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蓋二層,擋我家光了,怎麼做能制止呢,有法律支持嗎?

多啦多啦美


我記得有個法律解釋,如果你家一天能有4個小時光照,人家愛怎麼蓋就怎麼蓋,你沒有理由反對。你去諮詢一下律師。


金海岸上的老船長


你好,很樂意回答你提出的“農村蓋二層,當我家採光了,怎麼能制止呢?有法律支持嗎?”的相關話題,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很遺憾的告訴你,就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還沒有哪一部法律規定涉及農村蓋二層,造成影響擋光,給予法律支持的條款。你說的擋光,嚴格意義上說應該是日照權。日照權也叫陽光權,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能享受充足,無害陽光照射的權利。查閱了2011年9月9日施行的《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試行)》,其中,第三條住房設計之15堅持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做好住房空間,平面佈局之(1)規定:為滿足村民的不同需求,可採用垂直和水平分戶兩種佈局方案。垂直分戶2~3層,較適用於從事農業和發展庭院經濟的農戶,水平分戶四到五層,較適用於部分脫離農業生產的農戶。

在第三條住房設計第15條堅持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做好住房空間,平面佈局之(3)規定:提高住房的適應性。室內空間組織宜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可分可合,適應不同時期家庭結構變化,避免頻繁拆改。住房層高一般宜在2.6至3.0米之間,其中底層層高可酌情增加,但一般不得超過3.3米。

其次、我又翻閱了《民法通則》和《物權法》。與你提出的問題類似規定的有《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物權法》第89條通風,採光和日照的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看完這些法律法規,總覺得這些法律法規更適宜統一規劃城鎮自建房的法律維權。如果你以這兩部法律法規,來維護自己的採光權也未嘗不可。

最後、關於是否侵犯你的日照權的認定,也是有規定和講究的,不是你說侵犯就侵犯了。由於農村自建房沒有統一的規劃,大家都是根據宅基地面積建造的。而且房子與房子的距離和密度也不是很大。蓋二層的應該是你前面的鄰居,他房子影響你的日照也就是中午那一會兒,基本上不算影響你的日照權,而且比城市裡的小區的樓房住家戶的日照權強多了。那些小區的樓房密度小,樓間距小不但影響採光還影響日照。

因此建議關於鄰居蓋二樓擋光的事,你別追究了。人家蓋房只要沒有超過宅基地面積,就讓人家蓋。如果你覺得影響你的日照權,你也可以蓋二層甚至三層啊!也沒有人管你。在我老家,耳聞目睹過前後鄰居關於前面鄰居蓋房留後窗的糾紛。後面的鄰居不願意前面的鄰居蓋房留窗戶,特別是二層留後窗,極力反對。

我曾經不理解為啥不讓前面的鄰居留後窗。當我站在前面鄰居二層的後窗戶前,居高臨下,後面鄰居家的院子真是一覽無餘,打開玻璃窗,連說話都能聽見,簡直沒有一點隱私可言。有一種被人窺視隱私的感覺。所以,從那時起,我就特別能理解後面鄰居極力反對的感受了。當然前後鄰居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前面鄰居後窗戶照留不誤,你也沒有辦法。因為前面鄰居按窗戶的事,兩家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的,也不在少數。可是,前面鄰居認為,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在農村,蓋二層就不能留後窗戶啊。留不留後窗戶是我的權利和自由。我沒有侵犯別人的權利啊!你說,找誰說理去。


混跡北京的漯河人


在農村蓋新房,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是好事,但有時如果和鄰居家沒有處理好關係,也可能出現一些糟心事。就像前些年我家蓋房子時,當時是將原來的平房拆除重建,結果隔壁的叔叔說我們家的房子不能超過2層,要跟他家的一樣高,說我們如果建了3層,他家的衛生間光線就不太好了。

這事弄得也難受,怎麼也沒想到自家建房,還會遭到鄰居的反對,在我家弄地基時,他們就到處找人來遊說,想辦法讓我們不要建3層,那段時間也是弄得雙方不愉快。但實際上如果不建3層,我們房子也不太好安排,因為爸媽住一樓,哥哥家住二樓,我們自己住三樓。最後我們還是按照圖紙建好了,讓他自己也看到了,並沒有像他自己認為的那樣遮光了,因為兩家中間間隔1米多。農村建兩層擋光了,該如何制止?是否有法律支持?微塵微視界對此有以下幾個觀點。

一、阻止鄰居家建新房,需要非常謹慎並且自己得有理由

通常情況下,農村建新房是難得的喜事,如果阻止鄰居家建新房,可以說絕大部分人是難以接受的,少不了一番爭吵,有的地方還有當地的習俗,會認為自己在別人大喜的時候找茬,場面會比較難堪。如果自己沒有足夠充分的理由,還是不能破壞這種和諧的氛圍,一旦打破了寧靜,就有可能記恨一輩子。有的人家互相爭吵後,甚至很多年都不說一句話,也不互相來往,這種現象要儘量避免,有時要保持理性和冷靜,不能衝動。

二、農村建房擋光與否,不能全憑自己的想象

鄰居家建的房是否把自家的光線擋住了,這不能憑自己的想象,需要有相應的證據,不能我家那樣,叔叔家認為我家的房子有擋光了,可實際上兩家相隔一米多,而且樓上的光線很充足,並沒有想象的那樣。房屋光線上是否有影響,想要以理服人,那就得有真憑實據,僅靠自己大嗓門爭論,那是沒有效果的,反而會讓人覺得你是誠心找事的。說實在的,如果僅是看到別人家建新房,比自己家裡的高大,就認為遮擋了光線,然後提出反對的意見,這樣的操作往往是難以讓人接受的。

三、當事人直接溝通解決問題更符合需要

農村建房出現爭論的地方,首先應當是雙方當事人直接溝通,闡述各自的訴求,然後找到解決的辦法,這個時候不能無休止的爭論,更不能有過激的行為,有的時候事情並不大,只不過雙方沒有把問題說開、說透,導致誤會越來越深,最終爆發出來,給雙方帶來不好的影響。當然,如果雙方當事人找不到好的解決方案,那麼就應當及時選擇其他的方式,比如由村、鎮出面協調,或者由家族中的長輩,當地有一定影響力的人來處理,這種情況下,往往會有一定效果,像村裡的一些長輩,往往有這方面的經驗。

四、換位思考,以和為貴更重要

很多時候,農村建房時出現的矛盾,跟雙方看待問題的立場有關,往往是從自己的角度考慮,認為自己的利益不能受影響,特別是雙方關係一般,家庭經濟收入差異較大的,更是容易出現爭吵,實際上這是雙方沒有換位思考導致的。如果自己設身處地的思考下,自己建新房時,也不希望鄰居提出反對,另外,建新房的一方,也得考慮下自己即將建的房子,會不會給鄰居帶來什麼影響,雙方都為對方著想,很多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總之,別人家建房認為給自家遮光了,自己想阻止別人家建新房,從目前來看缺乏法律依據支撐,只要別人家是正常審批的,自己沒有權利去阻止別人的行為。當然,如果的確將窗戶堵住了,那麼雙方也可以協商溝通,不能採取過激行為,以免傷了和氣,更不能讓自己本來是有理的,結果弄成了無理的一方。很多時候,在農村法理之外還有人情,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也需要發揮出來。

以上為微塵微視界對“農村蓋二層,擋我家光了,怎樣才能制止”問題的理解。如有不妥之處,歡迎多多指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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