,所以叫做理。兩者相合還是文。只有再加入禮的初始狀態那種質樸性,才算有文有質,達到禮最隆盛完美的階段了,稱為大隆。因此,樽酒尚玄酒,俎實尚腥魚,羹尚大羹,道理是一樣的。祭祀時,佐食不啐酒,一飲而盡;卒哭之祭有獻無酢,參加祭祀的人除一屍一之外,不嘗俎實;祝與佐食勸一屍一用飯,因禮成於三,三勸之後,禮數已成,一屍一停止用飯,雖再勸侑,亦不再食。以上三事道理相同,都是表示禮好其辨、有節制、貴本原的意思。大婚時祭神以前,祭祀時迎一屍一入太廟以前,喪禮從始絕氣到小斂之間,禮的性質相同,都保留了原始的質樸性。天子大路用素色帷蓋,郊祭時服麻布冕,喪服最重散麻帶,道理相同,都是禮尚質不尚文的意思。斬衰(讀如崔)之喪,哭聲哀痛,不重形式;《清廟》這首祭歌,一人唱,三人嘆和,情致殷殷,溢於歌辭之外;樂鍾在架,卻有時懸而不擊,拊擊鐘架以為節拍;大瑟練絲製成硃紅色弦,音質清越,卻於瑟底穿孔,使聲音重濁,道理也都相同,是重情不重聲,亦重本原的意思。

凡禮都始於簡略疏脫,加上文彩,才算完成,文彩又不可過盛,終須加以取捨,以合實用。所以,完備之極的禮,是情文並茂的;次一等的是文勝於情,或者情勝於文,二者具其一;最下等的違背情性,混混噩噩,有如同無,回覆到了太一原始的狀態。完備的禮能使天地合諧,日月光明,四時有秩序,星辰運行,一江一 河流動,萬物昌盛,好惡有所節制,喜怒無不適當。在下位者則順從,處上位者則賢明。

太史公說:完美極了!樹立隆盛完備的禮作為人道的最高準則,天下無人能有所增損。它情文相符,首尾呼應,富於文彩而不繁縟、有節制,明察秋毫而不苛細、使人心悅服。天下遵從就能得到治理,否則就生禍亂;遵從者得安定,不從則危亡。平民百姓靠自身是不能守禮的。

禮的本身實在深奧啊,“堅白同異”理論的辨析入微,與它相比,就會喪敗破滅。禮本身實在太博大了,那些擅自制作的典章制度,及狹隘、淺陋的理論,與它相比,就會自愧渺小,望塵莫及。禮本身太高尚了,那些粗暴、傲慢、放縱、淺露而又輕俗自高之徒,與之相比,就會自墜形象,顯露出浮薄來。所以說,繩墨既設,則不能以曲直相欺;秤錘已懸,則不能以輕重相欺;圓規和角尺擺在那裡了,就不能以方圓相欺;君子一精一審於禮,人們就不能以狡詐虛偽相欺。因為,繩墨是直的標準;秤錘是輕重的標準;圓規和角尺是方圓的標準;禮則是人道的標準。但是,不守禮法的人不值得待之以禮,稱為不守法術之民;守禮者才配以禮相待,稱為守法術之士。能得禮之中道,不偏不倚,又能事事思索,不違情理,叫做能慮;能慮而又不變易禮法,叫做能固。能慮能固,加上對禮的無比喜好,就是聖人了。天是高的極點,地是低下的極點,日月是明亮的極點,無究是廣大的極點,聖人則是禮義之道的極點。

禮以應用財物為表現形式,以區別貴賤為文彩,以多少表示等級的差異,以繁簡為要領。文彩繁多而人情淡薄的,是過盛的禮;文彩不足而人情濃厚的,是簡易之禮;文彩和人情互為表裡,揉合適中,才是禮的中流。君子能上得過盛之禮的文彩,下得簡易之禮的人情,中不離中流之禮那樣的文情適中,緩急左右不失於禮。所以說,君子的本性就是守中道,不偏激。能嚴格以禮義的範疇作為行動範疇的,是士君子。此外的是平民百姓。在士君子和平民百姓之間,既不象士君子那樣拘泥,也不像平民百姓那樣不守禮範,而是能徘徊周旋,隨事曲直而變化,總不失禮之次序的,便是聖人。所以,聖人道德深厚,是多行禮義,積累所致;恢弘博大,是禮義拓廣的結果;道德高尚,是禮義隆盛原因;心智聰明,是事事盡禮的緣故。

【原文】【註解】

太史公曰①:洋洋美德乎②!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豈人力也哉③?餘至大行禮官④,觀三代損益⑤,乃知緣人情而制禮⑥,依人性而作儀⑦,其所由來尚矣⑧。

人道經緯萬端⑨,規矩無所不貫⑩,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一寵一 榮,所以總一海內而整齊萬民也(11)。人一體 安駕乘(12),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13);目好五色(14),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15);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蕩其心(16);口甘五味(17),為之庶羞(18),酸鹹以致其美(19);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20)。故大路越席(21),皮弁布裳(22),朱弦洞越(23),大羹玄酒(24),所以防其一婬一侈(25),救其雕敝(26)。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27),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28),事皆有宜適,物有節文(29)。仲尼曰:“禘自既灌而往者(30),吾不欲觀之矣”。

