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應不應該找前女友要回錢?

無聊芒果


願意借錢給你的人,一定是你的貴人!作為熟人能借錢給你是情分,不借給你是本分。如果他覺得你們的友誼比金錢更重要願意借錢給你這樣的貴人一定要珍惜!但作為前女友遇到困難需要你的幫忙時,只要不超過你的能力範圍,拿出一些資金幫下忙也是可以的,畢竟也是朋友一場啊,一日“夫妻”百日恩嗎!不知道你借錢給她的時候是分手前還是分手後?分手前兩人關係一場,如膠似漆,花點錢兒也是情理之中的,愛情也需要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如果不是錢的數目很大,千兒八百,一千兩千,也就算是你們戀愛的活動經費吧!前女友借你的錢數目大的話,就要理所應當的去討要了,甚至不惜藉助於法律,畢竟誰的錢血汗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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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應不應該找前女友要回錢?我想這個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因為這個問題說的比較籠統,沒有具體的情況說明,另外每個人對待感情和金錢的看法也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下面就按照不同情況分析下。

是否要找前女友要回錢和她是一個怎樣的人、以及在分手後在你心中的地位有關鍵關係。

一. 如果前女友和你戀愛不是真心誠意,而是為了某個不良目的接近你,如貪圖你的錢財,在交往過程中經常會有欺騙和背叛行為,慫恿你為她花錢或者買禮物,我覺得這種女人是很可恨的,即便分手了,男方想起她估計也只有憤怒和痛恨,對於這種騙子,一定不能便宜她,在她身上花的錢一定要儘可能的要回來,如果她不願意還錢,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二. 如果你們是兩情相悅,真誠的相愛,相愛過程中沒有欺騙和背叛等傷害行為,分手的原因只是因性格不合、家庭條件懸殊、異地戀等客觀因素導致的,那我想戀人間即便分手了,也會在心底祝福對方將來過的幸福,在心底的某個角落也會留下難以忘懷的記憶,偶爾想起還會嘆息一聲,心底有些傷。

1. 如果花費在前女友身上的費用主要是戀愛期間的一些正常開支,如看電影、吃飯和遊玩的一些必要開支,另外也加上男方為了增進雙方感情而自願買的一些小禮物,那這些費用我想大部分的男同胞應該不會要求女方還錢。

2. 如果是在戀愛期間花費較大,如為前女友買了比較貴重的手機、金項鍊、金戒指、鑽戒等,分手後部分女性會主動退還給男方,如果女方沒有表示,那就看男方的經濟條件和對待金錢的看法而定了,如果經濟條件好,對前女友還有感情,不想因為錢影響雙方的印象,那就當送給前女友了。如果男方經濟條件一般,送出的貴重禮物價值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那也可以和前女友友好協商,如果前女友通情達理應該會同意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貴重禮物的。

3. 戀愛期間前女友如因各方面原因找你借錢,並且金額比較大,這個錢我認為是一定需歸還的。

在戀愛期間,雙方都應該坦誠以待,都應該對對方好些,但這個好應該是有原則有底線的,不能過分卑微的遷就和縱容對方,戀人的相處之道是平等和尊重;另外你也要有一雙慧眼,能看清對方的真實品質,否則你可能損失的不只是你的真心和尊嚴,還有你那來之不易的財富。


小劉的寶媽日記


真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問這錢該怎麼才能要回來!

這錢真是不好意思要!往好裡說,二個人好過一場,怎麼的分了不也得給自己留個念想嗎?人年青時還好,什麼都可以無所謂,可越是到老了,可能越會感慨,有些愛,多少錢,多少輩子都再買來,為人一生,曾經擁有就生無可戀了,還談什麼錢!

可是要是往壞裡說,那也是什麼事都可能有的。曾聽過這麼一個段子,男的和女的分手了,男的打電話給女生要要回給女生的金項鍊和iPhone手機,結果女的直接回了一句,我沒偷,我沒搶,你那是贈予,是你對我的贈予,你對我感情的贈予,有本事報警,要不到法院告去,看看自己能不能贏?

再往壞裡說,騙婚騙彩禮的更是大有人在,多少人騙了就跑,騙的人家傾家蕩產,騙人的人卻再也找不到了。後來騙的人多了,才又慢慢的立法了。但如果還能找到這人估計她也是佔理了。

既然是分手,二個人一定都是做過感情投入的,你說你給了錢,可是這錢能衡量的了你們之間的愛情嗎?這錢能要回來了能彌補你們因分手所造成的感情傷害嗎?這錢就算要回來了,該怎麼花呢?該給誰花呢?心裡總覺得不是滋味![捂臉][捂臉][捂臉][捂臉][捂臉]你太難了!

所以,在這個現實的世界,把好自已的錢還是很重要的,因為一旦給出去了就不知道是誰的了!我說的都是好的,讓賣保險的跟你聊二句,這社會就更可怕了,你銀行卡里的錢都不一定是誰的![靈光一閃]

春天來了,怎麼也得花🌸一次,要不誰相信這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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