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or婚後,貸款買房怎樣才算個人財產?

婚前or婚後,貸款買房怎樣才算個人財產?

駐馬店房產在線訊 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前or婚後,貸款買房怎樣才算個人財產?

1、 婚前個人全款買的房,屬個人財產。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注意:這裡可能有人會說,這個貸款是完全由個人來償還的,與婚後的另一方無關,我就想要這個房子完完全全屬於自己,那麼雙方可以簽訂一個協議,協議好房子的歸屬問題,並進行公證。

2、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這樣婚後房產歸屬就參照協議來執行。

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全款買房

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出資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4、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錢獨立買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義買房

再由父母贈予自己。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說明財產是贈予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產只對一方的贈予。

房子歸屬問題,總是糾紛不斷。買房,尤其是婚後買房,如果想要房子屬於自己,就一定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將相關的事項提前約定好,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來源:駐馬店房產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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