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刑警隊為什麼說叫我放心不用再進看守所了?

清江一流


酒駕&醉駕知識點普及

汽車駕駛行為中最惡劣的違法駕駛行為是酒駕與醉駕,因為在神志不清醒的狀態下駕駛汽車不僅會危害己方車輛與人員的安全,同時對公共道路的安全也有極大的影響。所以針對這兩種行為會有相當嚴格的處罰,不過在解讀規定時仍會發現有很大的彈性,下面通過規定解讀分析結果的最輕與最重標準。


酒駕

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91條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處於駕駛證暫扣6個月,罰金1000~20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吊銷)。吊銷的概念為公告停用駕駛證的資質,在重新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理論學習並通過考核後可重新領證,不過那也是半年後的事情了。重點:酒駕並未提及拘留,那麼怎樣的情況才需要拘留呢?

規定的解讀:因酒駕機動車被處罰過一次,之後再次出現酒後駕車的情況,應處以10日以下拘留。這是最新規定對酒駕的解讀,通俗的解釋為初犯還可以給駕駛員一次機會,畢竟被拘留就算有人生汙點了;但是“二進宮”則屬於屢教不改的垃圾,對於此類駕駛員才需要通過一定時間的約束自由使其感受到酒駕的嚴重性。


醉駕-後果很嚴重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為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達到這一標準後的處理結果一般為:吊銷(註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關於醉駕的解讀有兩點需要解釋,其一為規則中所謂的吊銷並不是重考科目一,而是一次性作廢駕駛證的合法性,駕駛員數據會從數據庫抹除。想要重新獲得駕駛證的話,在後果不嚴重的前提下可以五年後再申請。

重點: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兩個處理方向。假設醉駕導致交通事故造成公私財產巨大損失,按照規定是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至此該駕駛員已經被定性為“犯罪分子”;不過此類情況一般可以申請盤緩,比如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風險,同時對所居住區域社會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等情況,理論上並不用真的坐牢,不過這一次酒駕就算毀掉一個人的信用了。

假設場景2:如果醉駕只是單純的醉酒駕駛行為,在被發現之前沒有引發交通事故的話。此類行為是可以酌情降低處罰標準的,也就是不定以為刑事犯罪而是行政拘留,關鍵詞為【拘留所】與【看守所】的區別。普通酒駕是處以10日標準的行政拘留,在拘留所的性質還不算太惡劣;但刑事犯罪就要到看守所了,通俗的解釋:看守所是在宣判之前的“過渡場所”,關於看守所有必要說明。


看守所與監獄:有些醉駕但未涉及肇事的案例,其處理流程是不通過看守所而轉為行政拘留。但有一些事實行為沒有任何爭議,且肇事案例不僅涉及到重大公私財產損失,且設計人員傷亡的話;此類情況一般不會獲得諒解或判緩,因為刑期會在3年以上7年以下,甚至更長的10年以上或無期,定案的速度會非常的快,除非有嚴重到準備“注射”的等級會慢一些。


上述情況可從羈押過程直接跳過看守所,因為看守所的作用只是關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在公安機關沒有調查清楚並定案之前,防止嫌疑人逃跑隱匿或自殺而設立的看管機構。那麼如果事件的結果完全沒有爭議的話,處理結果就會有兩個方向了。

  • 送至拘留所:觸犯治安管理法,情節為“酒駕標準”就去蹲10~15天。(“短期監獄”)

  • 送至監獄:嫌疑人實錘為罪犯後則可被送至監獄服刑,酒駕肇事標準。


總結:酒駕與醉駕的處理標準就是這樣嚴重了,不論最終處理結果如何都會讓人生留下汙點。至於最終定案的處理標準會有多嚴重,相信這些肇事人本就心知肚明,該去拘留所就去拘留所,該去監獄也別期望從看守所出來後就會自由。



天和Auto


在本案中,刑警隊的錯誤的話你也聽進去了?

依我之見一一醉酒駕駛犯罪案件,依法不歸公安機關的刑警部門管理,刑警隊說你醉駕後不進看守所的話是錯誤的。

為什麼說刑警隊說的話是錯的呢?

因為,刑事案件的查辦在公安機關內部是有分工的。對於在道路交通運輸中嚴重違法的刑事案件,比如交通肇事丶肇事逃逸案件丶危險駕駛罪案等等,根據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查辦刑事案件的職責劃分的規定,上述道路交通範圍的刑事案件由案發地的“交通警察”部門立案偵查。而本案所述“醉駕”,實際上是指的機動車駕駛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的行為,依法構成“危險駕駛罪”。在具體辦理危險駕駛罪的實務中,“交通警察”辦案部門在辦案中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吹氣和抽血檢測中,一旦確認駕駛人員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法定的“醉駕”後,依法須由“交通警察”部門立即對犯罪嫌疑人決定採取“刑事拘留”的刑事強制措施,並立即送當地“看守所”羈押,並隨後接著由交通警察部門繼續偵查。

那麼,刑警隊在交警辦案中扮演什麼角色呢?根據公安機關辦案規程,交通警察辦理交通類刑事案件時,其他警種依法只能配合丶支持,而不能象本題所述:“不再送看守所”來加以干擾丶阻礙,更不能“越權”行事。


唐先明75443043


正常醉酒駕駛,需要罰款扣分,吊銷駕駛證,並且進行拘留,但是目前處於疫情期間,情形比較輕的違法者,可以免除拘留,但是吊銷駕駛證扣分罰款,是不可避免的,如果醉酒駕駛造成事故,根據事故大小,會進行量刑處理。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屬於犯罪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其刑罰標準是: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另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還會受到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處罰只是為了讓駕駛者吸取教訓,最終的受害者還是自己,如果因為醉酒駕駛造成了不可逆的事故,給他人身體和個人身體帶來傷害,也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同時也會給整個家庭帶來不好的影響和負擔。
總結:目前大部分司機覺悟還是比較高的,都知道酒駕的危險性,但是還是有極個別的司機,並不負責任,並且形成醉駕,構成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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