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為什麼離婚?

褚遂良


我的觀點是,要過就好好過,不過就斬釘截鐵地離。

您是位博士,為了學業沒有走“大部分人走的路”,為了對望眼欲穿的父母有個交代,“隨便”就結婚了。我不知道您說的“隨便”,隨便到了哪個程度,您沒有在問題裡進行更詳細的說明,但我認為這也恰恰是樓主比較善良的地方。日子過不下去,雙方都有責任,您沒有列舉女方行為來進行推脫,我認為這彰顯了您的人品。

婚姻如水,冷暖自知。

如果還能找到契合點,婚姻沒有逼上絕路,那麼用您的高智商把婚姻當作一個課題,想方設法的好好過,包括在磨合中改變自己的一些觀點,甚至改變一點性格去和對方合拍。畢竟如果沒有努力到底,萬一以後再婚的人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自己就會遺憾,啊,這個還沒有前一個好啊。

如果這個婚姻已經讓人覺得百孔千瘡,讓人感到窒息,要不過,就做不過的打算,做了決定不管對方提什麼條件,都不再繼續湊合。我說的不管對方提什麼條件——您說了,主要是要錢——不是讓您不計後果無底線地同意,而是兩個人如果協商不了,沒有辦法協議離婚,就提起訴訟吧,交給法官來審理,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不必為了贖回自由身,答應任何人的無理要求,被人家要挾。

願我們不管在愛情還是婚姻裡:

在能挽留的時候珍惜自己的選擇,

在該放手的時侯好好放開手。

我是謝小魚,今日頭條的朋友們,如果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我,謝謝!💐💐💐


昆明謝小魚


有結婚就有離婚,這個是婚姻常態,是婚姻自由的具體體現。婚姻也是一種產品,是有戀愛男女共同生產的,如果是合格的甚至是優質的,那麼今後返工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否則,如果戀愛期間粗製濫造,那十之八九都要返工。這就是婚姻的基本屬性。我們回望一下戀愛婚姻發展歷程,就能明白這個道理。過去,人們戀愛很虔誠、很認真,一般都要戀愛上多年才會結婚,彼此深入瞭解了,優缺點都充分釋放了,相互之間都能相融了,水到渠成,婚姻的感情基礎牢固,離婚的也就少很多,相反,如果見幾面就結婚,甚至閃婚,帶來的必然是閃離和高離婚率。

離婚是感情破裂的極端情況。既然已經到了離婚這一步,至少說明倆個人實在無法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那麼,有的人為何還要後悔?我想大致有這麼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形是衝動離婚。經常遇到這樣的小夫妻,一吵架就把離婚掛在嘴上。吵架本身就不會有好的言語,於是話趕話,一個說離,另一個說離就離,誰不離誰就怎麼樣怎麼樣,於是就這麼離了。這離婚本來就不是他們的真實意思,這樣的離婚能不後悔嗎?衝動是魔鬼!兩口子吵架本來很正常,結果搭上離婚這個事,代價大了。所以,有事好商量,儘量不要吵架,即便吵架,千萬不要把話題引到離婚這上面來。

第二種情形無奈而離婚。主要是一方或雙方婚後生活不檢點,出軌了,婚姻繼續不下去了,守著又感覺不值,離了又感覺可惜。這通常在那些創業時期夫妻共同打拼,創業成功後一方見異思遷。不離婚吧,小三上位逼婚,作為正室的老婆被離婚了,婚姻名存實亡,離婚了心有不甘。夫妻可以同甘苦,不可以共富貴,現實生活很多。對於這樣的情形,作為妻子很難防住,怎麼辦?那就多拿點錢財,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有了好的物質基礎,再婚不再婚都沒有什麼後顧之憂了。

第三種情形是閃婚閃離。這個好理解,當下很多離婚都屬於這一類情形。由於婚前沒有充分了解,匆忙結婚,婚姻感情基礎不牢。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於是就閃離。這種情形下的離婚,女人後悔主要是心裡不平衡。由於是在錯的時間、錯誤的地點遇見了錯的人,後悔自己的青春做了無謂的消費。好在都很年輕,一切還都來得及,所以,要及時調整心態,總結前一段婚姻的教訓,再開始一段新生活。

第四種情形是疲勞離婚。這種情形既可以單獨存在,也存在於上述情形之中。主要是兩人婚後,隨著激情浪漫變成了柴米油


仁仁5833


想來想去,只有這句話最適合回答您的問題。

生理上得不到快感,心理上得不到滿足,我為什麼還要繼續堅持下去。這應該就是現代人的通病吧。所以只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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