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狗咬人,主人耍賴怎麼辦?

採柏倚竹


利用無過錯責任原理,追究耍賴主人的責任。具體分析如下,供參考:

無過錯責任

  •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原則上是無過錯責任,構成要件不以存在過錯為必要。《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違反管理規定的飼養動物致害責任和第八十條規定的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致害責任,均為無過錯責任。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免責事由

  •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依法用於減輕或者免除自己侵權責任的抗辯事由包括:
  • 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不承擔責任;如能證明是被侵權人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無過錯責任的運用

  •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違反管理規定的飼養動物致害責任和第八十條規定的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致害責任這兩種特殊情形下,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具有嚴重過錯,所以即便是被侵權人對於損失的發生具有重大過失,也不能減輕責任。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5項規定,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1. 惡狗咬人,“惡狗”為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只要被侵權人非故意,狗主人承擔全部責任;
  2. 惡狗咬人,“惡狗”未栓繩,只要被侵權人非故意,狗主人承擔全部責任;
  3. 惡狗咬人,“惡狗”已栓繩,即使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狗主人承擔舉證責任。
  4. 惡狗咬人,小區物業合同約定業主禁止養狗,他人禁止帶狗進入小區等情形下,小區物業可能承擔責任。
  5. 惡狗咬人,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作為第三人引起,小區物業承擔責任。

南京徐劍


走法律程序


建設3699


現在由於狗患越來越嚴重,城市小區禁止養狗的呼聲越來越大,國家"兩會″既將召開,希望各委員們管管這個老百姓的非常關心的社會問題,還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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