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的兩會:改變的是時間,不變的是堅守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於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五次主席會議日前在京召開。會議建議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於5月21日在北京召開。


推遲的兩會:改變的是時間,不變的是堅守


推遲的全國兩會

2019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曾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20年3月5日在京召開。此前的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一次主席會議也曾建議,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於2020年3月3日在京召開。但是由於疫情原因,2020年度的兩會並沒有如期召開。


全國兩會,一直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國“兩會”在3月份召開的慣例,始於1985年,此前的會議時間從年初到年中、到年末,歷年均不同。全國人大的重要職責是批准工作報告和預算,每年一季度的預算支出較多,佔全年支出的三分之一,財政年度以自然年度計算,如果全國人大開會太早,相關數據統計不上來,只能依據前一年度的情況制定預算,這樣相對來說會不準確,3月份舉行,可以給統計和總結留出時間。另外,農曆春節一般會在一月到二月,選在3月也為了避免與春節相重疊。


早期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政協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召開時間比較不規律。1959年,全國人大會議和全國政協會議開始在相差不多的一個時間段內“套開”(1975年人大開會,政協未開會),逐漸形成了“兩會”這一特定稱謂。改革開放後,國家政治生活逐漸趨於穩定,1985年起,全國兩會的召開時間也基本穩定在了每年3月,並逐漸從3月下旬前移至3月上旬(其中全國政協八屆五次會議在1997年2月27日開幕)。全國人大會議於每年3月初開幕,從1998年起,全國人大會議和全國政協會議分別於每年的3月5日和3月3日開幕,這個日期已經22年沒有變動過了。


但是由於加強疫情防控的現實需要。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是疫情防控的關鍵之一。如果在疫情還沒有被完全控制之時召開全國兩會,那麼京外的代表委員來到北京,需要進行一段時間的集中觀察,需要佔用更多醫療人力資源和物力資源。而且,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和2100餘名全國政協委員齊聚一堂,再加上投入採訪報道和服務保障的數千名中外記者和眾多工作人員,如此龐大的人員流動和聚集場景下,風險極大,一旦爆發疫情,後果不堪設想。全國兩會推遲召開,也是為了降低疫情傳播擴散的風險,真正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


政協人大會議時間“套開”慣例

全國政協的產生要早於全國人大,也早於新中國的成立。早在1949年9月21日到9月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就召開了。


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由下至上系統地建立起來。會議制定和頒佈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人民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全國人大產生後,全國政協還要不要繼續存在?對於這個問題,毛澤東明確表示,民主黨派不能解散,不但要繼續存在,而且要繼續發展。他專門為此召開座談會,說:“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有了人大,並不妨礙我們成立政協進行政治協商。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的領導人物一起來協商新中國的大事非常重要。”


於是,在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召開後,在當年的12月,全國政協召開了二屆一次會議。全國政協繼續存在下去。


在其後的幾年,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各次會議分別在不同的時段召開。


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第一次“碰頭”,是在1959年。當年4月18日至4月28日,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全國政協三屆一次會議也於4月17日至4月29日召開。全國政協委員列席了全國人大會議。


1960年3月29日上午10時,全國政協主席周恩來在全國政協三屆二次會議開幕會上特別宣佈,這次會議與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同時進行。


1964年12月到1965年1月,三屆全國人大和四屆全國政協分別召開過1次會議。這次全國政協會議早於全國人大會議1天半開幕,晚於1天閉幕。全國政協委員繼續列席這次全國人大會議。


1978年2月24日下午,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開幕。2月26日下午,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開幕。從此以後,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和全國政協會議都在同一時間段召開,全國政協委員均列席全國人大會議,至今43年沒有再變化過。


召開前的預備工作

4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2019年全國兩會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彙報,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聽取全國兩會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彙報是每年國常會的必備議題,通常在全國兩會前一個月內進行。


聽取全國兩會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彙報,可以說是每年國常會的必備議題,國務院每年都聽取彙報,進行部署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


2014年2月7日,李克強第一次以國務院總理的身份,聽取了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彙報。

2013年全國兩會以來,國常會一般都會在2月聽取辦理工作彙報。其中,5次在2月第一場國常會,1次在2月第三場國常會。

李克強多次強調,辦理建議、提案是政府依法履職、接受監督的重要體現。從慣例看,國常會聽取辦理工作彙報,是召開全國兩會的一個“前奏”。


4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來源:南方都市報、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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