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誤打成“19”, 彩民痛失30餘萬, 誰之過?

文/新華彩票

打錯彩票這種事情時有發生,發生這種過錯,到底責任在哪方,是彩票店業主還是彩民?昨日,“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披露了一個類似案例。

“29”誤打成“19”, 彩民痛失30餘萬, 誰之過?

該案例當事人,江蘇崑山彩民陳先生,通過微信購買一注號碼“02、07、14、29、32+04+11”,並投注3倍,但彩票店業主將“29”誤打為“19”。當晚開獎,陳先生原號碼本應中得二等獎近33萬元,最後因為錯號只中了615元。

其後,彩民陳先生將業主告到法院,要求賠償損失329256元。法院認為,彩民陳先生主張的損失並非實際損失或可期待利益損失,也並非彩票店業主夏先生可以預見的利益損失,最終駁回了彩民陳先生的訴訟請求。

類似例子還有不少,而且,新華論彩發現,不同案例結果也不一樣。

杭州彩民王先生購買3D彩票558,結果被彩票店業主打成了588,錯失3.6萬。

“29”誤打成“19”, 彩民痛失30餘萬, 誰之過?

對此,業主只願意賠償6000元,但當時《都市快報》採訪的律師認為“彩票店業主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此事再無後續消息。

“29”誤打成“19”, 彩民痛失30餘萬, 誰之過?

江西彩民鄧某購買1.8萬餘元競彩足球彩票,但彩票店業主將“讓球客勝”誤打成了“讓球主勝”,導致鄧某錯失9萬餘元獎金。

彩民鄧某起訴至法院,最終法院認為他要求賠償損失的請求,不應支持。

另一起案例更加曲折。

浙江衢州彩民黃建軍購買17張“體彩6+1”彩票,但彩票店業主吳文君誤將中獎號碼3610916打成了3610716,導致黃建軍錯失500萬。

於是,彩民黃建軍將浙江體彩中心告上了法庭。

“29”誤打成“19”, 彩民痛失30餘萬, 誰之過?

一審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彩民黃建軍未及時驗票並提出變更號碼的要求,存在過錯;

省體彩中心應對業主吳文君的過失行為承擔責任,酌情賠償5000元;

案件費用42010元,彩民黃建軍承擔30000元,省體彩中心承擔12010元。

二審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彩民黃建軍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撤回一審判決,並且案件受理費35010元全部由彩民黃建軍承擔。

從上面的案例,我們可以看到,幾乎都是彩民敗訴,原因是彩民當時沒有核對彩票號碼,並提出異議。但如果彩民負有核對義務,銷售員是否也有核對義務?

雙方容易引起爭議,主要在於適用法律的問題,是參照《合同法》中的買賣合同,還是《保險法》中的有關規定?彩票合同是諾成合同、射幸合同還是實踐合同?

這些具體的彩票問題,已經超出了《合同法》或《保險法》的範圍,最好在專門用於規範彩票行業的《彩票管理條例》中作出說明解釋。

但細看《彩票管理條例》,當中並無太多具體規定彩票店業主和彩民的責任條款——對於業主,《彩票管理條例》只提到5種非法代銷行為,如“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的”“以賒銷或者信用方式銷售彩票的”等。

《彩票管理條例》彩票行業又向推進了十餘年。當中,中國彩票業出現了互聯網彩票、微信轉賬購彩、線上接單線下出票等現象,又由這些現象引發各種各樣的糾紛……將它們納入《彩票管理條例》規範,無疑有助於減少彩民與彩票店業主的糾紛,有利於中國彩票業穩步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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