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是依法治國,是否能說明韓非思想比道家儒家更先進?

輕聲地嘆息


我是一攬風塵,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當然不能說明韓非思想的先進。因為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韓非的法和我們今天的法是同一個嗎?

當然不是。

韓非的法以及法家的法,歸根結底,是古代統治者的統治工具,而我們今天的法律,是社會契約,並不是某個階級的統治工具。不能因為依法治國就得韓非的法是先進思想,因為二者之間有著本質的不同,是統治工具和社會契約之間的區別。

韓非的法家思想,是建立在人性本惡的思想上的。我們可以拿儒家的孟子和荀子來作比較:孟子的主張,我們可以歸類為人性本善,而荀子則不同,荀子是人性有惡。孟子是把人天生看成是善良的,而荀子是把人惡的一面強調出來,但沒有說人原本就是惡的。而韓非則直接把人性歸類成惡的一面,這也就是儒家和法家思想上的大不同。

而這些大不同會帶來什麼影響呢?

首先就是理念的不同,我們可以用簡單的上中下來形容他們的理念。上代表的是品德高尚的人,中代表普通人,下代表道德敗壞的人。

顯然,儒家思想只能規勸上,中兩類,有可能會把一部分中一類的人引導成上。但是,也會有很大一部分原本意志不堅定的人變成道德敗壞的人。這就是所謂的勸其上,得其中,放其下。這也就是儒家思想的侷限性。

而法家的思想很明顯,人性本惡。能夠讓道德敗壞的不敢犯錯,能夠讓普通人安分守己,但是法家的思想是不可能培養出道德高尚的人,因為法家思想已經把你可能犯錯的範圍劃出來了,同時也把你發展的範圍劃出來了,這就是法家的優勢和侷限性。


所謂的儒法之爭,千年來根本沒有結果和勝負。難道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就看不到法家的影子了嗎?難道秦始皇“焚書坑儒”後世就沒有儒家的思想了嗎?

儒家和法家其實就是中國古代統治者的胡蘿蔔和大棒,一方面,他們是相信人性本惡,希望有根準繩約束百姓的行為,另一方面,他們需要儒家的諸多思想為他們培養一個品德高尚的集體。這個集體就是士大夫群體,這個群體通常忠誠且有些古板。皇帝要換太子?不允許,皇帝要建宮殿?不可能……但也恰恰是這個群體,一直構成了封建時代的中流砥柱,千年來為每一個朝代保駕護航。

可單單有這個群體就足夠了嗎?

顯然不行。

如果事情就這麼簡單解決了,那從古至今就只有一個朝代了,就沒有改朝換代了。如果有人已經不受道德約束了,大棒就該搬出來了。法家思想的優勢就體現出來了,統治者巧妙的運用法家的思想,為自己的統治在底層人民中擴大影響力。這也是為什麼我在前面說法家的法是統治工具了。

所以我說,現在的依法治國並不能體現韓非的思想先進性,儒家和法家都擁有自己的優勢和侷限性,同樣都成為了統治者的工具,儒法之爭很難說誰勝誰負。


思淵默言


韓非是韓國貴族,和李斯是同學,曾同時從師於荀子(這也是他在秦國因遭李斯嫉妒,被李斯進讒言殺害的原因)。

韓非是戰國末期的大思想家。他總結吸收了戰國末期諸子的學說,從而形成了他自已的刑名法術之學。比如,他吸收了荀子儒家學說,但廢棄了儒家對士大夫以上用禮儀,對庶民用刑罰的舊說,主張人君對臣民一概用刑。

韓非非常崇敬老子,同意道家將“道"作為萬物的本源。但他又肯定“道者,萬物之然也",是事物的總規律。老子的宗旨在柔弱無為,韓非卻主張剛強有為。

韓非非常注重向法家(包括名家)學習,如他將商鞅、李悝一派專主用法,申不害、尹文一派專主用術,慎到一派專主用勢結合起來,提出了完整的封建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理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他認為要集權於中央,明君應當“抱法"、“處勢"和用術,三者缺一不可。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央集權制度已經確立的情況下,韓非的刑名法術之學理論,維護了中央集權制度的利益,是當時政權鞏固統一的重要思想基礎。


湖北老衛


道德與法律是相輔相成的關係,現在習主席提倡依法治國,同時也提倡、加強道德規範與教育。(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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