①太史公:《史記》書中對漢代太史令官職的稱呼,這裡是司馬遷的自稱。另有不同解釋,略。②洋洋:眾多、盛美貌。《詩·魯頌·閔公》:“萬舞洋洋”,毛注:“洋洋,眾多也”。又《索隱》說:“洋洋,美盛貌”。德:品格,功能。③由於把禮的範圍擴大到人類社會以外,凡是客觀世界中的秩序、規律、都稱為禮。所以認為禮的作用、功能、非人力所為,是天賦的。其實,這是有意把禮神聖化的一種方法。自然界中的“禮”,與人類社會中的禮是兩碼事:前者非關人力,後者則完全是人力造就的。④餘:我。大行:秦官名,主管禮儀。⑤三代:指夏、商、週三個朝代。損益:減少為損,增加為益。⑥乃:於是。緣:緣故,因由。這裡作動詞用,可譯為“沿”字。人情:人具有的各種情感。《禮記·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不學而能”。禮:就是維護社會等級和秩序的規定或制度。古人有許多種解釋,《史記·正義》說:“天地位,日月明,四時序,陰陽和,風雨節,群品滋茂,萬物宰制,君臣朝廷尊卑貴賤有序,鹹謂之禮。”把禮擴大到了人類社會以外的普通客體,這是儒者的普遍認識。又如《禮記·禮器》說:“禮也者,猶體也”。在《禮記·序》中,孔穎達引賀瑒的話解釋說:這有兩種意思,一是指物體,“言萬物貴賤、高下、小大、文質,各有其體”;二是指禮體,“言聖人制法,體此萬物,使高下貴賤各得其宜。”前者是指萬物的區別,或者說是秩序、等級,是客觀的;後者指維護這種區別的制度,是人為的。後者才是真正的禮。儒者為了把禮固定化,神聖化,才故意與事物固有的區別相混淆。⑦人性:古人認為,人的情感之中先天具有的部分,叫做人性。如《禮記·中庸》說:“天命之謂性”。⑧尚:久遠。⑨人道:做人的道理。這個道理究竟是什麼?古人有許多說法:《易經·說卦》說:“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意思是,人道就是指仁義;《禮記·喪服小記》說: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又有“君子之道”,小人之道等等。《史記·禮書》中所說的人道是指《喪服小記》中那種關乎人際之間等級關係的人道。經緯:即縱橫,方方面面。⑩規矩:準則、標準。貫:貫穿。(11)這句話的意思是,使天下人有共同的意識和行動。海內,四海之內。(12)駕乘:即車馬。駕為車,乘為馬。(13)金輿:古代車由三大部分組成,上為車蓋,下為車輪,中間的部分稱為輿(參見《周禮·考工記》“輿人為車”條)。輿就是俗話說的車架子或車盤,此處泛指車。金輿就是用金裝飾的車子。錯衡:車轅頭上的橫木叫做衡,又名車軛(《論語·衛靈公》:“在輿則見其倚于衡也”邢昺疏:“衡,軛也”)。鑲嵌花紋的車軛,稱為錯衡。(14)五色:青、黃、赤、白、黑稱為五色。此處泛指一切漂亮的色彩。(15)黼黻文章:《周禮·考工記》說:“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意思是青、赤、白、黑四種色彩,兩兩組合成的花紋,分別稱為黼黻文章。又《尚書·益稷》“黼黻”孔疏說:“黼文如斧形,蓋半白半黑似斧,刃白而身黑;黻謂兩‘已’相背,謂刺繡為‘已’字,兩‘已’字相背也。”文章的花紋也是固定的,如《周禮·司服》注所說:“古天子冕服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藻、火、粉、米之類。表:動詞,表而出之的意思。能:之省文,同“態”字。(16)八音:八類樂器發出的聲音,這裡泛指樂聲。八類樂器名見《周禮·大師》:“播之以八音:金、石、土、草,絲、木、匏、竹”。(17)五味:酸、辣、苦、甜、鹹,合稱五味,此處泛指各種美好的滋味。(18)庶羞:泛指美味食品。《周禮·膳夫》“羞用百二十品”,鄭注:“羞出於牲及禽一獸 ;以備滋味,謂之庶羞”。意思是,肉類食品稱為羞;各種滋味齊備的羞稱為庶羞。庶,就是眾多的意思。(19)酸鹹:酸味、鹹味。這裡泛指滋味,可譯為或酸或鹹。(20)琢磨:玉、石的加工方法。《爾雅·釋器》說:“玉謂之琢,石謂之磨”。圭璧:玉器。大圭又名珽,就是笏板。璧是圓片形玉器,中有圓孔。璧徑稱為羨,孔稱為好,邊稱為肉。《爾雅·釋器》說:“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yuàn,院),肉好若一謂之環”。即只有邊是孔徑尺寸二倍左右的才稱為璧。如《周禮·考工記·玉人》說:“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又解:圭璧為同一物名。如《周禮·玉人》說:“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按鄭玄的解釋,圭璧就是“其邸(即“底”字,指圭下部)為璧的圭。(21)大路:相傳是殷王使用的車子,木製,以其簡質近古,周朝以後祭天時使用。《禮記·明堂位》說:“大路,殷路也”。鄭玄注:“大路,木路也。”“漢祭天乘殷之路也,今謂之桑根車也”。古書對大路的解釋很多,除木路之外,又有玉路、金路、革路等,還有的認為凡天子賜於臣下之車,都稱為大路(參見《左傳》“僖28”、“定4”、“襄19”注等)。越席:即蒲草蓆。(22)皮弁布裳:以白鹿皮做冠,白繒布為裳,是天子朝服之一。與皮弁相配的衣裳(上身所著為衣,下身所著為裳)都用素繒布。不加染色,也是表示儉樸的意思。(23)朱弦洞越:《集解》引鄭玄語:“朱弦,練朱絲絃也。越,瑟底孔。”“練朱絲絃”是指用經過搗練的熟絲,染成硃紅色,製成的弦。熟絲製成的弦,柔軟堅韌,彈性好。(24)大羹:又作泰羹。淡肉湯。玄酒:祭祀時用酒之中最尊貴的一種,是用水代替的酒。(25)一婬一侈:《爾雅·釋詁》:“一婬一,大也”。侈即奢侈。故一婬一侈的意思是大奢侈,或謂之太奢侈、過分奢侈。(26)雕敝:即因雕零而破敝,可譯為衰敗。(27)序:次序、秩序,即等級。(28)黎庶:黎民、庶民的省稱。分:分別,分野。(29)節文,有節制的文飾。文就是文采、裝飾。(30)禘:四時祭名。灌:祭祀中的一個步驟,指以酒灌地。

周衰,禮廢樂壞①,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備三歸②。循法守正者見侮於世,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③。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④,猶雲“出見紛華盛麗而說⑤,入聞夫子之道而樂⑥,二者心戰,未能自決”,而況中庸以下⑦,漸漬於失教⑧,被服於成俗乎⑨?孔子曰“必也正名”⑩,於衛所居不合。仲尼沒後(11),受業之徒沈湮而不舉(12),或適齊、楚(13),或入河海(14),豈不痛哉!

①樂:古人所謂樂,除了指如今所說的音樂之樂外,還包一皮一皮括舞及舞所執器具,如干戚羽旄之類,參見下篇《樂書》。儒者變為禮、樂、刑、政,為治國四項根本,故樂的興廢十分重要。②此語出《論語·八佾》:“管氏有三歸”。何晏注:“三歸,娶三姓女。婦人謂嫁曰歸”。邢昺疏:“禮:大夫雖有妾媵,嫡妻惟娶一姓。今管仲娶三姓之女”,不合禮法。③奢溢:奢侈超過限度。滿而外流稱為溢。僭差:指差失、錯謬。《尚書·大誥》:“天命不僭”,孔安國注說:“以卜吉之故,大以汝眾東征四國,天命不僭差。”意思是:卜既得了吉兆,這是天命,必無差錯。④高弟、弟子中次第高者。⑤說:通“悅”。⑥夫子:先生、長者尊稱為夫子。這裡是對孔子的尊稱。⑦中庸:中等材能的平常人。庸作用或常解(見《說文》:“庸,用也”;《爾雅·釋詁》:“庸,常也”),⑧漬:浸漬、濡染。⑨被服:被子和衣服,作用是覆蓋和包一皮一皮裹。本句中被服二字做動詞使用,詞意與其作用意同。⑩必也正名:必須把名分與實際不合者糾正過來。語出《論語·子路》。名分即身分、等級。(11)沒:通歿,意為死亡。(12)沈湮:沈通沉,沉一淪 ;湮,湮滅、埋沒。(13)適齊、楚:去齊國和楚國。事見《論語·微子》:“大師摯適齊,亞飯幹適楚”。大師、亞飯,樂官名;摯、幹,人名。(14)入河海:事見《論語·微子》:“鼓方叔入於河”,“少師陽、擊磬襄入於海。”包一皮一皮鹹解釋說:“鼓,擊鼓者;方叔,名;入謂居其河內”。古以河北為河內,河南為河外。又孔安國解釋說:“陽、襄皆名”,那未少師、擊磬為樂官名。海,邢昺解釋為海內,地域不詳。大約是指四海之內,謂其居無定址的意思。

