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農業農村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經濟發展局、財政金融局、黨群工作部、農業農村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各高職院校、省屬中職學校:

為貫徹落實2020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於“今明兩年職業技能培訓3500萬人次以上,高職院校擴招200萬人,要使更多勞動者長技能、好就業”的要求,確保穩定有序、高質量完成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的通知》(閩教學〔2019〕20號),現就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計劃安排,穩定高職擴招規模

各院校要綜合考慮生源情況、辦學條件、經濟支撐等因素,按照向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傾斜的原則,根據省教育廳、省發改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合理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群體單列招生計劃。支持高職院校加強與企業合作,擴大高職“二元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招生規模,積極動員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等在崗群體報考(“二元制”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另行通知)。

二、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部署,做好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

(一)開展擴招專項報名。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報名主要面向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等群體。報名人員應符合我省2020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報名條件,前期已被高校錄取(含專升本、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普通高考、高職“二元制”等)的人員不再參加此次報名。

認真做好高職擴招專項報名的宣傳動員和考生資格審核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畢業生的宣傳動員,會同公安部門審核考生戶籍、學籍信息;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宣傳動員和身份審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宣傳動員和身份審核;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高素質農民宣傳動員和職業界定、身份審核。

(二)組織擴招專項考試。根據我省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改革完善考試形式和內容,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和選拔機制。高職擴招專項報考人員需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形式均為筆試,考試時間合計為2個小時。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兩門,每科滿分150分,總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意識、職業潛質和職業素養等,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方可參加錄取。

對於進入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隊、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省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一等獎的考生,予以免試錄取到相關對口專業。

(三)規範招生錄取工作。各高職院校要認真制訂、及時公佈擴招專項招生章程,明確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等,確保符合學校基本培養要求、具有就讀意願的考生能被錄取。擴招專項錄取批次設常規志願和1次徵求志願。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設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專業志願。對於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組織補錄工作。

三、加快補齊辦學條件,做好分類教育管理工作

(一)加大辦學支持力度。各地各校要落實相關支持措施,多渠道籌措資金保證基本辦學條件。加強對辦學條件薄弱的公辦高職院校的改造,結合實際需要,擴充高職院校教學用房面積及設施設備。各招生院校應根據專業、師資、住宿等辦學條件,在統籌考慮教育質量、學校承載力的情況下,進一步挖掘辦學潛力。加強高職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加快補齊教師缺口。

(二)加強擴招教學管理。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做好分類教育管理。各高職院校可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和企業在崗職工等群體單獨編班。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擴招後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20〕20號)的要求,科學編制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在採取彈性學制和靈活多元教學模式(以下簡稱“彈性學制”)的同時,嚴格保障集中教學學時,嚴把人才培養質量關,實現質量型擴招。

(三)加強就業指導服務。各地各校要結合就業形勢和生源類型特點,加強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強化職業生涯發展教育,幫助學生合理調整就業期望,找準職業定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別對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和退役軍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真正落實“使更多勞動者長技能、好就業”的要求。

(四)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省、市財政加大對高職院校擴招的支持力度,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人才培養方案、專業辦學成本差異以及學費收入等因素,適應高職擴招後培養模式和生源結構的變化情況,對全日制在校生中採取彈性學制培養的學生,合理確定生均撥款標準。加大政府購買高職教育服務力度,根據財力情況對承擔高職擴招任務的民辦高職院校給予一定獎補。

(五)確保資助政策落實到位。高職院校招收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全日制在校生,按照《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閩教學〔2019〕21號)進行困難認定後,根據認定結果及學生資助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予以相應資助,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資助政策。對於採取彈性學制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參評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次數,享受助學貸款貼息政策的時間,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年限,原則上與基本學制學生相同,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2011年11月1日以後退出現役的)學費資助政策按照財政部等五部門《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職擴招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抓“六保”、促“六穩”,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國家及我省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高職院校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職擴招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切實履行職責,積極主動作為,加強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嚴明工作紀律,全面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將擴招職責落實到崗、到人,確保高質量完成任務目標。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尤其是新媒體,通過答問、圖解、訪談等形式,全面準確解讀本地高職擴招工作實施方案和政策內容,切實做好志願填報、信息發佈等工作,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各項考試招生及有關政策。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

(三)精心組織實施。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晰各地各校在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針對不同群體考生特點,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對報名審核、考試組織和招生錄取等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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