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老房能賣嗎?為什麼?

跩媚


2.農村的住宅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專屬的、無償獲取(除審批費用外)的不動產權利,其本身就具有特定性,其權利屬性專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轉讓該住宅的同時,其宅基地使用權也一併轉讓出去了,故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其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具有城鎮戶口的人員是不享有這一專屬權利的。

3.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農村老房後,不能再重新宅基地建設住宅,故建議謹慎出賣該住宅,避免因自己的出賣行為而導致喪失了該塊宅基地使用權。


小李農村生活


精簡回答

一句話回答完畢問題,農村的老房屬於農民私有“財產”能不能賣?不作評論,自己去斟酌。


分享農業知識


農村的老房也好,新房也好,只要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當然可以賣。但是,農村房屋買賣和城市房屋買賣不同,會受到許多限制。因為城市的房子是商品房,所有土地也屬於商用土地,房屋買賣同時土地也隨房子買賣。但農村的房子是蓋在集體土地之上的,農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買賣權,這就限制了農村房屋的買賣。

因為農村的宅基地,只有本集體經濟成員才可以享有使用權,並且必須是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你已經有了符合一戶一宅標準的房子,就不能再新增宅基地使用權。為了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落到符合政策的農民手中,而不能落到不符合政策的農民、外村人和城市人手中,國家對農村房子的買賣限定為,只要以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內的,達不到一戶一宅標準的缺房農民。

在過去,農村房子買賣比較隨意。建國前宅基地私有,農村房屋買賣無任何限制,雙方願意,籤個協議,交清房款,買賣就算完成。建國初期土地收歸集體,但農村的房子也沒有產權登記,買賣也比較隨意,也是籤個合同完事,雙方承認,村集體也承認,沒人去管。但是,現在農村的房子也都進行確權,即將頻發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合一。所以,如果把房子賣給不符合政策的人員,就無法辦理產權轉移證書。

所以,在現有政策下,農村房子能賣,但宅基地不能賣,買房子的一方,就必頎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這樣情況下報村集體備案,雙方簽訂協議,就可以持協議和村集體的證明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真正的達到合理合法。如果賣給不符合政策的人,比如外村人甚至城市人,那實際上這種買賣關係法律不承認,即使有協議,也不受法律保護。

不過,目前在農村,還是有一部分人不考慮房子過戶問題,沿用老辦法,雙方同意,找個中間人見證,籤個協議,就算把房子賣了。這些人的想法是,反正雙方承認,辦不辦證也無所謂。但是,人都是自私的,如果突然遇到拆遷或者國家徵收,賣掉了的老房子就會突然大大增值,這時候就難保賣房一方不後悔,那麼,不受法律保護的協議,這時候就不管用了,糾紛就在所難免。

所以,為了避免不應有糾紛,農村賣房,還是要儘量按照政策來,只賣給本集體經濟以內的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民。並且買賣關係一定要經得村委會同意,在村委會見證下籤訂合規的合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