至秦有天下,悉內六國禮儀①,採擇其善,雖不合聖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②,依古以來。至於高祖,光有四海,叔孫通頗有所增益減損,大抵皆襲秦故。自天子稱號③,下至佐僚及宮室官名,少所變改。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孝文好道家之學④,以為繁禮飾貌,無益於治,躬化謂何耳⑤?故罷去之。孝景時,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刑名⑥,數幹諫孝景曰⑦:“諸侯藩輔,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今大國專治異政,不稟京師,恐不可傳後。”孝景用其計,而六國畔逆⑧,以錯首名⑨,天子誅錯以解難。事在《袁盎》語中⑩。是後官者養一交一 安祿而已,莫敢複議。

①悉:都、盡、全部。內:同納。②濟濟:盛多貌。③天子稱號:即皇帝。古有三皇五帝之號,秦始皇統一後,於三皇三帝各取一字,合為皇帝,作為天子稱號(見《史記·始皇本紀》)。④道家之學:主張清靜無為、不事更張、因俗而治、與民休息的學說,哲學上崇尚虛無,屬唯心主義範疇。《史記·太史公自序》說:“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⑤躬化:躬自實行。全句的意思是:為什麼要實行它呢?⑥刑名:又作形名,戰國百家之一,即名家。⑦幹諫:干預或觸及(犯)別人(君)的心意,並告訴他善或不善。本句中的意思就是向孝景帝提出勸告。⑧六國叛逆: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六”乃“七”字之誤。七國指:吳、楚、趙、濟南、菑川、膠西、膠東。《集解》說是上述前六國,另有齊孝王狐疑城守,故不與七國之數,謬甚。七國本來不包一皮一皮括齊,《史記·吳王濞列傳》所載甚明。⑨首名:名子放在前面。全句的意思是把晁錯的名子作為反叛的第一條理由。如晁錯本傳所說,七國反,“以誅錯為名”。⑩《袁盎》:指《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今上即位,招致儒術之士,令共定儀,十餘年不就。或言古者太平,萬民和喜,瑞應辨至①,乃採風俗,定製作。上聞之,制詔御史曰②:“蓋受命而王③,各有所由興,殊路而同歸,謂因民而作,追俗為制也。議者鹹稱太古④,百姓何望?漢亦一家之事,典法不傳,謂子孫何?化隆者閎博⑤,治淺者褊狹,可不勉與!”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⑥,易服色⑦,封太山⑧,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⑨,垂之於後雲。

①瑞應:祥瑞的反應。瑞字的本意是“信”,瑞應是指天以人君有德,將賜福於天下,先降此以為信。即是天對人君德政的反應。瑞應名目很多:《春秋左傳序》說:“麟鳳五靈,王者之嘉瑞也”。孔穎達疏說,五靈是指“麟、鳳與龜、龍、白虎,五者神靈之鳥獸,王者之嘉瑞也”。王充《論衡·是應篇》說:“儒者論太平瑞應,皆言氣物卓異,朱草、醴泉、翔鳳、甘露、景星、嘉禾、胙脯、蓂莢、屈秩之屬;又言山出車、澤出舟、……風不鳴條、雨不破塊、五日一風、十日一雨……”,都是瑞應。辨至:《正義》:辨音遍。《集韻》謂:意亦與遍同:辨,“帀也”。帀亦匝字。故辨至即遍至,或輪番而至的意思。②制:《漢書·高後紀》:“太后臨朝稱制”。顏師古注說:“天子之言一曰制書,二曰詔書。制書者,謂為制度之命也”。詔:《漢書·高帝紀下》:“詔曰”,如淳注說:“詔,告也。自秦漢以下,唯天子獨稱之”。御史:官名。周官御史,職佐冢宰,掌文書、法令。漢有侍御史、符璽御史、治書御史等。合以上三款知此句意思是:“皇帝以制書告訴御史說”。③受命:受天命。蓋:語前助詞。④鹹:都、皆。⑤化:治化、教化。指政治所教變為民俗。隆:豐大、盛,為隆,中高為隆;閎,大。博:《玉篇》:“廣也”。合以上四款,知此句的意思是:治化盛的影響廣大。⑥太初之元:《爾雅·釋詁》說:“元,始也”。新帝即位或有祥瑞,為了表示初受天命,與民更始,往往改變年號,稱為改元。漢武帝所改年號名太初(即以太初紀年,如太初元年、太初二年……等),稱太初之元。改正朔:正為曆法年之始,如天正、地正、人正等,朔為月之始。改正朔就是改定曆法。漢代太初以前用秦正朔,以十月為歲首,自大初元年,用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⑦易服色:按五德終始說(五行性質各異,稱為五德),每個朝代受天命而為王,各佔一德,朝代更迭符合五行相勝說,終而復始。比如《禮記·檀弓》說:夏后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孔穎達說,這叫做三統。周為火德,故服色尚赤;秦滅周,自以為是水德(水能滅火),服色尚黑;漢滅秦,起初沿用秦朝的服色,後加更正,認為是土德(土能滅火),土於五色為黃,所以服色尚黃,由尚黑變為尚黃,稱為易服色(參見《史記·封禪書》)。⑧封太山:太山即泰山,范曄撰《後漢書》,避家諱(其父名泰)改為太山。儒者認為,帝王受命,應該封(祭)太山,即在太山上築壇祭天,另在太山下的梁父山祭地,稱為禪梁父,合稱封禪。據說,禪梁父易,封太山難,只有皇帝(或王)中的聖人才能登太山頂,行此大禮。此後便能成神仙、登天而去(參見《史記·封禪書》)。⑨典常:典制、綱常。即不變的重大制度。

禮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忿①,忿而無度量則爭,爭則亂。先王惡其亂②,故制禮義以養人之慾,給人之求,使欲不究於物③,物不屈於欲④,二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稻粱五味⑤,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茞⑥,所以養鼻也;鐘鼓管絃,所以養耳也;刻鏤文章⑦,所以養目也;疏房床 第幾席⑧,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

①忿:同憤,憤怒、憤恨。②惡(wù,誤):厭惡、憎惡。③窮:盡,困窘,窘迫。全句的意思是:欲一望 不致因物不足而感困窘,受到限制。④屈:同詘。也是窮、盡的意思。⑤指稻粱等五味食品。古人以五穀配五味。五味:五種滋味,指鹹、苦、酸、辛(辣)、甘。⑥椒:香料名。有多種。蘭:香草。茞:即白芷,也是香草。⑦刻鏤:在器具上加工花紋的方法。文章:花紋。⑧疏房:疏朗、寬敞的房屋。床 第(zǐ,子),第為床 上竹蓆,床 第即床 鋪。几席:憑倚所用的條形矮桌叫做幾。《急就篇》說:“簟謂之席”,就是說鋪墊用具叫做席。

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辨也。所謂辨者,貴賤有等,長少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也①。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側載臭茞②,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和鸞之一聲 ③,步中《武》、《象》④,驟中《韶》、《濩》⑤,所以養耳也;龍旂九斿⑥,所以養信也⑦;寢兕持虎⑧,鮫彌龍⑨,所以養威也⑩。故大路之馬(11),必信至教順(12),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13),孰知夫輕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14)。

