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 (第23號)

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

(第23號)

為做好“五一”節日期間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嚴防發生聚集性疫情,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辦公室相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緊抓常態化防控責任。各地各部門要毫不放鬆抓好節日期間“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壓實常態化防控責任,優化社區管控措施,動態完善防控境外疫情輸入舉措,做好無症狀感染者精準防控,把疫情防控網扎得更密更牢,堵住所有可能導致疫情反彈的漏洞,做到不鬆懈、不麻痺、不厭戰,確保疫情不反彈、不逆轉。

二、嚴防聚集性疫情反彈。大力倡導簡約文明、健康衛生的度假方式,“五一”節日期間儘量不要跨省外出旅遊,減少參與群體性聚集或聚餐活動。避免在密閉空間內開展娛樂活動。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隨時做好個人防護。各恢復開放旅遊景區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嚴格控制遊客流量,科學分流疏導遊客,防止人員聚集;對空間密閉且人員集中的場所,採取預約、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員密度措施,嚴防發生聚集性疫情。

三、全面推行“信用健康碼”亮碼通行。省內持有“信用健康碼”“綠碼”的居民和各類服務人員亮碼通行,不再進行人工掃碼核驗。對省內沒有申領“信用健康碼”的所有人員,動員指導申領“信用健康碼”。重點地區來青返青人員要實現無縫對接,及時溝通聯繫,納入管理視線,重點做好確診病例治癒人員,疑似病例解除人員,密切接觸人員,重點地區來青返青人員,以及境外和口岸準備來青返青人員“五類人員”基礎信息排查採集,嚴把機場、車站等重點場所入口關,嚴格落實“篩查—診斷—報告—隔離”閉環管理要求,對所有境外、重點地區來青返青人員一律嚴格落實健康申報、體溫測量、核酸檢測及14天隔離措施。

四、加強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各地各部門要明確節日期間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理流程,加強應急演練,確保可執行、可實施,及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各住宿餐飲行業和公共場所要切實加強管理,及時通風換氣、清潔消毒,做好人員檢測、登記及重點人員處置工作,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加強與醫療機構的聯動協作。

五、大力促進消費及市場恢復。各地要按照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要求,積極有序推動各類消費業態恢復正常營業,鼓勵企業開展降價讓利、新品展銷、門票減免等促銷優惠活動,引導消費需求釋放。根據行業和市場特點,指導企業商戶採取“信用健康碼”掃描、安全距離、預約服務、客流錯峰等措施,強化市場秩序監管,促進消費及市場儘快恢復。

六、切實抓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和隱患,切實抓好交通運輸、消防水患、高危行業、重點企業安全工作,並將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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