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在一起7年了,为他打过2次胎,他现在要买房子,不写我的名字我有必要继续和他走下去吗?

壐孖


看到你的提问很痛心。

在一起七年,为他打过两次胎,你是付出了很多。

七年过去,你们至少三十岁左右,应该到了结婚年龄,俩人感情再好,也要领取结婚证,这样婚姻才有保障和完整性。

他现在买房子,房产证上加不加你名字,这事还真不好说。要是你们想结婚一起过,房产也可以有你的名字,因为你将来也是房主,办事也方便些。

你不容易,一起熬过了七年,对面前的男朋友应该全面了解,也该自己作决定。


南通海安金兔建材老吴


这个问题没有唯一的答案,决定权掌握在你的手里。

你的人生你做主,你的幸福你说了算。

首先,你说的走下去指的是结婚还是继续跟他在一起呢?

如果你说的走下去指的是结婚,那么就要问问你自己,嫁给他你愿意吗?

如果你说的走下去指的是继续跟他在一起,那就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你跟你男朋友在一起7年,如果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是你不想结婚?还是他不想结婚?或者你们俩都不想结婚?

7年的时间都没能够让你们确定彼此是今生值得托付的人,那么是否继续走下去,需要慎重选择。

其次,你男朋友买房子是给你们准备的婚房吗?

如果是当做你们的婚房,买房的钱,有你的一部分吗?

婚前男方买房,加不加女方名字,怎么说都可以。但是,女主既然跟男方在一起7年的时间,又堕胎2次,从情感上来讲,女方早已经把他当做自己的老公,觉得应该加上她的名字。作为女性的我,也认为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哪怕只占房子份额的一小部分也可以。

但是,如果钱是男方父母出的,加不加女方名字,可能就不一定了。

男方买房子,加不加女方的名字,没有一个对与错。

如果男方买房子不是给你们结婚用的,那么不加女方名字,可能男方也觉得是应该。但是,作为跟他在一起7年的女生,心里还是不会痛快的。

再次,跟不跟他继续走下去的决定权在你,也在他。

感情是两个人决定的事情,不是你一个人能决定的。

不管如何选择,只要遵循一个原则:不后悔。7年的时间,足够可以看清一个人,是否爱你,是否值得托付终身。

最后,再好的感情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淡。如果感情足够好,也有结婚的打算,准备一辈子白头到老,怎么会不加上你的名字呢?

虽说结婚要趁晚,一定要看好一个人的本质,但是,7年的时间也有点太长了。

如果选择继续走下去,那么就趁着买房子结婚吧。

至于房子能不能加上你的名字,这个就需要你们的协商了。虽说房子的总价不菲,你们的感情不错,至于能不能达到你们彼此的预期,谈一谈就会知道。

至于要不要走下去,请慎重选择。

当然,如果一定要问我,换位思考,我是女主会怎么办的话,我想说:如果我不出钱,房子作为婚房,一点份额也没有我的话,我会选择分手。7年的感情,2次堕胎难道还抵不上那一点房子的份额?


静海垂澜


和男朋友在一起7年,为他打了二次胎,他现在买房,却不写你的名字,你觉得是否该同他走下去?我觉得没有必要了,因为你在他心中就是一个备胎,一个随时准备扔掉的备胎,只是他现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一旦找到了,你就得卷铺盖走人。

你提到二件事我是有话要说的,第一件是在一起七年。第二件是为他打二次胎。这两件事我觉得你有点傻,一个人一辈子有几个七年,在你人生最好的年华耗在一个不爱你的男人身上七年,难能可贵啊!为他打二次胎,这话说出来好吗?我说你贱你会答应吗?既然不愿意结婚,为什么要在一起,有必要吗?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你为什么这么不自尊呢!

年轻人自由恋爱是好事,了解一二年也是正常现象,但为什么谈恋爱就得在一起生活,为什么要试婚,通过一二年接触可以更清楚的知道对方的为人、学识、工作能力、脾气秉性,但不一定非得同居。没有确定是否为结婚对象,为什么要同居并且怀孕,你不觉得自己太轻浮吗?

在一起七年,你还爱他吗?既然你爱他为啥不结婚,你完全可以提出你的要求,你可以要求他结婚,他不愿结婚是不是有其它意图,这些你难道看不出来吗?如果他不愿意结婚并以各种理由搪塞,你完全可以离开他,没必要在他身上耗吧!

为一个男人打胎两次,他都不为所动,不准备把你娶进门,你觉得值吗?我觉得他根本就不爱你,只是把你当发泄欲望的工具,你想想自已亏不亏?

现在你男朋友都已经买房了,还不提把你娶进门,你觉得还有必要吗?当然不写你名字也是正常的,因为这是他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你本来就没份的,但如果他心里有你,他也会给你一个承诺,至少是物质上的承诺。

依我看,你直接分手为好,也为了找寻自己的幸福。如果他把你娶进门,全款买的房你是没份的,但如果按揭买房,婚后还房贷,不写你名字,房子也是有份的,写不写名字都没有关系。

给不了承诺的恋爱还是分手为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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