①稱:相稱。②側:身旁。臭:香。《易·繫辭》:“其臭如蘭”。③和鸞:車馬鈴。④步:步伐,緩曰步。《武》《象》:樂舞名。⑤驟:疾行。《韶》《旂》,樂舞名。⑥龍旂:《爾雅·釋天》:“有鈴早旂”。郭璞注說:“懸鈴於竿頭,畫蛟龍於旒”。旒就是旂下垂的飾物。邢昺解釋說:“《司常》雲,‘一交一龍為旂’,又曰‘諸侯建旂’。然則旂者,畫二龍於上,一升一降相一交一 ,又懸鈴於竿,是諸侯之所建也”。九斿:旌旗的旒叫做斿,即旗子下垂的鑲邊。此處說是龍旂九斿,是指諸侯之旂。⑦養信也:信作信用、憑據。全句的意思是為了確立、保護諸侯的信用,製造了龍旂,並配以九旂,做為諸侯號令的標誌或憑據。⑧寢兕(sì,寺):《索隱》解釋是以兕牛皮為席,《周禮·春官·司几筵》所掌五席之中無兕牛皮席。持虎:《索隱》說是“以猛獸皮文飾倚較(按:即輢較。較,指車兩旁扶手木,立者為輢,橫者為較,較在輢上)及伏軾(按:車前橫木為軾。古的車多立乘,平時倚靠在輢較上,為表敬意,向前探身,以手扶軾,稱為伏軾)。⑨鮫(xiǎn,顯):鮫,《荀子·禮論》作蛟,古字通用。為馬肚帶,以鮫魚皮製成。一說裝飾成蛟龍形,皆通。彌龍:彌是覆蓋的意思,彌龍指覆蓋著龍紋,仍然是說車飾。⑩養威也:養,指保持、增加。用以上這些猛獸紋飾,保持並增加王者的威武氣勢。?(11)大路之馬:駕駛大路(天子五路之一)的馬。?(12)信至教順:信能至,教能順。或者說能至於信,順於教。前一種解釋,信、教都是駕車的人對於馬發出的信號、指令;至表示信號能至於馬身上,即被馬感知,順表示順從。後一種解釋信是信用,其餘與第一種解釋相同。(13)出死:出生入死。要(邀)節:希求名節。要作邀解。(14)文理:即禮。理是禮之質,文是禮之飾。

人苟生之為見①,若者必死②;苟利之為見,若者必害;怠惰之為安,若者必危;情勝之為安③,若者必滅。故聖人一之於禮義④,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性,則兩失之矣。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失之者也⑤。是儒墨之分。

①苟生:苟即苟且,意為草率,得過且過。苟生即為了求生,一切都從簡,引伸為一意求生。為見:作為見解,目的。②若者:若是者,像這樣的。③情勝:情勝理。即感情勝於理智。④一之於禮義:一切從禮義出發,按禮義辦事。⑤《史記·太史公自序》說,儒者“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是說儒者重禮,既合情,又合理,百家不能改易。墨者自奉儉薄,“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故曰‘儉而難遵’”。尊卑無別,言其不合理;儉而難遵,言其不合人情。所以說,儒者使人兩得之,墨者使人兩失之。

治辨之極也,強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王公由之①,所以一天下,臣諸侯也;弗由之②,所以捐③社稷也。故堅革利兵不足以為勝,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④,嚴令繁刑不足以為威。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楚人鮫革犀兕⑤,所以為甲⑥,堅如金石;宛之巨鐵施⑦,鑽如蜂蠆⑧;輕利剽遫⑨,卒如熛風⑩。然而兵殆於垂涉(11),唐昧死焉(12);莊蹻起,楚分而為四參(13)。是豈無堅革利兵哉(14)?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汝潁以為險,一江一 漢以為池,阻之以一鄧一 林,緣之以方城。然而秦師至鄢郢,舉若振槁(15)。是豈無固塞險阻哉?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紂剖比干,囚箕子,為炮格(16),刑殺無辜(17),時臣下懍然(18),莫必其命(19)。然而周師至,而令不行乎下,不能用其民。是豈令不嚴,刑不陖哉(20)?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

①由之:由其道,奉行,按著它做。②弗:不。③捐:拋棄。④池:城池。⑤鮫:指蛟魚皮。革:皮革。犀、兕:指犀牛與兕牛的皮革。⑥甲:衣甲,戰陣所服,以防矢石兵刃。⑦施:同鍦,即矛。⑧鑽:鑽刺。蜂蠆:猶言蜂蠆之尾。蠆,蠍類毒蟲。⑨剽遬:剽悍迅捷。遬,當作遬,同速。⑩卒:士兵。熛(biāo,標)風:火飛為熛,熛風即謂如火之飛,如風之揚,極言其迅捷。?(11)殆:危。此言兵敗,幾乎滅亡。垂涉:一作垂沙,地名。?(12)唐昧:楚將。昧或作蔑。(13)參:即“三”字。四參,《荀子·議兵》作三四。分為四參,猶言四分五裂,國家大亂的意思。(14)堅革利兵:革是制甲的材料,所以說成堅甲利兵亦通。兵指兵刃器械。(15)舉:拿下來。指攻陷鄢郢二城。振槁:《廣韻》:振,“裂也”,又“動也”;槁,指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動、裂或摧敗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是極言其易。(16)炮格:亦炮烙,刑具名。(17)辜:《說文》:“辜,罪也”。刑殺無辜,謂將無罪之人刑而殺之。(18)懍然:畏懼貌。(19)莫必其命:不敢自言其性命必然如何,是朝不保夕的意思。(20)陖:同峻。即險。峻刑就是嚴刑。

古者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然而敵國不待試而詘①。城郭不集②,溝池不掘,固塞不樹③,機變不張④,然而國晏然不畏外而固者⑤,無他故焉,明道而均分之⑥,時使而誠愛之⑦,則下應之如景響⑧。有不由命者,然後俟之以刑⑨,則民知罪矣。故刑一人而天下服。罪人不尤其上⑩,知罪之在已也。是故刑罰省而威行如流,無他故焉,由其道故也。故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古者帝堯之治天下也,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11)。《傳》曰:“威厲而不試(12),刑措而不用”(13)。

①詘(qū,屈),屈服、敗退。②集:召集、集合。③固塞:險固、要塞。④機變:機謀變化,指對敵方略。張:施、設。⑤晏然:安然。⑥明道:明白禮儀之道。均分:《筍子·議兵》作“分鈞”。鈞與均字通,都是指財產不要過分集中。⑦時使:役使以時,如同說使民以時。⑧景響:即影響。⑨俟(sì,四):等待。⑩尤:責怪、埋怨。?(11)荀子·議兵》楊倞注說:“殺一人謂殛(jí,極。誅殺的意思)鯀於羽山;刑二人謂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12)傳:書傳。厲:《左傳·定12》釋為猛。威厲就是威猛。試:試用。(13)措:《荀子·議兵》作錯,都可釋為措置、委放設立。

天地者,生之本也①;先祖者,類之本也②;君師者③,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④?無先祖惡出⑤?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⑥,則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故王者天太祖⑦,諸侯不敢懷⑧,大夫士有常宗⑨,所以辨貴賤。貴賤治⑩,得之本也。郊疇乎天子(11),社至於諸侯(12),函及士大夫(13),所以辨尊者事尊(14),卑者事卑,宜巨者巨,宜小者小。故有天下者事七世(15),有一國者事五世(16),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17),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18),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19),積薄者流澤狹也。

