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小區內部住改商會全部拆除嗎?

淡淡憂傷71019603


  2019年10月,鄭州一街道已經整治過的“住改商”仍在營業(資料圖)河南商報記者王春勝/攝

  河南商報記者馬千惠

  “厭倦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我想尋一處喜歡的地方,開一家屬於自己的小店。等候遇見溫暖的人,從此荒度餘生,看日復一日太陽下沉。”

  詩中的描繪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然而現實中要承擔店鋪轉讓費、租金、人員工資、水電費等費用,一不小心,剛接手的店面還有可能面臨拆除。

  鄭州市近期啟動城市道路綜合改造工程,對多條重點路段“住改商”涉嫌違規經營情況進行清理整治。在此背景下,打造通暢有序的市容環境和降低門店經營成本、維持生計,成了一對尷尬的“矛盾”,也成為擺在政府管理部門和商戶經營者面前繞不過去的問題。

  鄭州市大力整治“住改商”

  近日,鄭州市金水區的一家小便利店店主王先生收到了一份“關於限期糾正違法行為的通知”,內容顯示,王先生的店鋪是住宅性質房屋,由於一樓臨街的一面私自改造成了商鋪,這一行為違反了《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這類房屋在鄭州十分常見,不少老街道的居民樓業主私自將自己暫時不住的房屋改造成了門面房。時間久了,部分老舊小區的“住改商”房屋甚至連成線,成了商業街。

  近十年來,鄭州市及所轄區縣(市)對“住改商”的監管治理等開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嘗試,但因問題的歷史性、複雜性和頑固性等原因,該現象依然普遍存在。

  今年11月14日鄭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鄭州市城市道路綜合改造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鄭州市“一環十橫十縱”的道路要通過道路綜合改造工程帶動城市管理提升與人居環境改善。根據《實施方案》,2021年底前,鄭州“一環十橫十縱”道路要完成綜合改造。

  在11月14日印發的《鄭州市關於進一步改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的重點工作中,特別提到“住改商”及違法建設整治。按照有關要求,對“住改商”等違規改變住房性質、違法加建等建築物、已過期的臨時建築以及道路兩側的違法建設開展專項整治,利用3年時間將全市“住改商”及違法建設全部整治到位。

  

街道辦事處:目的在於提升城市環境品質,還路於民

  產權人將住宅用於商業經營,這很可能會對周邊居民的生活產生影響。

  居民夏女士家住二樓,樓下是家羊肉湯店,羊肉湯一熬煮,羶味兒就飄到自家屋裡,“每天光聞都聞夠了,我現在看見羊肉湯就難受。”

  居住在大學路附近的閆昕,則認為目前一樓的小店面能讓生活更方便,由於工作繁忙,他經常去附近隨便買點東西填飽肚子。

  在物業方面,“住改商”的商販對小區物業資源的損耗遠大於普通居民,對公共設施和整體環境的破壞又是顯而易見的。陌生、閒雜人員頻繁進出,十分不利於小區居民的安全管理。商、住分離是城市設計的一項制度,商業規劃服務城市功能的前提條件是不干擾居民生活。“住改商”超低的租金會打亂城市規劃的功能佈局,破壞正常的商業租賃市場,導致不公平競爭。另外,“住改商”所產生的油煙、廢氣、噪音等給樓層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損害,造成很多不安定因素。

  花園路街道辦事處的相關工作人員向河南商報記者介紹:“這個政策的目的在於,加強道路基礎設施整治,提升城市環境品質,還路於民。”

  對於商戶在年底接到通知後的不滿情緒,該工作人員表示十分理解,同時建議商戶接到通知後不要過分著急,要先跟產權單位溝通。然後,可以跟社區書記溝通自己的想法和實際情況。

  如果商戶簽了一年的合同,合同還沒到期卻被迫要求搬家該如何辦?

  該工作人員表示:“簽好了一年的合同,突然要趕人走,作為房東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合同上都應該是很清楚的。如果明知是違建還非要租,就要自食其果了。”

  民盟鄭州市委:對於“住改商”整治,要疏堵並齊、注重優化

  建議1:疏堵並齊,對部分區域進行功能現狀再優化

  今年7月,民盟鄭州市委針對開展“住改商”整治和改善城市發展環境做了專題調研,對於“住改商”整治,調研建議,要疏堵並齊、注重優化。

  民盟鄭州市委在調研報告中稱,面對事實,尊重自然有機生長法則,涉及由歷史原因和社區在發展過程中自然形成的住改商,而且有益服務市民並未造成不良影響的,需重新規劃控制特定區域範圍,進行功能現狀再優化。

  “任何‘堵’的政策均不利於城市整個商業環境的發展和改善。”調研稱,要從實際出發,制定相應政策和制度,如什麼時間、在哪些地段、哪些住改商要控制到何種程度,哪些可以通過補辦手續繼續經營,哪些必須停止經營、恢復住宅用途等。

  如對城市各級商業中心區範圍內的臨寬15m以上的馬路首層住宅,經批准可有條件改作商用街;對期滿後未能獲得新的批准的“住改商”應即時取締;對居住樓房經營飲食、酒吧、KTV等產生噪音和環境汙染的要堅決取締。

  建議2:區別對待,住宅商品化改革前的可申請住改商

  民盟鄭州市委還建議,對住改商整治應當區別對待、分步推進。

  調研建議可從幾方面進行區別界定:首先是時間劃分——對住宅商品化改革制度實施之前,未標明建築使用性質的建築物,如位於符合本商業布點規劃的地段,可以申請“住改商”,但需經過影響區2/3的產權人同意。

  另外是區域劃分——對已形成商業街區並經鄭州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認定,或者按照各區商業布點規劃為商業街區的,此類建築物的使用性質允許變更。

  第三是堅決整治——位於城市主次幹道周圍的住宅底層,由於影響到了城市沿街風貌、消防安全、交通狀況,堅決整治。

  鏈接 “一環十橫十縱”指哪些道路?

  河南商報記者瞭解到,規劃設計方案中的“一環十橫十縱”道路綜合改造工程將分為3期實施。

  一期工程(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嵩山路、京廣路、未來路、經三路、黃河路、桐柏路、航海路等7條(5縱2橫)道路。

  二期工程(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北三環、西三環、東風路、建設路、花園路、隴海路、江山路等7條(3縱4橫)道路。

  三期工程(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文化路、農業路、大學路、中州大道、南三環、長江路、三全路、東三環、金水路、中原路等10條(4縱6橫)道路。

  崔廟派出所為民辦實事

  2019年12月伊始,崔廟鎮石坡村貧困戶陳平安妻子患精神疾病,還是無戶口人員,崔廟派出所楊警官及時為他們辦理落戶手續。


90後木子李


會慢慢進行 到最後全部拆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