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凌晨被燒傷,最終痛苦離世,放火的竟是兒媳

老人凌晨被燒傷,最終痛苦離世,放火的竟是兒媳

監控顯示,2019年12月6日,一名戴著斗笠的人進入姚某位於福建玉林村的家裡,在臥床的姚某床上放了一把火。

當救護車趕到,姚某家人卻拒絕送醫,簽下“拒絕治療”。當晚,姚某去世了。

家人沒想到,這個戴斗笠的竟是姚某的二兒媳,因為不肯照顧公公,竟起了燒死對方的心思。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

兒媳不願照顧公公計劃殺人

姚某家住玉林村下里坪,年歲已高,身體不好,需要人照料。平時,姚某由大兒媳照顧,二兒子一家每個月出1500元的贍養費,姚某蘭是姚某的二兒媳。

“因為照顧老人起居很麻煩,家裡人還會怪我老婆做的不清楚,所以我老婆也不樂意照顧。”姚某的大兒子稱,他們曾和姚某蘭一家提出輪流負責照顧父親,但姚某蘭一家不願意,雙方為此發生過爭執。

2019年11月28日,姚某摔了一跤,情況變得更糟糕了。姚某無法行走,也無法與人交流,只能躺在床上休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於是,大兒媳再次向姚某蘭一家提出,明年開始輪流照顧姚某,雙方再一次鬧得很不愉快。

姚某蘭在供述中稱,一年多前,婆婆過世了,她與大嫂因為殯葬問題鬧得有點不愉快。後來又因為照顧姚某的事,和大嫂鬧了矛盾。她想到要照顧姚某的事就覺得很生氣,“想如果把姚某燒死了,就可以不用照顧姚某了。”

燒成重傷後家人不肯送醫

2019年12月6日凌晨,姚某蘭頭戴斗笠攜帶打火機,來到姚某的住處,趁姚某熟睡之際,點燃紙巾引燃姚某的棉被後逃離現場,逃離途中,姚某蘭將打火機丟棄路邊,回家後又將斗笠燒燬。

姚某的大兒子在睡夢中隱約聽見了父親的叫聲,以為是父親要喝水或要上廁所,便到姚某的房間查看,發現姚某的床尾起了很大的火。火勢撲滅後,大兒子給姚某上了藥,查看監控視頻,發現是一個頭戴斗笠的人在房間內點燃父親身上的被子,家裡人便報了警。

2019年12月6日上午11時,東張鎮中心衛生院接到120急救中心的指派,前往玉林村救治一位“雙下肢燒傷”的患者。到達現場後發現姚某重度燒傷,情況危急,在場的民警及醫生都強烈建議將姚某送醫院治療,但家屬們都不肯,並在出診記錄單“拒絕治療”一欄上簽字。

姚某蘭的兒子說,報警之後,周圍的親戚都過來看望姚某,都說姚某也沒受什麼傷,警察來了事情會很麻煩,姚某年紀大了經不起折騰,所以想取消報警。“因為爺爺在被燒傷之前身體狀況已經很差了,各類疾病纏身,生活無法自理,都是臥床,按照鄉下人的說法就剩下一口氣了,送醫院治療沒有什麼意義,所以家人沒送醫。”

提到不願將父親送醫,姚某的大兒子說,在農村如果送去醫院治療死在外面很不吉利,會被村裡人風言風語,且醫療費很昂貴,他家庭條件不好,怕難以承擔,所以家屬都不願意將父親送醫院治療。

同月8日晚,姚某在家中死亡。經鑑定,姚某系雙下肢燒傷後引起休克死亡,其自身機體原因促進其死亡的發生。

姚某蘭於12月6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姚某蘭明知姚某年事已高,具有特異體質,長期臥床,生活無法自理,本應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但為逃避贍養責任,不顧倫理道德,縱火殺人,並最終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到案後尚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一審以姚某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呂柔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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