①生:生命,亦可作有生命之物解釋。本:本原、根本。②類:《正義》釋為種類。或作門類、宗族。③君師:君指有封地、長民者。師,《禮記·文王世子》說:“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④惡:怎樣、何。⑤出:出生。⑥偏亡:亡為失落,偏亡失去一部分,缺一條或二條。⑦天太祖:祭天時,以太祖配天而祭之。太祖,指始封者,或別子為祖者。⑧懷:懷想。⑨常宗:“集解”引《禮記·喪服小記》說:“別子為祖,繼別為宗”。大夫、士雖各自為祖,但自有常宗,不能越宗而祭。⑩治:前已釋治為理,貴淺治就是貴賤得理,剖分明白,不相混淆。(11)疇:範疇。詞意與下句:“至”字相對,所以也是“至”的意思。全句意思是郊祭天的範疇只限於天子。(12)社:祭地神為社。所謂“社至於諸侯”,就是隻有諸侯以上才得自立社的意思。(13)函:包一皮一皮含。(14)事:奉事。指祭祀。(15)事七世:指有七世宗廟。周朝禮制,王(天子)七廟:太祖(后稷)一,文王、武王各一,親廟四(高祖、曾祖、祖、考);諸侯五廟;太祖(非后稷,指始封者)一,親廟四(同樣是高、曾、祖、考四代);大夫三廟:太祖(始受爵為大夫者)一,親廟二(祖、考);上士(適士)二廟(祖、考);中士、下士(官師)一廟(考廟。祖、禰共祭於此廟);庶人無廟,祭於寢。(16)有一國者:指諸侯,有一侯國。(17)五乘之地:下大夫采地之數,由注(15)知其有廟三。所以說是“事三世”。下一句有三乘之地為上士采地,有二廟,即事二世。(18)有特牲而食:《荀子·禮論》作“持手而食”。日、瀧川資言《史記匯注考證》謂有特牲而食的意思是“有一牛而耕者”。特牲即牛,可以成解。牛耕而食者為庶人,“庶人祭於寢”,故說“不得立宗廟”。(19)積厚:積德厚。儒者的說法是位高者德厚。澤:福澤、恩澤。

大饗上玄尊①,俎上腥魚②,先大羹③,貴食飲之本也④。大饗上玄尊而用薄酒⑤,食先黍稷而飯稻粱⑥,祭嚌先大羹而飽庶羞⑦,貴本而親用也⑧。貴本之謂文⑨,親用之謂理⑩,兩者合而成文(11),以歸太一(12),是謂大隆(13)。故尊之上玄尊也,俎之上腥魚也,豆之先大羹,一也(14)。利爵弗啐也(15),成事俎弗嘗也(16),三侑之弗食也(17),大昏之未廢齊也(19),大廟之未內一屍一也(20),始絕之未小斂(21),一也(22)。大路之素幬也(23),郊之麻絻(24),喪服之先散麻(25),一也(26)。三年哭之不反也(27),《清廟》之歌一倡而三嘆(28),縣一鍾尚拊膈(29),朱弦而洞越(30),一也(31)。

①大饗:以酒食勞人叫做饗。場面大而隆重的饗為大饗。上:崇尚。玄尊:盛玄酒的酒樽,又稱水尊,這裡指玄酒(水)。②腥魚:即生魚。凡肉類,未熟為腥。俎上腥魚意思是俎實之中以腥魚俎為貴。③先大羹:《儀禮·士虞禮》說:“泰(大)羹湆(qì,泣。意同汁)自門外入,設於鉶南”。鉶是盛菜羹的器具(同篇有“設一鉶於豆南”語,鄭玄注說:“鉶,菜羹也”實際是有菜的肉羹)。羹類只有大羹和鉶(即肉羹和菜羹)二種,大羹既在鉶之南,古代南北相比,南為前,位尊,所以說是“先大羹”。④貴食飲之本:上古以玄酒、生魚等為食,所以,貴玄酒、生魚就是貴本原、尊祖先的意思。⑤意思是大饗時雖然崇尚玄酒,僅用它表示敬意而已,並不飲用,飲用的是薄味的酒。⑥食先黍稷,表示對五穀之首的珍視,而把稻粱作為“加飯”。⑦嚌先大羹:嚌,嘗的意思。《禮記》中酒稱啐,羹稱嘗,鼎、豆、俎實稱嚌,庶羞及敦實稱為飯。除飯之外,都是嘗的意思(飯有時也是嘗)。一屍一飯前,大羹湆先入,然後主人把豆、俎等擺好,祝勸食,佐食將鼎、俎、豆等中的食品及庶羞一一獻上來,直到三飯、或九飯、十一飯畢,大羹湆始終擺在那裡,不獻不酢。按先後是大羹最先擺上來,填飽一屍一的肚子卻靠的是庶羞,所以說是先大羹而飽庶羞。⑧貴本而親用的意思是既貴本原而又親近實用。“上玄尊”、“先黍稷”、“先大羹”是貴本;“用薄酒”、“飯稻粱”、“飽庶羞”是親用。⑨貴本為何稱為文?因為貴本並不是實用所需,純是為了表達某種觀念強加在禮之上的,是對禮的文飾。⑩親用之謂理的意思是,親近實用是理所應當,理之所在。但這還不是禮之“質”,禮的質是維護等級、秩序。?(11)這句話意思是,文和理加在一起叫做文。可以這樣解釋:“貴本”之文是加在禮外表上的,實際是“紋”字,好像事物外表的花紋一樣。普通客體為了外觀美才加花紋,禮也是為了外觀美才加上貴本這項內容。理是事物內在的脈絡、紋路,所謂“在表為紋,在內為理”,但不論在表在裡的花紋都是一種文飾,所以都叫做文。?(12)太一:又名大一,就是物質世界形成以前的初始狀態,即元氣。按古代說法,元氣生天地,天地生陰陽。就是《呂氏春秋·大樂》所說的“太一出兩儀(天地),兩儀出陰陽”。儒者認為禮的本原也是太一元氣,如《禮記·禮運》說:“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等等。所以,此句中的太一可理解為禮的本原。歸:歸向、歸附。“以歸太一”的意思並不是說文、理合就歸為太一了,而是說文理結合後,共同歸向太一,即在太一之上再加上文、理。(13)大隆:隆之極。隆是隆盛,隆之極就是禮的最高形式。因為太一是禮的本原,本就是質,有文有質,得禮之正,所以最盛。《論語·雍也》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劉寶楠正義說:“禮有質有文:質者,本也;禮無本不立;無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謂之中”。(14)此“一也”是指同是“貴本原”的意思。(15)利爵弗啐:《索隱》說:“按:儀禮祭畢獻,祝西面(注者按:由《儀禮·特牲饋食》,西當是東字之誤)告成,是為利爵。祭初未行無算爵,故不啐入口也”。意思是祭告成以前沒實行無算爵,或稱為利爵。告成後行無算爵時,酒才得入口。然則何以說是“利爵不啐”,而不說“無利爵不啐”?所以,這種解釋是錯誤的。利爵弗啐,利指佐食,即在祭祀中助一屍一進食的人。規模較小的祭祀,如士虞、特牲饋食(前為士喪禮之一,後為諸侯之士祭祖禰)等有佐食一人,或稱佐食、或稱利;大祭祀如少牢饋食(諸侯之卿大夫祭祖禰)等有佐食二人以上,稱上佐食、下佐食或利。祭時行三獻禮,每獻分別把酒、肉(俎實)等獻給一屍一、祝,佐食,一屍一、祝接過獻來的酒肉,要先祭酒,後啐(嘗)酒,再祭肉(俎)、嚌(也是嘗)肉,把酒喝完(卒爵)。只有佐食不同,佐食屬於執事的下級人員,與參加祭祀的親朋、賓友相比,身分較低,在祭堂(稱為廟)上不為佐食擺放盛肉的案子(俎),叫做“佐食無俎”,他的俎於僕從的一起擺放在堂外階間,所以接過獻來的酒爵,祭酒之後無俎可嘗,只有一飲而盡了。《禮記·少牢饋食》記述此過程說:“主人酌獻上佐食(下佐食同)”,上佐食“坐受爵”,“祭酒,卒爵,拜”。鄭玄解釋說:“不啐而卒爵者,大夫之佐食賤,禮略”。《特牲饋食)所記同,賈公彥解釋說:“上獻祝有俎,此獻佐食不言俎者,上經言執事之俎陳於階間”,“佐食亦在內者。”總之身分賤則禮簡。(16)成事俎弗嘗:《索隱》說:“成事,卒哭之祭,故曰‘卒哭曰成事’。既是卒哭之祭,始從吉祭,故受胙爵而不嘗俎也。”指《禮記·檀弓》。卒哭是指既葬之後,先於當日中午祭於殯宮,稱為虞。隔日再虞,三虞後為卒哭之祭,這時把死者牌位祔(fù,付)於祖廟。初虞、再虞用柔日(日名干支號為偶數者是柔日,奇數為剛日,如甲為剛,乙為柔,丙為剛,丁為柔等),於五禮(吉、兇、軍、賓、嘉)中屬凶禮。三虞改用剛日(如丁日初虞,己日再虞,庚日為三虞),表示已由陰轉陽,由凶禮向吉禮轉化。卒哭之祭就全屬吉禮了。所謂不嘗俎不是一屍一不嘗俎,是指三獻之人(主人、主婦、賓長)不嘗俎。按《禮記·士虞禮》卒哭之祭,設俎於薦東,主人、主婦、賓長分別獻一屍一,一屍一左手持爵,右手執俎實,“振祭,嚌之”,嚌就是嘗,嘗過之後,剩餘的仍放回到俎上,再祭酒,奠爵。三獻禮畢,佐食將俎實放回竹筐(篚)之中,將一屍一送出大門,丈人(丈夫)在廟門外脫去經帶(頭上纏的孝布為經,腰間者為帶),婦人去經留帶,禮畢。與虞祭相比,不同者是三獻時,一屍一不還禮(稱為酢),所以“成事之俎弗嘗”者,是指參加祭祀的主人、主婦、賓長等人,不是指一屍一。這個嘗字也不是禮中的專用字:如啐、嚌、嘗(各表示禮中的一個步驟)等之嘗,而是普通口語中的嘗,意思與“吃”字相同。因有獻有酢,通常祭祀酒肉(稱為福醴,福牲)都散給參加祭祀的賓客、親朋。(散福),只有卒哭之祭有獻無酢,賓朋吃不到祭肉,所以說是“成事之俎弗嘗”。卒哭之祭為何有獻無酢?鄭玄解釋是由於“禮有終”。意思是,卒哭之祭已是喪禮之終,就要逐漸減殺,以求反樸歸真,入於禮的原始狀態。(17)三侑弗食:《索隱》解釋說:“禮,祭必立侑以勸一屍一食,至三飯而後止。每飯有侑一人,故有三侑。既是勸一屍一,故不相食也”。如此也可以說“三獻不食”、“三酢不食”等等,因獻者、酢者是獻一屍一、酢賓主,本人也是不食的。“三侑不食”還有什麼意義?而且侑飯的是祝,只有一名,並無三人。《荀子·禮論》侑作臭,楊倞解釋說:“三飯,士,佐食受一屍一牢、肺、正脊,加於肵(同祈,指肵俎)。是臭謂歆其氣,謂食畢也”。意思是因食畢所以不再食;士、佐食把餘食放在肵俎上,是為了嗅其氣味,所以謂為臭。然則何以謂之三臭?若說每飯後都要把餘食放在肵俎上,三飯共為三臭,那麼,一臭二臭之後還是要食的(第一臭之後有二飯,二臭之後有三飯),便不能說“三臭不食”。這句話主語是一屍一,不是侑。三侑不食指每侑三飯,三侑九飯之後,禮已大成,祝雖仍加勸侑,一屍一不再食飯了(酒、俎、豆食還要繼續吃)。可舉《儀禮·特牲饋食》為證,其中說一屍一第一次三飯後“告飽,祝侑之”,又三飯,告飽,祝再侑之,復三飯,一屍一第三次“告飽,祝侑之如初”。一屍一不再食,佐食只好把助一屍一下飯的牲肩、獸、魚之類放回到肵俎上。鄭玄解釋說:“不復飯者,三三者(指九飯)士之禮大成也”。士禮九飯,大夫禮十一飯,諸侯禮十三飯,天子十五飯。按賈公彥的解釋,食是大名(總稱),飯是小數,“一口謂之一飯,九飯就是九口的意思。禮成於三,三侑九飯合三三之數,已是大成了。大成就不再食了。(18)中華書局標點本漏,據《荀子·禮論》補。以上三條分別講禮有貴賤、有終始,有成與不成,賤、終、成則有所節制,趨於簡易,也就是歸於本原。所以,同是禮好其辨貴本原的意思。(19)大昏(同婚):婚禮有六:依次是納采、問名、納吉(定婚)、納徵(送定禮)、請期(定喜日)、親迎。親迎是婚禮中最隆重的一步,稱為大婚。廢齊:祭神為齊,同齋。《禮記·曲禮》“立如齊”,鄭玄注說:“齊謂祭祀時”,“本亦作齋,音同注同。”《荀子·禮論》廢作發。“大昏之未發齊也”,指大昏開始到婦入門祭食之間這段時間內,禮的狀況。全過程是婿率二輛車,到女家迎娶,火把在前引路。新婦在堂上等候,新婦之父候於門外,新夫到女家後,在家廟前行禮,將新婦接到車上,新夫乘另一輛車在前引路,到家門前,新夫向新婦施禮,接她下車,來到洞房(寢)門前,這時媵(女方的陪嫁,由新婦侄娣充)在洞房內鋪好了席子(古無桌凳,席地而坐),新夫婦登席、盥洗後,就開始祭食了。全過程簡單實用,樸素無華,保留著禮的初始狀態。(20)意思是從始祭到一屍一入太廟之間,禮的過程。大廟,大讀如太。始祖廟為太廟。名為始祖是始受封之祖。如某人受封為諸侯(或大夫等),其後嫡系子孫世襲為諸侯(或大夫等),便奉某人為始祖。為之立廟,稱為太廟;一屍一,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一般是孫為祖一屍一,“不使賤者”。所以死者為男,其嫡長孫為一屍一,無嫡長孫用庶孫;死者為女,用嫡長孫媳為一屍一,無嫡長孫媳,用庶孫媳,女一屍一不用同姓。太廟未內一屍一之前全部儀式包一皮一皮括:主人卜筮決定祭日;祭日前三日再卜,決定由某人為一屍一是否吉利,吉則從之,不吉另擇人;主人率子姓兄弟請求一屍一答允祭時為一屍一;請求賓客參加祭祀;都得到承諾後,祭前一日晚,與宗人、子弟、賓客共同察看祭祀牲醴準備得是否齊全、潔淨,得眾人滿意之後,第二日主人、主婦很早就起床 督視僕從,殺牲、炊黍,擺列鼎豆,迎接賓客入門,隨後一屍一入廟。事雖繁瑣,都是事務性的,沒有繁文縟禮。(21)指喪禮中自始死到小殮之間。包一皮一皮括招魂、綴足、設奠、帷堂等事。招魂稱為復,拿著死者冠服,在死者生時常遊之處(天子復於五門、四郊,諸侯於三門以內,卿大夫復於家廟和寢堂之間),來回走動,邊走邊呼喚死者名諱(多是登房而呼),然後將此冠服覆在死者身上;綴足是怕一屍一體僵硬變形,小殮時穿鞋困難,始絕氣便把雙足固定在矮几腿上;設奠是在一屍一體東側擺放祭案,供上香蠟禮品,使死者魂靈有所憑依;帷堂,小殮以前將一屍一體用帷幔四周圍起來。始絕:始絕氣;小斂,斂同殮。喪禮有小殮、大殮。小殮以衣,大殮以棺。即小殮就是給一屍一體穿上壽衣;入棺名大殮。(22)指以上三項事情況相同。婚禮齋祭以前,祭禮迎一屍一入太廟以前,喪禮小斂以前,儀式簡樸無文,帶有禮的初始狀貌。(23)大路車用素色車帷。幬(chóu,仇):帳子。《爾雅·釋訓》:“幬謂之帳”。這裡指車帷。素幬就是不施丹漆的車帷。素車又加素帷以象徵天的質樸。(24)郊:祭天於郊,故稱祭天為郊。麻絻:即麻冕。麻布冠服。《荀子·禮論》楊倞注說:“麻絻,緝麻為冕,所謂大裘而冕,不用袞龍之屬也”。古以冠命服名,如緇冠、袞冕、玄端、皮弁等。冕即冠,但麻冕並不是單指麻布帽子,同時還指配套的服裝。大裘,見《周禮·天官·司裘》,說是“祀天之服”。鄭眾解釋說是黑羔裘;賈公彥解釋說,“無採章”,就是楊倞說的“不用袞龍屬”。袞龍是“採章”之一,袞指日月星辰形狀的採繡,龍是龍紋採繡。總之郊之麻冕是指郊祭天時,穿的是無繡花紋的黑色麻布皮裘和麻布冠。這是周朝服制,魯國郊天服裝與此不同(參見《禮記·郊特牲》),從略。(25)這句話的意思是喪服之中最先著的是散麻。“最先著”是說小殮以後,尚未成服(還沒有穿正式的孝服),這時大功以上的親屬就要先纏上散麻帶。喪服:居喪之間穿的孝服,按照與死者關係的親疏,主要分五等:斬衰(cuī,崔)、齊衰、大功、小功、緦麻,稱為五服。散麻,即散麻帶,又稱散帶。是對絞帶而言。以麻繩作帶為絞帶。所以,以散麻(麻坯子)做帶稱為散帶(麻)。《禮記·雜記》說:“大功以上散帶”。又《禮記·士喪禮》說:“散帶垂長三尺”。又有“要(即腰字)絰”,即用麻作腰帶。因此知小殮以後未成服,死者大功以上親先要束一根散麻腰帶,下垂約三尺長,束腰的部分名為要絰,下垂的部分名為散麻。小殮後三日成服(大殮成服)則絞(改為麻繩帶)。(26)意思是這三種情況相同,說明的是同一道理,即禮貴質樸,也是貴本原的意思。(27)意思是至親(斬衰服)之喪哭聲哀痛無文,重情不重聲,不講究聲音曲折動聽。《集解》引《禮記》說:“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不反謂無曲折。《荀子·禮論》“反”作“文”。楊倞解釋說:“不文,謂無曲折也”。所謂無曲折,就是沒有固定腔調的意思。三年,指喪期三年,為斬衰之喪,斬衰見本段注(25)“喪服”。(28)清廟之歌:指《詩經·清廟》篇。見《詩·周頌》。詩序說:“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即是周公祭祀文王時,樂工唱的歌曲。倡:同唱。嘆:詠歎,與唱者相和。一倡三嘆:即一人唱,三人和。語出《禮記·樂記》,原文為“一倡而三嘆,有遺音者矣”。遺音,音之所遺,指的是情。一人歌唱,三人從之詠歎,情致綿綿,有超出歌辭之外者。總之,是重情不重歌的意思。(29)縣:同懸。拊:有二義:一為拍擊,作動詞;一為樂器名,作名詞。見《周禮·春官·大師》:“帥瞽登歌,令奏擊拊”。鄭眾以為拊即付,同撫。擊以發聲,撫以止聲,與登歌相配,是“貴人聲”的意思。鄭玄以為拊是樂器,其“形如鼓,以韋(即皮革)為之,著之以穅”。膈:《索隱》釋為懸鐘格,就是懸鐘的木架。綜合以上諸義,“縣一鍾尚拊膈”,可有二種解釋,其一是:雖然懸掛著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鍾,演奏時尚且不免時時拊擊鐘架以節制音響;其二是:雖然懸掛著聲音美妙動聽的樂器——鍾,但是崇尚的卻是聲音難聽得多的拊和膈,以拊和膈來節制鐘聲。這二種解釋都是重情不重聲的意思,所以皆通。(30)朱弦而洞越:前與“大路越席”相對,表示重質不重文的意思;此處與“縣一種尚拊膈”相對,意思是朱弦華美,聲音清越動聽,偏偏要加上一個破洞(洞越),使其聲重濁,也表示不專重音聲。這樣理解是由於儒者不懂制器原理產生的。(31)“三年哭”以下四事,道理相同,都表示禮貴本原,即重情不重聲的意思。

凡禮始乎脫①,成乎文②,終乎稅③。故至備④,情文俱盡⑤;其次,情文代勝⑥;其下,復情以歸太一⑦。天地以合⑧,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一江一 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⑨,喜怒以當。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

①脫:疏脫,簡略的意思。②文:文彩。③《荀子·禮論》作“終乎悅校”。楊倞釋說:校當作恔,恔者快也。謂禮的終極目的是娛悅人情,使人心快慰。《史記》改“悅校”為“稅”,《爾雅·釋詁下》:“稅,舍也”。有所捨棄的意思。禮雖成於文,文彩不可過盛,盛極則終須有所剪裁取捨,以合實用。《索隱》讀稅為悅,是牽合《荀子》文而敷會之,非《史記》本意。④至備:完備之至。⑤情文:情指人情味,文指文彩。盡,無缺漏,盡善盡美。⑥代勝:《索隱》謂“更代相勝”。意思是或者情勝於文,或者文勝於情。有一勝必有一失,二者不盡善美的意思。⑦復:《正韻》:復,除也。復情就是除去人情,即不計人情,違揹人情。⑧合:合諧。⑨惡:憎厭。

太史公曰:至矣哉①!立隆以為極②,而天下莫之能益損也。本末相順③,終始相應,至文有以辨④,至察有以說⑤。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小人不能則也⑥。

①至:神聖、善美、極的意思。太史公所言“至矣哉”是讚美禮“之至極”,至善至美,用之也能“崇德廣業”。②隆:隆盛。指禮。極:極點,指最高境界或準則。③本末:指禮之本末。篇首言“緣人情而制禮”,又說“禮有三本:事天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人情之常。所以禮之本是指人情。又說禮始乎脫,成乎文”,所以禮之末指的是禮的文彩。合而言之,本末二字指的是禮之情文。順:符合不孛,不相沖突的意思。《荀子·禮論》中楊倞引俞樾語,說順是巡的假借字,亦通。④至文:指禮極富文彩。辨:指能辨別貴賤等級,分別尊卑。全句的意思是禮雖極富文彩,但並不繁縟以至失去了辨別貴賤等級的基本功能。⑤至察:明察。謂察之“至”。說:同悅。全句意思是雖然明察秋毫,纖介無隱,但不苛求,能委屈以順人情,使人心悅服。⑥小人:士、君子的對文,古文中多指平民百姓。則:取為法則,即不能自行遵從禮法的意思。

禮之貌誠深矣①,堅白同異之察②,入焉而弱③。其貌誠大矣,擅作典制褊陋之說④,入焉而望⑤。其貌誠高矣,暴慢恣睢⑥,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⑦。故繩誠陳⑧,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則不可欺以輕重⑨;規矩誠錯⑩,則不可欺以方員(11);君子審禮(12),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規矩者,方員之至也;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者不足禮(13),謂之無方之民(14);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之中,能思索,謂之能慮;能慮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之焉,聖矣。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日月者,明之極也;無窮者,廣大之極也;聖人者,道之極也。

①貌:外貌、本體。指禮的各種表現形式。深:深奧。指禮的表現形式所反映的道理。②堅白同異:是戰國時辯論的兩個著名命題。堅白論主要是趙國人公孫龍提出的,他著有《守白論》,認為堅石非石,白馬非馬。同異論是惠施的主要論點。認為物有大同、小同之分,從大同觀之,萬物皆同;從小同觀之,萬物皆異。進而提出了“萬物畢同畢異”的命題。參見《莊子·天下篇》、《墨子·經說下》等。察:明察入微。③入:進入。因與禮相比,渺小得很,不能用比、並等語,故謂之入。弱:《荀子·禮論》作溺,淹沒於其中的意思。弱有喪敗意。堅白同異之小智小術,入於禮的範疇之中,自然喪敗無疑。意亦通。④褊陋:狹隘、淺陋。⑤望:《索隱》釋為嗛)(通歉)望,意為因不自滿足而怨望、自慚。⑥恣睢:《索隱》謂:“猶毀訾也”。毀訾,即訾毀。訾議、詆譭的意思。另《說文》:“恣,縱也”。“睢,仰目也”。仰目為怒貌。所以,恣睢二字相合作放縱、暴慢無禮解。⑦隊:通墜。失落也。《索隱》作墜滅解,亦通。⑧繩:墨繩,又稱準繩。即今木匠所用墨斗中的牽繩,為取直器。陳:陳設。⑨衡:秤,量輕重的器具。古衡制如今之天平,一邊是重物名叫重;另一邊為秤錘,名為權。每一衡具配有輕重不等的一組權,調節權的大小,使衡平,則權重就是物重。參見《墨子·經說》。⑩規矩:規即圓規,劃圓器具;矩,劃方器具,如今之角尺。《周髀算經》:“圓出於方,方出於矩”。又《孟子·離婁上》:“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錯:措置。(11)員:同圓。?(12)審:審察,對照。(13)法:古稱數學中的除數為法,作用是把被除數平分為與它相同的若干部分。由此引伸為法則、準繩。此處作動詞用,意思是以某某為法則,效法某某。(14)方:《集解》解釋說:“方猶道也”。道之意不甚明瞭。方指法術之類。《左傳·昭29》:“官修其方”。杜預注:“方,法術”。無方之民就是不守法術之民。

以財物為用①,以貴賤為文②,以多少為異③,以隆殺為要④。文貌繁⑤,情慾省,禮之隆也;文貌省,情慾繁,禮之殺也;文貌情慾相為內外表裡,並行而雜⑥,禮之中流也⑦。君子上致其隆⑧,下盡其殺⑨,而中處其中⑩。步驟馳騁廣騖不外(11),是以君子之性守宮庭也(12)。人域是域(13),士君子也。外是(14),民也。於是中焉(15),房皇周浹(16),曲(直)得其次序,聖人也。故厚者(17),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

①指禮是通過使用財物表現出來的。如下級對上級有貢獻,平輩之間有相互贈遺,禮的各種儀式都需要使用物品等。②意思是禮的文彩主要表現在如何區分貴賤等級。③《荀子·禮論》楊倞解此句說是“多少異制,所以別上下也”。多少指禮之繁簡,異並非指禮多少之異,而是指施禮對象的等級差異。所以,應譯為禮由上下等級的差異定其繁簡多少,或由禮多少表其上下等級差異。④隆殺:隆盛、減殺。也是繁簡、多少的意思。要,指要領。⑤文貌:文彩和表面形式,究其質還是指禮的文彩。下文“情慾”,是指感情和欲一望 ,都屬於人情。⑥雜:揉合混雜。⑦中流:不偏不倚,不左不右,謂為中流。⑧致:求得、達到,或釋為至,至就是達到。《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鄭玄注:“致或為至”。⑨盡:極盡,即不留餘地。⑩前一箇中字是相對上致、下盡而言,後一箇中字指禮之中流。(11)步驟:指行動、趨步。馳騁:相對步驟而言,前為緩行,馳騁為急行。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或緩或急。廣騖(wù,務):《漢書音義》:“直騁為馳,亂馳曰騖”。意思是左右東西,隨意馳騁,叫做騖。廣有遠大意。廣騖為大範圍內的馳騖。不外:不外於禮,即不超越禮之外。全句的意思是舉手投足、隨意所之,無論怎樣做都不會失禮。?(12)宮庭:《索隱》釋為“守正不遠行”,就是守宮庭;《正義》以為“宮庭,聽朝處”。“常守禮義,若宮庭焉”。是以禮義喻宮庭,均不妥。古代建築,“前朝後市,左祖右社”,宮庭居中;天文以紫宮喻宮庭,又稱中宮。《索隱》引《元包一皮一皮命》說:“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所以,宮庭就是中的意思,常守宮庭就是常居中道,不偏不倚。(13)人域:人活動的區域,就是人道或禮的範圍。全句是說嚴格以禮義的範疇作為活動的範疇,絕不超越。(14)外是:意思是行動超出禮義的範圍。(15)於是:於以上兩者(士君子和民)。中焉:在以上兩者的正中間,既不同於士君子那樣嚴守禮的規範,而是能隨事變通;也不同於民那樣不守禮法,雖加變通而不失於禮。(16)房皇:房,《集韻》、《正韻》均讀如傍,房皇即傍徨(同徬徨),徘徊還復的意思。周浹:《荀子·禮論》為周挾。楊倞釋說“挾讀為浹,匝也”。又釋全句說:“言於是禮之中,徘徊周匝,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亂”。(17)厚:《荀子·禮論》楊倞釋為厚重。指道德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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